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年底的时候,李治发布了一条诏令。
诏令上说:“从今年开始,僧尼不允许接受父母或者尊长对他们的礼拜,相关部门应该明确地制定法律法规来禁止这种行为。”
之所以有这样的一条法令出现,源自李治在上个月去洛阳巡幸之时,在一处思源见到的一幕。
当时有数位白发苍苍的老者,正对一个二十郎当的的年轻僧人行跪拜之礼。
李治当时就有所不喜,对身边的宫人说:“朕为天子,亦不受臣子与百姓之跪拜大礼。现这小小僧侣却让许多老者跪拜,难道他比朕还要尊贵吗?”
李治说完,便让人去将这几人带来问话。并问及几位老者跪拜之缘由。
老者说:“他们跪拜僧侣,是希望获得佛祖的保佑,能让自己今后的生活过得好些。”
那小僧也道:“见僧跪拜是佛家礼数,否则便是心不诚。即便是父母见到自己,也应该行跪拜之礼。”
李治当时就有所不喜,细问之下又得知那些老者,竟然还是这小小僧侣的叔伯长辈。
后又见到那小僧出家的寺庙,竟然比自己的皇宫还要富丽堂皇,心中便有了改革之意。
在当时,佛教作为一种宗教信仰,其僧尼在社会中享有一定的特殊地位。
他们通常会受到信徒的尊敬和崇拜,包括礼拜等礼节。
然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道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子女对父母的尊敬和服从是基本的伦理要求。
通过禁止僧尼接受父母和尊长的礼拜,法令试图强调宗教活动不应干扰到传统的家庭和社会伦理结构。
这是出于对佛教势力过度膨胀可能对社会秩序造成影响的担忧,也可能是为了强化世俗权力对于宗教活动的控制和管理。
此外,这条法令也体现了当时政府对于法制建设的重视,要求相关部门明确制定法律法规来执行这一禁令,显示了法治精神的萌芽。
这表明,即便是在宗教领域,也要顺应国家的习俗,并依法行事,以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
而李治的这一条诏令真正得目的是在敲打兴起的佛教,明确君权至上的社会结构,防止有人假借佛的名义造反。
其后,原本的吏部侍郎刘祥道,被任命为黄门侍郎,并且继续负责选拔官员的工作。
他认为目前的选拔制度太过宽松,每年有超过一千四百人成为官员,而且各种各样的人都可以通过选拔进入官场,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查和筛选。
目前,国内和国外的文官和武官,从一品到九品,总共有一万三千四百六十五人。按照这个数字计算,大约三十年后,现有的官员才会全部更换一遍。
如果每年只选拔五百人成为官员,就足够补充所需的官员数量了。他希望能对这个制度进行改革。
正好杜正伦也提出同样的观点,认为成为官员的人数过多。
皇帝命令杜正伦和刘祥道一起,在朝会之上详细讨论这个问题。但是大臣们因为害怕改变现状,反对者众多,所以李治最终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刘祥道作为吏部侍郎,负责选拔官员,他意识到当时的选拔制度存在问题,即选拔的人数过多,而且选拔过程不够严格,导致官员质量参差不齐。
他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减少每年成为官员的人数,并进行更为严格的选拔。这样可以保证官员队伍的质量,并且减少不必要的官员数量,提高政府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