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山走了半个多时辰,宋柏才找到记忆里的那颗大树。
那是一颗榕树,非常大,便是在这山里也是少见的,宋柏觉得说不定能有上百年了呢。
忘了带工具了。宋柏盯着树根的位置有些后悔。没办法,只得找了一根木棍当工具,蹲下开始挖。
往下头直挖了一尺多深,宋柏终于见到了熟悉的布料——玫红配嫩绿,上头用橙色线绣的一朵看不出是什么品种的花。
这死亡配色,多看一眼都令人感到窒息。
那是他小妹亲手给他绣的一个荷包。倒不是他小妹多么爱他这个哥哥,纯粹是家里每人都得到了一个。他们家其实并没有要求哥儿和女儿一定要做女红。他爹向来任他们自(ye)由(an)生长,想学什么学什么。
但可能是天性使然,他小妹长到十岁左右,忽然热衷起做女红。
不过也就新鲜了一个多月便撂下了。但这一个多月来,也产出了几样作品,样样都十分难看,即便布料非常的好,也可以看出来他小妹完全没有刺绣的天分。
没人被配发了一个,家里其他人都嫌丑,就算再不想伤小妹的心,也是不好意思戴出去的。只有宋柏,舍不得花钱再买一个新的,也舍不得浪费了被他小妹祸害的好布料,坚持使用他小妹绣的这个丑的。
不过无论这个荷包外表有多丑绝人寰,也挡不住它是个有内涵的荷包。
打开来看,里面整整齐齐放着两千两银子的银票。这些银子是宋柏带了北边的货物到南边卖得的。原本他打算拿这些银子在丰水县再采购一些南货带回去——丰水县相较泽州府之于兴安县来说,既是南方有南货,路途又不算遥远。
可惜还没到丰水县,就遇上了土匪了。宋柏害怕自己被土匪追上钱财被夺了去,躲在山上的时候就把钱偷偷藏在了这颗树下。到时候就算被土匪抓到了,也找不到他的钱。土匪又不知道自家资产,哭一哭穷说不定最后花个百十两就能赎身,更说不定他这么机智,能全身而退呢。
所以沈慕捡到他的时候,他才会身无分文,浑身上下只有一张证明身份的路引。
幸好自己想起来了,要是失忆个一两年,这荷包这银票不都得朽了……
宋柏心想,自己的思维还是不够缜密啊,怎么就没考虑到失忆了该怎么办呢,差点把银票都弄朽了。
以后还是要更谨慎才是。
感叹了一会儿,把挖出来的坑给填好了,荷包揣进怀里,悠悠达达的往山下回。
有时间还是得去一趟镇上。遭了劫匪这样大的事情,他又失踪了有段时间,两个家仆肯定已经回家报给他父姆知晓了。唯恐父姆担忧,还是去驿站托人捎个信儿回去才好。
至于他自己,却是先不打算回家了。毕竟他现在已经进了沈慕家的门的,感情还没培养到十分好呢,暂时不打算离开了。
沈慕回到家里,宋柏已经回来了,在厨房给刘氏打下手。
沈慕站在门口看着他们,一时间都看愣了,连背篓都忘记取下来了。
那小小的一间厨房一个灶台,旁边围着他此生唯二的亲人。
“回来了?”宋柏瞧见他,便过来帮他把背篓取下来。看到背篓里头放着的纸,笑道:“看来挺顺利。”
“嗯,”沈慕应了一声,瞧见刘氏也往这边看过来:“多亏了周叔叔帮忙呢。周叔叔还说,娘的字也很好,可以一起来抄,打发时间也好呀。”
“你周叔叔抬举我。我都多少年没正经写过字了。”刘氏感叹道。她看书看的多,写字是真不多,家里有沈老大,用不着她动笔,也就在旁边帮忙磨个墨。“别再把纸糟践了。”
“试一试嘛,不试怎么知道?”沈慕劝道。其实他也知道周夫子的意思,刘氏和沈老大感情那么好,忽然丧偶,怕她心里头过不去。
但其实刘氏根本没他们想的那么脆弱,或者说她已经找到了一种平衡的方式,就是对着牌位说话。现在她感觉沈老大并没有离她而去,所以心情也没有太不好。
反而刘氏想到自己儿子抠门的性格,以为沈慕想要两个人一起抄书快一些,赚钱也多一些。“好吧好吧,待会儿我做好饭就去试一试。不如你和小宋先进屋去抄吧——小宋也是识字的,应该也会抄吧?”
宋柏身体一僵。还没答话,沈慕已经牵着他的手去堂屋放下纸,又去刘氏和沈老大的屋里找笔墨。
宋柏摸了摸沈慕领来的纸:“……这纸,摸起来挺贵的。”
“是呀。我爹在的时候,都不舍得买这么好的纸自用呢。这是要装订成书的,自然是好纸了。”
宋柏默默把手缩了回去。
等到拿起笔,沈慕才算是知道为什么宋柏磨磨唧唧了:在沈慕眼里什么都会、无所不能的宋柏,的字,………………有点难看啊。
说难看都是给宋柏留面子了,简直是狗爬啊。
宋柏自己也有些沮丧。“我读书不行,我爹原本还想让我考科举呢,结果夫子说我实在不是那块料。”
沈慕眨眨眼,等着他继续说。
宋柏犹豫了一下,没把自己恢复记忆的事情说出来,想要逗一逗自己的小夫郎:“哎呀,又想不起来了。”
沈慕不疑有他,心里却想,若是宋柏一直这样下去……想不起来,也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