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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第1页)

小说下载尽在https:256wxc---256文学整理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困沙作者:草函文案他被困在一段青春时期的回忆中不能自拔。。。。。内容标签:怅然若失困沙时间从不停留。它无比残酷,同时也无比公平。时间不会为任何人停留,它始终遵循着自己的轨迹和速度。而我一直在乞求它停留。我坐在客厅的沙发里,手中则不停地把玩着一只沙漏。这只沙漏是十六年前路路送给我的十六岁生日礼物。我那个时候只觉得这是女孩子的东西,可路路却坚持说是要让我这个恍惚度日的人了解时间的珍贵。我不知道时间是否短暂无情,十几年来,我一直喜爱不停地把玩它,呆呆地什么也不想,就看着其间的细沙缓缓流下,一次又一次反复,每每忘记了一切,回过神来就是一、两个小时之后了。这已经由习惯成为了自然,就和现在一样,我停不下来,也可能是我根本不想停吧?“南英,南英!”……有人在叫我了?我是该放下手中的沙漏了,是该回到现实了。“路路,你打扮好了啊?”每次当我陷入沙漏的世界,还好有她不厌其烦地叫醒我。她,路路,本名路平,是我的青梅竹马,多年知己,如今的同居女友。她是个十分美丽的女人,今天经过了刻意的装扮后更增加了几分成熟稳重,和平日的她很不一样。她是一个永远年轻的人,即使她如今确实已经三十二岁了,可眼中的俏皮稚气多年未脱,这也是这么多人死心塌地爱她的原因吧?“看什么,被我迷住了?”她伸出手抓乱我的头发。“你说呢?”我只是浅浅的笑,很多时候我都是用这样的笑容打发难以回答和不想解释的问题,这是我的习惯。而不少女性朋友告诉我,我最迷人的就是漫不经心的态度配上云淡风轻的笑容。“你啊,只会被那只沙漏迷住才对!”我站起来走到镜子前,用手抓了抓头发,我这个人一向不注重外表,平时上班也是顶着一头乱发,刚才努力了半个多小时才勉强制服了这头鸟窝。可路路才厉害,不超过三秒钟便使我的心血付之东流。“喂!”“是啊,或许在看着沙漏的时候,我会觉得时间可以停留。”“胡说!”我笑,恐怕只有我才会觉得时间可以停留。我不解释,路路也不再问,走过来帮我梳理头发。“起码收拾得整齐点,你可是我们高中有名的帅哥呢!”“路路,我不想参加同学会了。”我被自己虚弱无力的语气吓坏了。这是我吗,是那个洒脱自在的男人吗?“少没出息了!”路路抬头白了我一眼,“你是害怕吧?你害怕回到过去;害怕面对许东;害怕正视自己的心。你是个不折不扣、彻头彻尾的胆小鬼,一方面想停留,一方面又不敢面对,你这个虚伪的家伙!”我的脸很可笑的红了,小声地说:“路路,你总是这样残忍,总是毫不留情地将我渺小且悲哀的自我扯出来,摊在阳光下,一针见血到戳破我的伪装。”“因为我爱你。”“我明白。”她拍了拍我的脸,像极了母亲在和儿子说话。“好了,我们必须赶快出发,否则就要迟到了。”同学会是我所了解的事物中最无聊可笑的一个。每个人为了这一天而仔细打造自己的形象,害怕被人发现自己平庸的人,想在老同学面前炫耀一番的人,担心被取笑的人,所有的人聚集在一起,说着事先编排好的台词,带着虚伪做作的笑容,有意思吗?而最可笑的就是我这样的人,连参加,走进这群人之中都不敢。“韩南英?路平?”一走进约好的酒吧,就有一个看来很居家的男人走向我们,我实在想不起他是谁了。“是李立齐,我们的班长。”路路在我的耳边小声的提醒,我这才想起当年一副老大哥模样的烦人班长。高中正式开课的那一天,我是和路路一起踏入校园的,立刻引来了众人的注目礼。帅哥美女的搭配一直是人们艳羡的景致,虽然我还算不上那种帅到让人目瞪口呆之辈,但路路绝对是会让所有男孩看掉眼球的美少女,所以从小我就习惯了他人对我们投来的目光。高一(6)班,我和路路都在这个班里,这就是我们两个人的缘分吧,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同班该是缘分不浅的。刚走进教室,昨天当选的班长大人李立齐就走了过来,热络的和我们打招呼。在路路的多年教育下,我已经很会与陌生人寒暄了。我们三个人很快畅谈了起来,彼此介绍,甚至聊起了初中的生活。而我这个人其实是十分不喜欢谈及自己的私事的,但李立齐却摆出一副老大哥的架势,非要问东问西的。而之后的三年里,他充分发挥了婆婆妈妈的个性,在班里始终担当着“管家男”的角色,每个同学生活上的、学习上的大小事情他都要插上一脚。我不喜欢李立齐也是因为他这爱管闲事的性子,还有他总是想看穿我,想解读我的内心,总是以我的好朋友自居。“南英!路路!”“嗨,南英,过得不错?”“南英!”……我一直知道自己还算小有人缘,可却没有想过可以持续这么多年,面对冲过来的人们,我心中有那么点成就感,当然他们更不可能知道如果没有路路在一旁提醒,我压根记不起他们的名字。我多年来一直是这样的人,只是旁人根本看不穿我,我培养自己成为博学多闻,健谈风趣,易于相处的人,我很成功,我的确也喜欢聊天,喜欢和一群人在一起的感觉,我很享受掌控周围人情绪的时刻,看到他们因为我的话而激动、低落、欢笑时,我真的感到无比的快乐和满足。因为我可以轻易掌握旁人的情绪,所以我很有人缘,我从小就是人群中亮眼的一员。有的人天生就喜欢在团体中做领导者,用各种手段支配旁人,我就是这样的人,我令旁人依赖我,我掌握他们的情绪起伏。“南英,你现在做什么?”“耍耍嘴皮子。靠这张脸和这张嘴骗点钱呗。”“哈哈……”“别开玩笑了,说真的,你究竟在做什么?”“真的是这样啊,我这么严肃认真的表情,你们就没有看出来吗?”路路笑眯眯的走了过来,解释道:“他是广告公司公关部经理,做得十分成功呢!”“想也知道,南英是个聪明人,我们班这么多人里,我们都看好南英!”我浅笑,说:“别夸我,我经不住人夸的。而且我当年的成绩又不好。”我没有喜欢过学习,从来也没有打心里渴望过上学和写作业,或许大部分的人都和我一样?但我确实可以看到有些人是真的热爱学习,李立齐就是一个,他总是像只麻雀般在我耳朵边阐述学习的无限益处和乐趣,他说他觉得有知识的人才能掌握自己的生命,所以他努力学习各种知识,这样做只是为了实现他的理想。可无论他怎么说,我还是无法用心的去上课听讲。不过我或许真的是有一些小聪明的,我的成绩一直维持在中上等,说句实话,我从来都没有努力过,可就是可以做到八十分以上。这是不是太不公平了,我并不喜爱读书,可偏偏可以做到令人羡慕,而有些人一门心思都花在用功读书上了,却还是学得一知半解。从小到大我都没有真正喜欢过什么,无论在做什么的时候,我发现自己都只要使用七、八成的力气就可以做得很好,所以我觉得从中无法获得乐趣,而我会有一时快乐感觉的只是在接触一样新事物的时候,但很快我掌握了它的大概,随即我也就抛开了它。学习于我是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我无法喜欢它。很自负?没错,可这是事实。不过,如今想来,也因为此,我从来没有将一样东西掌握到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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