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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页(第1页)

你把我视作局中弃子,纵使事后再怎么珍惜爱护,却也已经改变不了我被你从棋盘中抛下时的瞬间。只可惜,我虽为卒,便注定不肯后退一步,你我之间,也不过如此。大牢中再无其他人,书玙在这片空寂中,反而轻松了下来。反正也不过是换了一个略显狼狈的住处而已,每日照样衣食无忧,就连偶尔的提审,那些官员都是客客气气的。不过是给外人做的一场戏。书玙闲来无事的时候,便开始研究大牢里的牢门、锁链还有天窗。在被带进来关押之前,他已经大致将这个大牢的布局记得差不多了,若是从正门出去,可能还有些困难,若是三更半夜的从天窗上爬出去,那边应该已经是大牢的外围部分了,只要小心的躲过巡城的士兵、还有夜半的打更人,就可以轻松逃脱了。这样想来,直接从牢中越狱,似乎比从卓府翘家、亦或是从太子东宫出走,都来得方便省事……书玙摸了摸头上束发的那根木簪——大额的银票全在里面,果然还是淑瑜靠谱。并且,他被关进来的时候,身上还有不少碎银和几张零散的银票,大牢里看守的人对他也很是客气,没有搜身不说,连牢狱里定式的牢服都没有发下来……其实,古代的很多铜锁,手工工艺主要体现在锁面和钥匙的雕花形状上了,真要说里面的簧和机关,只要有适当的工具,想要弄开还真不是件难事。书玙对着大牢门上的锁链和上面挂着的铜锁,研究了三天之后发现,想要把手指粗的链子弄断可能还有点费劲,可是,想要把那种粗糙的铜锁撬开,他觉得,自己还是挺有把握的……从身上的荷包里摸出那把开木头匣子的细长铜钥匙,书玙将粗糙的铜锁对着光,从各个角度仔细查看了里面的机关簧位置,然后,就开始用铜钥匙凭着感觉乱捅——反正只要将钥匙上面的小卡口对上位置,稍稍用力,铜锁的机关就可以开了。后世的锁尚且架不住万能钥匙,更别说古代这种粗糙的工艺,虽然不排除有些极为贵重精细的机关锁很有技巧和难度,可是,这种随随便便放在大牢门上的锁,对钥匙的精细程度,要求真的一点也不高。确定能够将锁弄开之后,书玙平静的将自己的铜钥匙重新放进了荷包里,然后,又将铜锁暂时锁上了。现在是白天,外面人太多,就算能够出去,也难以逃脱。不如等到晚上,只要出去之后,随便找户农家,在人家的院子角落里猫上一晚,然后再伺机出城就是了。晚上,大牢里看守的人送来的饭菜依然精致而丰盛——远比给死刑犯临上断头台前的最后一顿晚餐要来得丰盛精致的多,书玙平静的挑着自己喜欢的菜吃完了,将不对胃口的那些扒拉到盘子的一边。等到大牢里看守的人来收走碗筷盘子的时候,对于盘子里那些依然丰盛的剩菜,还忍不住暗地里啧啧了几声,心里想道:这卓家三公子还真不愧是太子殿下心尖上的人,这在大牢里待着,那云淡风轻的脸色和神态就没变化过,整天的吃食有御厨伺候着不说,这挑食挑的,真是一点也不含蓄……白天强迫自己睡了大半天的书玙,到了晚上夜深人静之时候,自然有些精神的过了头。用白天试过的钥匙轻轻的打开绑在牢门上的铜锁,将上面长长的锁链解下来,然后用地面上的干稻草穿插编制进锁链里,将稍微动一下就哗啦哗啦直响的铁链弄得几乎消音。然后,对着天窗上直着的那根木头柱子,将铁链甩出去,尝试了许久之后,书玙终于成功的借着铁链一端的铜锁的惯性,将铁链缠绕在了那扇矮小的天窗支柱上,就着昏暗不明的月色,书玙小心的调整着手中铁链的位置,一直到能够稳稳的用锁链卡住一端的铜锁,然后拽着锁链,成功的从粗糙的竖直墙面上攀爬到了天窗那里。书玙小心的的弓着身子,天窗的高度和宽度,也就刚刚够他出去,若是换个再胖一点的人,可能就有些困难了,攀在天窗上,侧耳聆听着外面的声音,除了远处传来的悠长的打更声外,深夜里,万籁俱寂。书玙小心的将锁链从天窗上拖出来,垂到外墙那里,然后顺着锁链缓慢的滑下去——虽然天窗不是太高,可是,他一点也不想考验自己的弹跳能力,若是跳下去的时候不小心扭了脚或者摔折了腿,那才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书玙不喜欢做没有把握的事情,为此,他宁可多啰嗦麻烦一会儿。从牢房里通过天窗下来之后,书玙又费了一股子力气将锁链从天窗扔回了大牢里——作案工具什么的,还是留在大牢里比较好,直接留在大牢外面,岂不是告诉别人自己都做了什么,尤其是还很可能会透露出自己的逃跑路线的问题。书玙毫不怀疑,就算杨靖泽没来过,可是,自己在这大牢里的事情,估计每天白天都得有人过去上报一次,最迟明天早上,杨靖泽也就会知道自己已经从大牢里不见了。至于是要压住消息,还是最后弄个满城风雨的追捕潜逃的犯人,那些就不关书玙的事情了,反正他也没打算顶着这个名字再回来……毕竟是没有锻炼过的身体,就拽着锁链爬个窗户,手掌心被勒的已经是一片通红了,书玙甚至有点怀疑,这辈子这具身体身娇体贵的,做伴读的时候,骑射之类的课程就是应应景,学会了骑马是他最大的收获……四体不勤不说还整天被人伺候着连碗都没洗过,在这里每个比对的不好说,放到自己上辈子那个时候,是不是连送到二楼的煤气罐都扛不动了……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书玙的心情更加放松起来。但是,心情放松,并不意味着松懈下来,书玙轻手轻脚的绕出这一片大牢的区域,趁着夜色,抹黑躲进了一户人家的小院里,一点也不客气的偷了人家放在柴草棚里的几样锄头、草帽,还有脏兮兮的干农活时穿的褂子——书玙拿起来是一点不手软,而且全程都顺顺当当的,当然,他留下了一点足够折价补偿回去的碎银子。民风淳朴、路不拾遗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这些不值钱的东西平时也没人偷,邻里邻居的,谁家里没有几把下地的锄头,用野草编的草帽,花几文钱都能扯上几尺的粗布褂子,这些东西扔在柴草棚里,也就自家人下地的时候用的上。书玙将换下来的那身布料精致的素色衣服用一团粗布包好,然后直接垫在了刚刚一并偷来盛放锄头之类的柳条编制的背篓里,不是为了逃出京城之后再穿,而是出城之后想办法拿把火烧了毁尸灭迹,留在农户这里,说不好被人发现之后就会给人招灾,那种太过精致名贵的布料放在什么地方都足够打眼了,也就在太子东宫里会被视为理所当然。换上一身农人的衣装打扮还不够,书玙毕竟是从小养尊处优,更没经过什么寒冬酷暑、烈日炎炎的洗礼,从脸到身上,就没一处皮肤是不细嫩白皙的。好在三月天的早上天还冷,虽然是春耕农忙的季节,可是,大早上起来,那些农人家的衣物穿得也还厚实。书玙直接用粗糙的泥土涂抹在了手背,手腕,脚踝,脖颈等所有可能露出来的地方,就连那张精致的脸也没放过——脸上那道疤都被泥土掩盖的看不见了,不过,这么折腾过一番之后,说是毁容也差不多了。最后再在头顶上顶着个破破烂烂的草帽,头发上的发簪倒是不用换,那根样子朴素内有玄机的木簪,当书玙一身锦衣华服面色如玉的时候,那是样式古朴大方,当书玙把自己弄得跟那些面容黝黑一身泥土的老农一样的时候,那根木簪就只显粗糙平常了,也没比直接从树上折一根枝条当发簪插头发上好到哪去。作者有话要说:逃亡经历xd~~京城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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