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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骑士的荣耀(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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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斯氏族的府邸似乎永远都是这样阴暗,阳光难以照耀,就连光明神的圣辉都仿佛在这里失去了价值。或许它们本就是背道而驰的两样东西,但不管怎么说,老子爵古莱特还是很喜欢这里的,喜欢后院的荆棘花丛,喜欢藏在地窖中的朗姆酒,因为有些东西可不是金钱可以换得的,曾经老子爵做出过一个痛苦的假设,假如有人想要在他的府邸里干上点什么坏事儿,他会怎么办。

结果在那张老木床板上翻来覆去焦虑了好几个夜晚,他都只得到了同一个答案,那就是送他去见光明神吧,兴许这位仁慈的伸祇会原谅他的过失,但我古莱特可不会。

他的祖上打下了江山,但是到他这一辈就貌似很倒霉了,不管什么玩意儿都可以随随便便踏进这间府邸的老门槛,也不怕弄脏了他们高贵的靴子,更主要的是老子爵阁下并没有想象中那样豪气干云的送他们去见神明,而是拿出了地窖中的朗姆酒,摘下了后院的荆棘花,将所有的东西奉献出来招待那些穿着华服的畜生。

这真是一件不幸的事情,古莱特老子爵有些坐不住了,不断的扭动着稍显富态的身躯,些许白鬓在魔法灯的照耀下隐隐显出颓势,就在即将失去贵族风范的前一秒,他看见了一个人,这才让他安静了下来,继续微笑的摇晃着手中的酒杯,朗姆酒的清香让他很享受,因为他知道,一会儿也许会发生什么有趣儿的事。

一位合格的贵族会将自己的腹黑和奸诈美化成睿智和聪慧,这是他们的必修课,也是身为贵族的天赋。

孟菲斯作为万年子爵的唯一优势就是他在下层贵族领域中有着深厚的经验和遇事独到的见解,什么时候该作出一副狂傲不羁的模样,什么时候该模仿那些真正的大人物,他心里都有杆秤儿,这杆秤让他保持平稳,安安稳稳的享受着规则带给他的利益。

但是总有会有一些意外发生,突如其来,莫名其妙,甚至让他这根腹黑老油条都有些措手不及。

“光明神在上,我看见了什么,一块废弃的铁皮?还是光明圣日节时的傀儡小丑?”

孟菲斯子爵差点将含在口中珍贵的朗姆酒喷出来,他瞪大了自己那双精明的小眼睛,看着一道矮小的人影一步步朝自己走来,不安的惊异道。

天欲令其亡,必先令其狂,李来福对这句话的理解很简单:让你的对手永远摸不透你的真正想法,因为这会让他发疯的,尤其是对于一位很有自信的贵族而言。华夏的老祖宗曾经说过,真真假假,假假真真,雾里看花的美感可以让你的敌人晕头转向。

所以这位马克斯·埃莫里阁下采用了一种意想不到的出场方式。

他穿上了一套正规而又庄严的王国骑士盔甲,步履蹒跚的来到了这位贵族面前。

不知道所谓的万年子爵阁下会怎样想,反正李来福自己已经是累的够呛儿了,厚重的铁皮板甲,还有精钢锻造的甲胄,以及藏在腰间的秘银铁剑,这次的负重待遇对于一个年仅七岁的孩子来说确实有些奢侈。

但李来福并不厌恶这身装扮,用他自己的话来形容,那现在的他一定是处于‘痛苦与欢乐的交织’状态。

骑士的铠甲是一种荣耀的象征,当你脱下柔弱不堪的名贵丝绸,穿上这份沉甸甸的铁皮时,才会明白亦或想起当初年少的热血和梦想,李来福曾经也是个蹲街叼着烟却幻想拯救世界的好少年,只不过现实的打击让他有些心灰意冷罢了,然而有些东西是时间消磨不去的,就如同王子屠龙之类的狗血传说在永恒大陆流传了几千寒暑,却依旧让一些涉世未深的孩子心驰神往一样。也许只是自娱自乐的无聊,但前世的李来福也好,今朝的马克斯·埃莫里也好,这个黑头发黑瞳孔的男人没办法去做一个整日伤春悲秋的无胆匪类。

所以他穿着盔甲走出来了,即便一事无成。

“伟大的光明神在上,我,马克斯·埃莫里,对子爵阁下的到来感到无比的荣幸,诚惶诚恐,原主的光辉与你同在。”

李来福取下了笨重的头盔,晃了晃被汗水打湿的黑发,满脸纯真的笑容如同天上的骄阳般炽热,即便是孟菲斯子爵也似乎感受到了这股真挚的问候,连忙收起错愕的表情,起身扶起准备弯腰行礼的李来福,紧接着唾沫横飞的说道:“小埃莫里,七年前的孩子,神明赐给马克斯氏族的宝贝儿,呵呵,真是一表人才,不愧老古莱特将你当成最纯正的朗姆酒一样雪藏多年啊,快让我看看你这些年都学会了什么本事儿,听说你在来之前还遨游在玄奥的魔法之海中?真是天赐良机啊,我这有一位与你年纪相仿的女孩,她恰好是一名火系魔法师呢。”

单刀直入的方式往往可以解决很多细节上面的疑难杂症,等待了这么长时间,孟菲斯子爵可不希望出现什么意外的惊喜,毕竟这里说到底还是马克斯家族的地盘。

随着孟菲斯的声音越来越尖细,其中的意味也让李来福不由得暗自冷笑,所谓的贵族不过是一群嘴上油腔滑调骨子里却胆小如鼠并爱慕虚荣的蛀虫罢了,他一直是这样认为的,这的确没有什么值得争议的地方。

孟菲斯眯起小眼睛,将一位穿着红色公主袍的小女孩扯到了李来福的面前,温柔的说道:

“这位是摩莎,来自一个平民家庭,只不过暂时由我来抚养,你们可别小看这位女孩,她在魔法的领悟和感知上很是有点造诣,前几天凑巧通过了见习魔法学徒的认证,只不过她对吟唱咒语的节奏还是有些拿捏不准,早就听闻马克斯这一古老的骑士氏族里面诞生了一位年轻的魔法师,所以今天特地跑到老子爵这儿找你呢,想必小埃莫里一定会不吝赐教的吧。”

孟菲斯随手拿起酒杯,轻轻摇晃着里面鲜红的朗姆酒,满脸陶醉。

火红的魔法灯照耀着他那可憎的面庞,上面带着一股傲慢与惬意,似乎就等待着古莱特接下来的举动,不管怎样,他都不相信这位老子爵依旧可以一脸风轻云淡的品尝着朗姆酒,至于埃莫里,那只不过是一个神经兮兮的小孩罢了,而且脑子还有点问题,如此炎热的天气,他竟然穿着厚重的骑士铠甲,不过作为事件的导火索,他还是有点用处的,要不然尊贵的万年子爵可不会如此多费口舌的恭维他。

但他注定失望了,古莱特子爵似乎对孟菲斯的话充耳不闻,闲暇的眯着眼,不知瞟向了何方。一身黑色长袍的老管家特洛伊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身后,依旧笑眯眯的,任何人都不能在他那张苍老的脸上看出一丁点有价值的东西,然而两位老者的沉默无疑是将所有的矛头全部指向了一个人,孟菲斯一拳打在了空气上,又怎么会善罢甘休,转动小眼珠,立刻露出一丝贵族式的微笑,他也将目光投向了此刻正汗流浃背并且微微喘气儿的李来福。

当别人在你左脸上打了一拳时,千万不要傻傻的将自己的右脸伸出去,大恶魔撒旦是这样教导世人的,且不论这个传说中的魔王是否存在,起码李来福作为穷山恶水里面走出来的刁民,可没有什么贵族涵养可言,尤其是这一次,这该死的苍蝇竟然让他背负了如此厚重的铠甲,那么是时候让他明白属于他的的骑士法则了。

别人打你左脸,那么,你需要在他的右脸上留下点痕迹。

李来福露出了令人生厌的笑容,就像咧着嘴的狐狸,似乎他早在等待着这一刻的到来,并且空气中突然夹杂着一阵犀利的破空之声,仿佛是某种利器被拔出的感觉。

混蛋,让你明白不同文化交配之后诞生出的人有多狡诈吧,哦不,用贵族的话来说是聪慧。

李来福的脸上浮现出一抹坚毅的神色,庄严而又郑重:

“因为荣耀,所以我接受这份艰巨的任务,然而不可否置的事实便是一切理论都将在实践中才能够得到最好的证明,因此,摩莎小姐,吟诵出那玄奥的魔法咒语吧,我,马克斯·埃莫里将以手中的骑士长剑来为你铺下一条平坦的道路。”

秘银长剑闪耀寒光,架在了摩莎细嫩雪白的脖颈处,他的背后是满脸错愕的孟菲斯,火红的魔法灯照耀在他的瞳孔里,倒映出老管家特洛伊和古莱特脸上的笑容,那是一种计谋得逞过后的畅快和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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