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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页(第1页)

俞乐立刻张开双臂拦住对方,热情地问:“第一天来锦源上班?”

“是……是啊。”

女孩瞟向她手里拎的高跟鞋,忐忑地点了点头。

俞乐将那双昂贵的漆皮小高跟拎到女孩面前,笑容灿烂又亲切:“第一天上班建议穿高跟鞋,可以有效增强气势。这双是我周六刚买的,新款,四千三,跟你换脚上的平底鞋,好不好?”

十秒钟后,一道雪白的身影冲出了酒店大门。

俞乐穿着换来的半旧平底鞋,左眼看手机地图,右眼留意行人与信号灯,一路向东疾奔五百米,杀进了最近的一家花店。

花店老板接过手机,看到备忘录里几十种花名后头跟着一排叉,不耐烦地瞟了俞乐一眼:“这些全不要?小姑娘,你来找茬的吧?”

俞乐打开皮夹,摸出一叠红钞,在指间“刷”地展成了扇形:“但凡这上面没有的,一样一朵,一朵一百,有多少拿多少。”

只要郑总高兴,砸他几千又何妨。

花店老板乐得嘴角一抽,三两下撩起了袖子:“你等着,我这就给你找啊。”

墙上的时钟一圈又一圈旋转秒针,花店老板一朵又一朵慢悠悠地找花。俞乐脑内那个要命的定时炸弹亮起了红灯,开始尖锐鸣叫。她急得连催了好几趟,花店老板还是不紧不慢地对着备忘录翻来滑去,三分钟才摘五朵。

这样下去,必死无疑。

俞乐终于熬不住了,一把夺回手机,拨出了一个她曾经不屑于理睬的号码。

铃声响起来的时候,程修正在落昙镇一家小客栈的秋千架下给铃兰揉脚丫子。

落昙镇是一座慢节奏的南方小镇,东临日升海,西傍落昙山,以夏季的夜昙乍现闻名全国。临近初秋,最后一波花期正好过去,镇上没多少游客,大清早安安静静,枝叶间偶尔飘出三两声轻悄的鸟啾,连瞌睡虫都吓不走。

昨晚铃兰哭哭唧唧闹了一宿,何岸就抱着她哄了一宿,累得筋疲力尽。程修怕吵到他补眠,主动把容光焕发的小美妞抱到了院子里,泡好奶粉,让她坐在秋千摇篮里喝奶。

阳光暖融融的,不凋的九重葛爬满了秋千架,花朵洁白,每一瓣都在风里翻摇。

小铃兰已经十一个月大了,长出了一头细软的卷发,正好可以扎起一束小萌辫,月牙儿似的翘在脑袋上。竹编摇篮晃悠悠,她抱着温热的奶瓶坐在里头,叼住塑料奶嘴,腮帮子一鼓一瘪的,努力吮吸着奶汁。

偶尔喝急了,围兜上便湿透一大片。

秋千架顶上蹲着一只橘猫,体型肥硕,垂着一条粗尾巴,正透过藤花的空隙打量着铃兰的一举一动,守护它可爱的小公主。

这只橘猫大名“六百六十斤”,昵称“六百六”,是青果客栈的镇栈神兽。

何岸、程修与铃兰还没搬来的时候,六百六就已经很出名了。它和它的九重葛秋千一起入镜过落昙镇的形象明信片、文艺小清新们的图文博客和旅游杂志。很多人都知道青果客栈有一只慵懒的大胖猫,喜欢霸着自家的秋千,从不给人挪屁股。

直到某一天,何岸带着铃兰来了。

铃兰来的第一天,六百六就把自家的秋千给压塌了。

客栈老板是个实干派Alpha,见秋千塌了,立马取出榔头敲敲打打,没几下就给修好了。第二天一起床,他惊讶地看到半拉子木板又拖在了地上,另一端的绳子空空荡荡——断口粗糙,分明是被利齿咬断的。

六百六蹲在旁边气定神闲地甩尾巴,琥珀色的圆眼里闪过一寸狡黠的光。

客栈老板不再试图修复秋千,而是拆掉它,换上了一只竹编摇篮,还在里面铺好了柔软的被褥。

就这样,六百六将它心爱的秋千当做见面礼,送给了它更心爱的小铃兰。

因为这只灵性与脂肪同在的胖猫,何岸在落昙镇定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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