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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驼铃(第1页)

【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

如果将人鱼膏灌入灯中作烛,便可以经久不熄。

因为其经久不熄,可永世为墓主人照明,所以称为【长明灯】。

我想,耗子和我不可能两个去过霸王宝藏的人一齐看走眼的,挖空了的手骨根本储存不了足够点燃九个小时的普通灯油,热娜驿站的这盏镇店之宝,应当就是一盏长明吊灯,那么,里面的人鱼膏是哪里来的?

“看来还是得等天亮,让大明星从那个小妹身上下手了。”耗子朝吧台撇撇嘴,跟吧台小妹替班的那个老男人趴下便开始呼呼大睡,我们想换个人搭话都没有机会,“万一时间赶得紧,咱们就……借一点走!”

“借走?”

我回头看了看大堂里,还有一桌骆驼运输队的人正在喝酒吹牛,从他们桌子上摆着的花生米数量来看,一时半会儿还不会离开。不然的话,耗子那脾气早就出手了。

以我两三年前的心态还会特别不齿耗子“借东西”这件事情,现在觉得取得的过程都不重要了,毕竟这些年我也没干什么好事,我只看最有效的结果。辗转找人多麻烦,管他哪儿弄到的人鱼膏呢,能借就借吧!

我们俩默默地等待那些人喝完酒,毕竟爬到吧台上头拆吊灯的动作太大了,他们显然是热娜的常客,不会视若无睹的。可等了一个多小时,那盘花生米还没吃完,急得我特想送个勺子过去,难道他们一口只能吃一颗么?

耗子的忍耐力有限,我怕他真让人抓现行,干脆心一横端着杯子走过去:既然不愿意回房间,那就别回了,把他们喝趴就是!

几个人晒得像炒裂了口的栗子,让人看不出来实际年龄,不过喝多了的人似乎都一个德行,谁来跟谁喝,我二话没说坐在旁边干了一杯茶,一个大胡子晕晕乎乎地就跟着喝起来,也没忘给我满上。我扫了一眼,一箱不过6瓶,他们才下去三瓶不到,这酒量连鲨鱼号上的人都敌不过,更别说我了!

回头给耗子使个眼色,他正活动手腕热身呢,给我比了个大拇指便把工具盒掏了出来。

喝酒这帮人平均半个月才能来一次驿站,平日里干粮不敢吃,水也舍不得喝,也就是这会儿能安心的喝点小酒吃吃小菜,现在还有个能喝的小姑娘陪着,自然高兴极了,几圈招呼下来,能坐着不倒也就剩俩人了。

这些人嘴里说的都不是汉语,只有一个大胡子始终坐在一边,嘴里念叨着什么“有家不能回”、“赚钱好过年”,看样子应该是个外来干活的,还没彻底融入集体,半天都在自说自话。

“你是汉人么?”

我看他喝得最少,只能主动搭话,想抓紧时间把他也喝趴下,耗子已经蹑手蹑脚往吧台上爬了,没得手前,谁也不能清醒着。

“后悔来这里……想老婆,想女儿,后悔,后悔……”

仔细一看我才发现这么个五大三粗的胡子大哥居然在哭!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劝酒,只好坐过去,用后背挡着他的视线,转头示意耗子再快些。

“为什么后悔?赚了钱就回家呗,家里总比这荒漠强吧?”

“我没赚到钱,还在瀑布滩丢了货,要赔6万,白干了两年还没还完钱。”

“哪儿?瀑布滩?”我刚想安慰几句,突然觉得奇怪,“你不是搞沙漠运输的吗,沙漠里有瀑布?”

“有啊,我也没想到,不然怎么可能丢货,哎!”

大胡子抹了一把眼泪,自斟自饮起来:“这鬼地方没有一点好留恋的,哪儿都邪门,再忍半年还完欠款,说什么都得回家!”

“等等,先别喝!跟我说说那个瀑布怎么回事!”

我急忙去夺大胡子的酒杯,他抱起酒瓶子“咕咚咕咚”一气儿猛灌,一头栽旁边沙发椅上起不来了:

“别去……沙漠,那瀑布吃人的,就在风暴的中心……嗝儿——吃了我的货,还有一头……骆驼。”

得,早知道这人有故事可挖,我就不倒得那么满了,这下可好,再跟他搭上话就得等明天了!

我心说明天离开后就算进入沙漠中部地带了,我们得好好见识见识这个沙漠究竟有多神奇,有那样一条贯穿昆仑与第十五师的峡谷,有玛伊莎口中的大河,有宣传册上的大海,还有大胡子口中的瀑布,这跟印象中的沙漠根本不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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