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刺眼。
宋宇用手遮住阳光,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他感觉到全身有些酸楚无力。不过这并不影响他坐直身子。
四周的环境有些陌生。宋宇揉了揉有些发昏的脑袋,开始回忆昨晚发生的事情。他记得,自己由于身体严重脱力而陷入昏迷。按照常理说,他应该会被那几个穷追不舍的家伙们给杀了才对。可自己却安然无恙地躺在这里。
宋宇思考了片刻,也想不出什么所以然来。便索性不去想那些了,开始思考怎么赶回别墅了。
由于夜晚慌不择路地狂奔,他并不知道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无论是别墅的方向,还是到别墅的距离,宋宇都完全没有概念了。
宋宇突然想起了什么,开始在口袋里翻找着什么,可翻遍了全身的口袋,却什么也没找到。
“看来,是在逃跑的过程中丢失了。”
找寻手机无果后,宋宇也放弃了用地图导航这一想法。
无奈,只好朝着之前翻的那堵矮墙走去。
“只要有公路,我就能找到别墅!”
宋宇心里想着,脚下速度开始加快。可是,宋宇却感觉到了十分吃力,身体素质似乎也大幅度降低。别说昨天那种变态的体质了,就连之前锻炼后的体质都比不上。
“难道,我的体质是夜间强大?类似于DOTA中的夜魔?”
宋宇不禁开始思考起自己昨夜的情形。不过现在也无法证实自己的猜测,只能等到夜晚试试了。
就这样,宋宇开始了漫长的徒步‘旅行’。
文菡已经回到了别墅,她在小心翼翼地试探完毕后,便开始放心地在四周搜寻宋宇的踪迹。
好消息是并没有发现宋宇的尸骨,哪怕是碎肉。坏消息是没有发现任何宋宇的线索。
文菡的脸上还挂着泪痕,正呆呆地坐在沙发上。
她的思绪,还停留在这几天的美好生活上,眼泪不自觉地再度滑落。
自小时起,她就是被忽视的对象。无论是家人,还是同学,又或者是朋友,都是如此。嗯,如果经常忘记她存在的人也能叫朋友的话。
很多时候,文菡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的确,她的性格是有些内向,可内向的人多了去了,也没见谁像她这样毫无存在感。甚至连班主任都无法将她的名字和长相匹配。
再说相貌。虽然文菡不属于让人过目难忘的那种美女,但绝对长得不丑,甚至可以用漂亮来形容。可是,她还是经常会被被人忽视。
孤独,是文菡最先体味的痛苦,也是折磨了她十几年的“顽疾”。文菡时常会思考,自己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一直以来,能够被文菡当作朋友的,便只有夕阳时分那天边的云彩了。每当这个时候,她都会眺望远方,欣赏这美丽的自然景观。心里也会诉说一些感受,就像在对着老朋友倾诉一样。
但她知道,这个世界没有她,云彩依旧会那般美丽。她,并不被“需要”。
直到这次的灾难爆发。文菡发现自己拥有了隐身的特殊能力,这能力甚至能够帮助别人脱离危险。她第一次感觉自己是有用的,是能够被别人所需要的。
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当面对巨兽时,宋宇毅然决然让她逃跑时,她第一次感受到了重视,也使她下定决心将宋宇纳为最重要的人。
两人相处的这些日子,也是文菡最开心的日子。为他做好饭菜,为他整理好衣物,时常会听他说一些故事。她第一次感受到了名为幸福的东西。她,不想失去。至少不想这么快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