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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页(第1页)

这可不是云依依胡编的,都是发生过的事情,她听别人吐槽的。燕清河越听越不对劲儿,到了最后,眉头轻轻蹙了起来。大周国一向视忠诚的狗为好狗,这是什么狗?不仅没有听说过,还很荒谬,怎么可能会有人养。做生意的想法其实很多狗都不会看家,她朋友养的泰迪也是敌我不分,还会咬自己的主人呢。云依依并没有打算让小黄担负看家的事情,总归,当只吉祥物就是了。她以前养的猫就不会捉老鼠,哪怕看到有老鼠经过,也只是淡漠高冷地看着她手忙脚乱。因此,燕母说的话,她的确是相信了的,但是并未放在心上。这些日子,云依依都没有啥事,她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家里面。她也不是什么都没想,而是想去做点买卖。这个念头,也不是忽然兴起来的。在这村里面其实也花不了多少钱,现在她手上还有一百余两,这些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反正对于普通人家来说,这肯定是一笔巨款了,但对于云依依来说,其实也不算多。做买卖是需要本钱的,她目前是想去县城,如果有可能的话,她还想去京城。她现在也很熟悉这里了,反正村里或者镇上,根本就没有什么人烟,想要挣点钱,估计也很困难。云依依是个有想法的人,她不仅仅是赚点小钱,而是想要一直做下去,要是可行的,便继续开分店。她会的东西其实很多,虽然多,但不精。即便她了解很多知识,甚至有很多知识都是超越了这个时代的,但她也不敢高看自己的,后世的东西,不是每一样拿来都会让大家接受的。她必须小心行事。况且钱并不是这么好挣,特别是在这种经济困难的时代。但是经济再怎么困难,百姓们还是会花钱的。在云依依的思维之中,女人的钱最好挣,护肤品,化妆品,衣服,这些都是可以卖钱的。不过云依依直接把衣服给否定了,县城里面和镇上都有布料,他们制布染布,还找了专门的绣娘做衣服。云依依唯一的优势,大约便是知道现代一些衣服的样式,但她不是设计师,即便能根据记忆做出一些稍微新奇的衣服,让人购买。但也就那样罢了。各种费用并不会便宜,而且目标客户只能定在有钱人身上。县城里面的有钱人多,但是穷人也多,很多百姓甚至都不会买设计好的成衣,他们为了省钱,一年便扯了一些布,自己亲手做衣服,根本就不在乎样式。春衣和夏衣,他们甚至好几年都不换,只有冬衣才换的勤快一些。衣服对于他们来说,不过就是保暖的物品罢了。再说了,如果她开专门开一间衣服店,还要花高昂的费用买布,并给还要请绣娘,期间除去这种费用,还不一定能够把衣服给卖出去。若是赔本了,那就没钱了。云依依不敢冒这个险。好几次,她去县城里面的时候,便去找了买胭脂的地方,除去各种小贩卖的廉价胭脂,县城里面最好的脂粉叫漱芳斋。她从来没有用来这个地方的化妆品,但是原主却是有的,梳妆桌上就有一个精美盒子,观其制作水平,但知道里面的脂粉并不便宜。云依依曾经打开过,里面是粉,质地细腻,色泽洁白。原主估计用的时候非常节省,还剩下大半盒呢,她取了一些抹在手上,的确很白。这是铅粉,其制作工艺已经接近于现代化妆品了,是通过化学反应手段取得的,也就是化工品,制作手法还很复杂。反正云依依是做不出来,她所学有限,最多就是用黄瓜做个面膜,用鲜花提取一些精油,再或者做个香水罢了。说来也奇怪,这个时代连火柴都没有,按理说科技水平非常低,这化妆品却走在了前沿。云依依猜想发明出铅粉的估计就是个女人。要说这铅粉效果的确是不错,涂上脸上,的确能让脸变白,但是用多了,却会造成慢性中毒,毕竟铅本身就是有毒的。云依依去店里问了价格,这一小盒铅粉便要二两银子,价格昂贵,可见不是一般人能够买得起的。她问的还是最普通的粉,里面还有其他粉底,譬如桃花粉,打开之后,里面还有一股淡淡的桃花香气,据说是在其中研磨了桃花瓣儿。除此之外,还有胭脂,据说是用一种红花制成的,可以作为腮红使用。口脂便是口红纸,轻轻一抿,嘴唇上便能染了色。总之,云依依最后总结出来两点。第一,这个时代的化妆品其实都还不错,并没有太多让她发挥的空间。第二,如果要卖化妆品的话,能够买得起的人,只能是古代的有钱人。县城里面的女人都习惯了漱芳斋,在她们看来漱芳斋不仅仅是东西好,更重要的是品牌好,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她冒然开一间店铺,谁能相信她的品质,若是在县城里面有熟人便也罢了,但她从未和那里的贵女们相处,这条路便也断了。这些法子也不是不行,但不能一口气吃成一个大胖子,况且她还要照顾两只崽崽,所以便一直耽搁了下来。但她平日里面还是留意着呢。冬天里面连县城的生意里面都处于瘫痪之中,她想若是自己能够在县城开个店,那不就垄断了所有市场吗?百姓们的特点是什么:贪婪,懒惰,食色,暴食。这也是人性的原罪,所以他们的购买欲一般体现在简便方便的科技产品,廉价可以占小便宜的东西。云依依能做什么生意,便宜的,好玩的,激起他们兴趣的。这年头妓院是合法化的,不过对于这种稳赚不赔的买卖,她也就是在脑海里面一闪而过的。最后她发现能够试着做做的,也就是关于美食的。云依依做菜虽然只算是家常味道,但她会做的食物很多,构思奇巧一些,估计也能卖出去,再说了,食物是个大问题,是民生根本,在这种时代更是受到百姓的关注。她现在倒没有想着一定要开家店,县城里面的铺面肯定很贵,若是卖不出去,岂不是连本钱都赚不回来。于是她便有了一些其他想法,想去摆摊子,哪怕在现代,在人流量聚集的地方,也有很多摆摊的人,各种小吃,比如炸土豆,鸡肉卷,臭豆腐,冰粉,炒面等等,大部分人就推个小车便来了,有时候生意火爆,比店里面还赚得多。她心里面是有这个想法,但是女子抛头露面并不太好,便一直没有提出。燕清河最近自个儿杵着拐杖,都能往前面走几步,他明明可以自己练习,但每次还是要云依依帮他。云依依心中有事,很想把这件事和燕清河商量一下,但八字还没有一撇的事情,她心里面又是一杵。她也不知道燕清河会不会答应,特别是看着两个崽崽懵懂着眼神和小黄一起玩,她心里面又变得软绵绵的。崽崽还太小了,随时都需要人照看,果然成亲误她,她摸了摸下巴,扶着燕清河的时候,显得有点漫不经心。她不可能永远在这村里面种地的,别说她本身就不太会种地,若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种地,若是遇到天气不好,种子不足的情况,便要和两个崽崽一起饿肚子了,况且这个时代的落后,导致街道上也根本就买不到什么东西,她背包里面的东西迟早会用完,到时候,两只崽崽长大了之后,不也会重复着这种贫穷的日子吗?云依依这时候,很明显把燕清河已经过滤掉了。她有些忧愁,便有愁绪浮现在了脸上,燕清河微微低下头,长发扫过腮畔,声音清淡:“你是不是不开心?”他敏锐得过分,但又不知道云依依在想些什么,仔细琢磨了一会儿,眼神便暗淡了下去:“是不是陪着我很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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