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云驾着祥云在洪荒中悠闲的晃荡起来,飞了不过区区百万里,就让他感叹洪荒之大,之好。
洪荒大地,山峰高耸入云,草木成荫,山清水秀,灵气充沛,相比起前世的地球,最高的山峰不过不过三千丈(一丈=3。33米),没有一丝灵气,就连空气之中也有化学的废气,那简直云泥之别,不同日语。
因为灵气充沛,再加上洪荒中又都属先天生灵,那真是刚出生便是天仙,稍加修炼就是玄仙,天赋异禀着修成金仙者也不在少数,当真是玄仙多如狗,金仙满地走。
现在的洪荒已是万族林立,然在这万族之中龙、凤、麒麟三族称王,三族称霸才不过千年时光,现在正是收复洪荒各族之时,如今的洪荒可是热闹非凡啊!
红云端坐在云头之上,手中拿着一个不知名的仙果,细细的品尝,眼角处时不时的撇向下方。
此时下面正在打斗,好像是龙族与麟驹族战斗,两班人马相差不多,不过龙族之人的修为要高于麟驹族,时间一长,麟驹族指定要被龙族消灭。
果然,龙族对于一个小小的麟驹族久拿不下,顿时感觉龙威受损,纷纷现出原形,陡然出现上百条身达千丈巨龙腾空。
“吼,吼”
龙吟震天,龙威弥漫,就连在云头上的红云,都感觉有点心悸,这十条金仙修为的龙族,再加上百条太乙玄仙龙族,就算他对上,一时半刻也拿不下。
在龙威之下,麟驹族众人十分的实力只能发出十之七八,如何能与龙族抗敌,一刻钟的时间,麟驹族便被龙族团灭。
等到龙族走后,红云现身到战场,缓步走到麟驹族尸首旁,看着那些身形巨大的麟驹尸体,红云的嘴角撇了撇。
“真是累哦!前几天收了凤甲鱼的尸体,现在又要收麟驹族的,唉!谁让咱是好人呢!”
红云摇头一叹,露出无奈之色,不过眼中却露出些许兴奋。
红云已经不是第一次干这事了,自从百年之前他从火云洞出来之后,就经常碰到种族厮杀,当一方将另一方灭杀之后,也不管尸体的事情。
红云对于这些先天神兽的尸体可是很感兴趣,便碰到一次战斗,他便清理一次战场。
另红云意外的是他没有想到,这战后清理尸体还是又功于洪荒之事,虽然每次就那么一点,但是次数多了,那功德不就多了吗!
清理了一百多次,积累起来的功德也有不少,在红云的脑后能够看到淡淡的功德金光。
在洪荒转悠了百年,红云感觉比自己闷头修炼万年都强的多。
闭门造车毕竟不是王道,百年光阴让红云体会了洪荒百态,更让他知道生存之道。
在洪荒之中,强者就是一切,修为就是一切,法宝就是一切,强者可以无视任何的规则,可以肆无忌惮的杀戮,洪荒是一个崇尚强者的世界。
弱者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只能被杀,又或者享受被杀的滋味,不会被同情,不会被施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