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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喜欢(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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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你的一个“玉”字,像玉一样清纯,像玉一样无暇,像玉一样美;喜欢你的一个“斌”字,英俊,文武双全;最后,连你的姓氏也爱上了,像唐人街一样雍容,那样经典!

爱上一个人的名字,因为先爱上了他本人。所以,他的名字,在伊人眼里是那么美!

清明节放假回到厂里上班。从窗外看见,今天是集日,有卖衣服的小摊。喜欢一件衣服,因为喜欢它整体的美。

中午吃饭后,不去逛集市,小小的集市。因为喜欢一个人静下来写一些文章,喜欢文字的美!集市只是集市,衣物只是低档货,不喜欢集市,不喜欢低档。爱的你,是高档。我高档,爱的你便是高档;我中档,爱的你便是中档。不允许低档,不允许我低档,不允许爱的你低档!永远只要爱的你适合我,永远只要我适合爱的你!

温暖的春天早晨,我被淹没在广州的茫茫红尘中。想要赶超精致,想要赶超瘦瘦的美,想要赶超富裕,想要赶超美丽。

我喜欢的人或许他们也喜欢我。也许,他们用许多Q账号和我网聊。但是,我不知道他们是谁,我不和他们聊。

人,有时候是矛盾的。

天气热了。在夜市里买了一件蓝色的夏衣。本来买的是另一件。但是,回去后一试,不合穿,就返回去换了一件。比本来买的满意。但是,还是喜欢高档的衣服。还是想买高档的衣服。喜欢,就会想转换为真正拥有。

喜欢你的名字,想要拥有你!

不喜欢的,有时候也会拥有。有时候一直决定了要拥有所喜欢的,结果只一念之差,便拥有的是不喜欢的,或者不是那么喜欢的。就像买衣服。也许有的家庭夫妻结合也造就成是这样。

也许,有时候喜欢的,并不是一直决定要喜欢的。就像一支笔,没发现它其实不好用了的时候,就一直喜欢它;等到发现它不好了,才觉得——原来喜欢的,不是这样子的。

没空的时候,想去书店看书,觉得很喜欢看书。等到有空了,去书店坐坐,看了一会儿书,觉得文章不过如此,看书不过如此。

有时候,生病是一种“只入不出”。吃了热气没有发散出去;光是喜欢,没有抒情出来。于是,有时候便怕了,唯恐病入肌里,便不“入”那么多,不“喜欢”那么多了。但是,后来发现那是一个认识误区,就像刚阅读的童话《一千根银针》:没有“失落”,就不会有幸福!

一个网友问我:有心仪的人了吗?

我发了一个龇牙的表情过去以躲避回答这个问题。心仪一个人,那是十六、七岁会发生的事情。用这个问题问一个二十四的人,我有一种觉得太幼稚的心情。

喜欢一份工作,像感觉金子发光的心情。一堆小小的电子,铺在桌上散热、冷却。随意的铺陈,用手一扫,有时候,它们凑成一只蝴蝶的形状,有时候是一颗心形。随意的,是一种非主流的图形,是一种另类的图形。它们的四只脚,它们镀锡的底面朝上,像熠熠发光的主题,像闪烁的意象,像钻石般的品质!看着它们,我的一颗心,似在慢慢升华!

我觉得我就是喜欢这样一份工作了,因为有这样的心情!有时候,又觉得这一种工作是一种苦役,因为做其它工作,也是有那样的一种“喜欢”……

喜欢,是一种心情,是一种处世的态度。

喜欢你,也喜欢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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