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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水廓镇的夏天(第1页)

那肯定是在一个夏天。在我工作了四年的家乡小镇。那时候,天已经很热很热了。狗的红红的舌头老长老长的伸在夏天苦楝树的荫蓬下,像人冻得直打哆嗦地在不停地抖动。每一处都这样,只要有狗的地方就都这样。那时候,我肯定已经二十七八岁了。那时候,我便像二十七八岁那样成熟。那个夏天,我无法看见更多的带着妩媚风韵的女xing服饰。那个夏天全不像很多年后我在一个繁华的异乡都市哭泣的时候那样有很多很多超短裙或裸肩裸脐的着装在我的身边如花朵一样开放。那时候,在我的生活空间里,还很少看见那种令人为之心动不已的服饰。当然,也许有,我看不见而已。那时候,我只能看见狗舌头在那个狗ri的夏天里抖动个不停。这是我们那里常见的自然景观,狗很多。那时候,我仍然十分孤独,像我小时候一样。如果你也像我一样是在一个家庭中的最后一个孩子时,你便一定会像我一样地孤独。

我一直很孤独。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一直生活在很孤独的环境里。我生存的环境一直很糟糕。我一直生活在乡村。我们一家一直生活在那个叫作蒲塘的小村子里。在那个小村子里,我们却是唯一不需要做农活的一家。我们一家人生活在那个著名的方家旧宅里。方家旧宅是一个大跨院。方府大门森然高大,样子比较吓人。大门上方是更吓人的门楼。那门楼我现在想起来好像更是黑森森的,更加让人觉得可怕。那门楼我曾进去过,里面黑乎乎的,放了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有农具,也有爸爸妈妈从江南带回的一些东西。都是我不太喜欢的东西。没一样东西让我感兴趣。进门楼要从院墙上走。外婆很少让我一个人上去的。说是很危险。我记得那时候我爸爸和妈妈很少在家里。我有一段时间很想爸爸和妈妈。外婆说,他们都在做大事哩,小孩子要懂事,别闹,不然会惹大人不高兴的。我于是便不再闹着要爸爸和妈妈了。

我很少走出这黑森森的大跨院。我不能与外面的孩子玩。我很想出去和他们玩。我也知道外面的孩子也很想和我在一起玩。但爸爸和妈妈都说了,我是不能和他们在一起玩的。因为他们是一群野孩子。但我和哥哥们又不能在一起玩。哥哥们似乎都不太喜欢我。你现在一定知道了,在一群弟兄们中如果你最小,那么你肯定非常孤独。你能得到父母最大程度的宠爱,你就一定会失去弟兄们的亲情。我就是这样。很多年以后,我还仍然这样。我读过好几本命理书,书上都说像我这种人的兄弟缘份一定很薄。命该如此,你说我能怎么办?我们弟兄四人,我是最小的一个。我的爸爸和妈妈之所以如此不厌其烦地进行着生育,主要原因是他们想要一个女孩子。但命运没有给他们一个女孩子。当第四个孩子落地时,仍然是一个带把儿的。那是一个领袖号召人多力量大的时代。我的妈妈还要再生一个看看。第五个是一个女孩子。可惜的是,当这个女孩子生下来六个月时,竟然夭折了。惹得我妈妈非常伤心。从此决定不再生育了。于是,我从小便被我的爸爸和妈妈当女孩子一样疼爱着。

妹妹就葬在家里。葬在爸爸妈妈的床下。这是乡下的风俗,小孩子走了,既不能做丧事,也不能吹吹打打地埋了,最好是在夜里,把她个埋了就算。

我一直觉得妹妹就坐在床下。有时候,我会从爸爸妈妈那张宁式床的床下两边没有档板的地方伸头进去看一看有没有妹妹,我一头雾水地探进头,什么也看不到,又一头雾水地出来了。有时候,还拿着手电照一照,可是没有,只有几根草,营养不良,却长得非常高大,东一根西一根的。那应该是陪着妹妹的吧!

有一段时间,我很以爸爸和妈妈将我当女孩子一样疼爱感到骄傲。然而我不是女孩子。后来,哥哥们打破了我的这种骄傲。他们在爸爸和妈妈不在家的时候用拳头提醒我,你和我们一样,都不缺那一块肉。

我便这样一直在孤独中长大。我知道,孤独是一种非常要命的情绪。这决定了我一直是一个很不合群的人。到了那个夏天也还是这样。

到了那个夏天的时候,我已在那个叫作水廓的小镇工作了四年了。小镇离我们那个叫作蒲塘的小村庄只不过三里地。在那个地方,我是在水廓中学做教师。我教语文。我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我是一个非常受学生欢迎的语文老师。当然我不想隐瞒你,我至今也仍然非常清晰地能够记得几个比较美丽的女学生。很多年后,我与她们中的几个不期而遇,我非常准确地报出了她们的名字,她们都觉得异常惊讶,也非常佩服我的记忆力。其实实话说,我的记忆力并不怎么惊人。我只是对这几个女学生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好感。说白了,我至今也仍然非常地热爱她们。当然,这只是一种怀旧情绪在作祟。我明明白白地知道,真是这几个女生现在站在我面前,我是不是还像当初那么喜欢她们,是一件非常不好说的事情。这些当年的女学生,其实并不比她们的老师小多少,也就是说,当我现在人过四十的时候,她们其实也都是中年妇女了。当初,我觉得与她们在一起是人生的一大乐事。与那些个对女学生心怀鬼胎却不敢说出来、对同行比较猜忌却又装出一团和气的假道学相比,我则宁愿和这些可爱的女孩子相处而不愿与那帮人共事。即使与这些可爱的女孩子发生一些什么故事因此遭到什么人的攻击我也愿意。当然,我没有必要讳言,我与这些可爱的女孩子中的几个有过一点什么。

第一个对我有那么点意思的女学生是孙兰萍。当我在电脑上胡乱敲打这篇小说时,我知道孙兰萍的坟墓上早已经荒草萋萋了。我觉得一切悲剧的根源是那个叫方芥舟的人不应该做她的语文老师。

&年华正处在我们整个家庭走向衰败的时期,那时候,我的爸爸和妈妈身上的那些城市气息已经荡然无存了。我最后一次见到母亲时,母亲头上扎着方巾,脸se又黄又黑,身上的一件大户头的褂子,又脏又破。她来学校看我时,声音嘶哑。我实在不敢相信这就是我的母亲。

而且那个著名的方家旧宅,我终于搞明白了,并不是我们这个方家的,而是蒲塘里一个同样姓的大地主家的。我们,当时就是我爸爸、我妈妈和我大哥,从部队转业回家,大队安排我们住了这个地主庄院。现在,我们搬出来了。说得不好听点,我们是被赶出来的。我们被赶出来后,无处落脚,最后只能靠我外婆那点可怜的生活补贴攒下来的钱,用不到一百元的钱,起了一个三间的茅草房。

&时代的描述。

但即使是这样,我也知道女学生看我的眼光已经非常动情。我知道那目光里有一种叫**情的东西。你应该知道那时候大学毕业生对一个乡下女孩子意味着什么。八十年代中期的女中学生已经很有点儿知道什么叫爱情了。她们已经开始构建她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的形象了。这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她们都正当青chun年华。她们看过很多爱情小说了。已经有人偷偷地在读张爱玲。她们当然读琼瑶特别投入。她们中很多人都是通过读琼瑶而建立起自己的爱情理想的。对这一点,我很惭愧,我真的不太了解那个时候的女中学生。虽然与她们相比,我也只不过早毕业了六年。但一九八零年与一九八六年相比,你一定知道是什么与什么相比。

有一天,我走在高三文科班的队伍后面。那时,他们是去体检。个儿高高的孙兰萍走在队伍的最后面。她不断地回过头来与我说话。我不敢接她的目光。我总是将目光投向别的地方。但我还是在孙兰萍不注意的时候很为放肆地看了好几眼她的背影与她的一头美丽的头发。孙兰萍的一头头发真的漂亮得没治了,瀑布一般直挂下来,不由得你不动心。她穿着一件当时还算非常流行的黄se女军装,直筒裤,半高跟鞋。她的腰被那件女式军装勾勒得非常动人。那件女式军装长短都恰到好处。孙兰萍的那两个屁股蛋蛋已经成熟得丰满而又圆润。

那两个屁股蛋蛋是非常诱人的。我觉得有些书上的话有问题,书上讲,对于女人来说,男人们在不同的年龄段有着不同的喜爱:二十岁的人喜欢脸,三十岁的人喜欢胸,四十岁的人喜欢屁股,过了五十岁,就喜欢脚了。我觉得这话说得不对。书上的东西靠不住,书也不能左右我们的生活。我二十刚出头的时候,还不是对孙兰萍的那两片屁股蛋蛋非常有感觉?

我已经听人说了,孙兰萍是上一届的毕业生,没考上大学,今年留下复读。她的成绩不算出se,她已经与几个男生闹过恋爱。

我对孙兰萍的了解就这么多。我不能过多地了解,也不想过多地了解。我甚至没有想到孙兰萍会与我发生什么关系。

因为,我有丁亚琼,那个大学外语系的女生。那个被我吻过的女大学生。

说实话,当我听说孙兰萍已经与男孩子闹过恋爱后,我对她便没有了多少好感,也更不想理会她了。虽然我非常喜欢看一看孙兰萍美丽的身段与她美丽的姿容,也知道跟男孩子那种相处法也未必就是什么恋爱。

孙兰萍的确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这一点,我是得承认的。

孙兰萍一定已经注意到了我对她投过去几个专注的目光。她不出声地笑了好几回。有时候还偷偷地笑着看一看我。再后来,我们到了医院。在几项检查的间隙,孙兰萍总是有意无意地对我瞟上几眼。我的心里被搞得乱乱的。那一天,我真的没能睡好觉。孙兰萍的影子重重叠叠地在我的脑子里蹦来蹦去,折腾了我大半夜。你应该想象得到,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对一个才二十二岁的小伙子意味着什么。对了,忘了告诉你,大学毕业那年我二十二岁。当然,你更应该知道,我们那个时代的二十二岁是个什么份量。我是现在才有点儿知道我二十二岁究竟有几斤几两的。也只有到了十二年后的今天,我才能有点儿意识到岁月的真正含义。我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人了,是该知道一点儿东西的了。再不懂事就不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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