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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话 天涯珠花(第1页)

“不穿人间繁华,望不尽天涯路,岁月的风尘掩不住你眼中的无助;赶路的人啊,请放慢你的脚步,让我们一起为流浪的灵魂种下希望之树。”

原本颇有意境的诗句,让洛和平怪声怪调的吟诵,搞得充满幸灾乐祸的味道。这逗得钟曼琳前仰后合,捂着肚子笑得喘不过气来。着钟曼琳因欢笑而绯红的脸颊,洛和平发现,好象与女人相处也没那么难,曾经面对着这个漂亮姑娘的紧张感,随之荡然而去。

原本,钟曼琳准备叫迎宾主楼的行政管家安排车,送他们两人去天涯大市场。可洛和平非口口声声地说,要保持低调,非搞起玩“微服私访”的调调,钟曼琳拗不过他,只好依了他的意,没和任何人打招呼。

出了矿管所后,两个人叫了计程车上路。一路上,洛和平灵光频闪,笑话连篇,逗得钟曼琳笑得肚子疼,那嘴一直就没合起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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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其实不如说成,有人的地方就有集市。自人类原始社会起,他们的经济活动就逃离不开商业范畴。交换,是最基本的商业要素。从这个角度上讲,把商业说成人类的基础本能都不为过。

天涯大市场,是704的最大的集贸市场。这个市场的历史要远比矿管所这个后来者悠久得多。自打704上有了人类存在,这个市场就有了雏形,只是那个时候还很原始。

天涯大市场真正的发展期,是紫晶矿突然成为重要经济资源之后,诸多淘金者成了704新移民。集聚膨胀的人口数量带来了重大的商业机遇,于是这个原始的,自发的市场开始了迅速的膨胀。

今天的天涯大市场已经成了704上最繁华的地带,集合着餐饮,服装,建筑材料,通讯设施等一切与生活有关的行业为一体,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商业环境。

美中不足一点,这大市场虽然规模庞大,寻常三两个小时走不到头,可是却太过杂乱,没有章法。毕竟还缺乏规划,仍然保持着那种原始的市场环境。

即便是这样,这大市场还是给洛和平带来了极大的兴趣和乐趣。当然,这乐趣之一,很重要一点是因为身边有个祸水般的美女——钟曼琳。

洛和平和钟曼琳两个人,从市场侧门进去开始走,一个小时过去,还没走到正门。一路走,一路吃,把街边的小摊吃了遍。钟曼琳一手挽着洛和平的手臂,一手拿着支大糖葫芦,边走边说:“少爷,吃不动了。我现在就感觉吃的东西都在嗓子眼呢。走路颠一颠,就会吐出来。”

洛和平不答话,喜滋滋地东张西望着,随口道:“曼琳,一会去那边小饰品。”说完,洛和平顺下来钟曼琳挽在自己手臂上的手,抄手牵住那柔若无骨的手,直奔几个密集的小饰品摊床而去。

钟曼琳很奇怪,少爷怎么会喜欢这些东西。难不成,他有些性格扭曲,有些偏女性化?嗯,着他的长相,倒是很秀气,可他说话做事也不带娘娘腔啊。带着满心的疑问,钟曼琳跟在洛和平左右。

洛和平的位置抓得很准,一下就抓到了大市场里小饰品种类最多的区域。那一个个不起眼的摊床上,都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小饰品。胸针、项链、耳钉、耳环、戒指、头花、手镯……只要你能想到的,这里就不存在没有一说。至于这些饰品的质材,更是五花八门,金属的、珠玉的、竹木的、还有非天然合成材料的。说起这些饰品的色彩,也是让人眼花缭乱。红的、绿的、蓝的、紫的,还有彩虹色、变幻色,几乎人世间颜色都被这一打尽。说起价格来,高低贵贱,也是各不相同。

有一点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摊床上,摆放得越规矩越整齐的饰品,未必越是好东西。而那些真正的好东西,往往起来又异常的普通。好比明珠蒙尘。洛和平在赛尔星时,曾经在饰品市场里混过一段时间,所以能得出些门道。对于一些混杂在次品中的好货色,洛和平一阵心里惋惜,这可真的糟蹋好东西了。这种摆放陈列法,怎么可能卖出好价钱。

喜欢饰品类的这些东西,是女孩子的天性,钟曼琳也不例外。一到了摊床边,眼睛就离不开那些花花绿绿的小物件。洛和平偷眼观察了钟曼琳的眼光所及之处,心里略有些失望,来她还是不懂这里的门道。得,少爷给你露一手。

想到这,洛和平开始俯下身,在诸多的小饰品里淘起宝来。那精挑细选的态度,仿佛是沙中淘金一般。半个小时过去,钟曼琳开始审美疲劳,可洛和平依旧孜孜不倦地在那些首饰中翻弄着,把手上弄得沾满灰土。

钟曼琳贴近洛和平耳边低声道:“少爷,你真要买这东西吗?不买的话,你这么挑法,人家会骂我们的。”

洛和平头也不转地说道:“当然买。你以为我闲的没事做?就好了……行了,就它了。”说着,洛和平举起了从众多小饰品中挑出的物件,招呼着摊主人道:“老板,有水没有?把这个给我洗出来。我也得洗洗手。”

摊主人依洛和平要求,打了小半盆水过来。到洛和平捏在手里的小物件,不由得吃了一惊,道:“小伙子好眼力啊。你怎么把它挑出来了?这是我好几年前进的老货底子了,可能就剩这么一支了,夹在这些货里,竟然叫你翻出来了。”

洛和平嘿嘿一笑,道:“你这些货里也就它还算象点样。”随后,他把清洗完的小物件举了起来。原来是支纯银的珠花发夹。这小东西冷眼去,并不起眼。细一端详,就会发现考究的做工让它显得分外别致。再细,会感觉一种宁静的气息从它上面慢慢散发出来,淡雅若兰。

洛和平在衣服上擦干了手,招呼钟曼琳过来,把手上的珠花发夹别到了她的头上。而后,洛和平退开一步,审视着钟曼琳戴上这珠花发夹效果,好象一名艺术家审视自己的作品一般。洛和平出神的眼光让钟曼琳好生扭捏,把头低了下去。洛和平不允,又把她的脸托了起来,近距离地上下了好一会。

“漂亮!好眼光!”饰品摊主抢先拊掌赞叹起来。

“是吗?”钟曼琳下意识地问,双手捂在了发烫的脸上。

洛和平撇撇嘴,那表情好象在说:还敢置疑我的审美眼光?随后,洛和平指了指在摊床上的镜子。摊主很有眼色地把镜子递了过来,交到了洛和平手里。

洛和平歪着头一语不发,一手叉腰,一手擎着镜子对着钟曼琳,任她在镜前百般变化表情,反复端详着镜中的自己。

摊主对钟曼琳道:“你男朋友好眼光哩,你可没找错人……”

摊主一句话说得洛和平虚荣心爆棚,心道:老子这眼光,走到哪不是神眼?我还能挑错东西?

却不曾想,摊主的马屁拍错了地方,直接拍到了马腿上。听了摊主的话,钟曼琳心中一窒,明媚的脸上立刻多出几分黯然。她也想洛和平能是自己的男朋友。可……自己配吗?自己哪有那个资格?至多只不过是能做人家的玩物罢了。想到这,心中凄苦的钟曼琳抬手,欲摘下头上的发夹。洛和平抬手拦住了她,道:“效果挺好的,摘了它干嘛?老板,这个多少钱?”

摊主开口要五十联邦元,之后一番讨价还价后,以三十联邦元成交。摊主一脸肉痛地表情道:“这要不是剩最后一件货,我说什么也不能这个价卖你们……都赔钱了!那上面还有颗宁神珠啊,那珠子也不止这么点钱……你这小伙子不地道,给姑娘花钱还这么小气……”

洛和平哈哈一笑,不理摊主的碎碎念,携着钟曼琳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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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晌,洛和平才发现,刚才一直笑逐言开的钟曼琳低着头,一脸郁结的表情。奇道:“怎么了,你不高兴吗?你不喜欢这个头花?”

“不是的,少爷……”钟曼琳低头道。

洛和平心生疑问,像万家侯那样搔了搔后脑,问道:“那你怎么了?”

钟曼琳还是低着头,半晌才问:“少爷,这个头花,你是买给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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