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毛笔,以前欧歌小的时候,也附庸风雅过。
他从小就喜欢国学的东西,毛笔自然也在其中。
狂草就算了,楷书,行书,看着别人书写出来,天然透着一股美,自然也心生向往。
而且,相比其他东西,毛笔的书写显然没有那么困难。
一张白纸,一支毛笔,一瓶墨水,一本字帖就可以了。
是的,欧歌小时候练习毛笔,用的还是墨水,而不是研的墨。是一种不同于钢笔墨水,更浓的墨汁。好像是红岩牌的。
其实除了讲究的人,也大差不差。
人家古代有的人连墨水都没有,直接用水不也一样可以练习吗?
这不像其他的琴棋画,想要学习,没有老师教导,入门都很困难。
他小时候看武侠电视剧,对于那种一萧一剑走江湖的主角,觉得很是羡慕。
所以,也心生了想要学习乐器的想法。
琴,琵琶,古筝这些东西太麻烦。
二胡,唢呐倒是简单,以前他有个邻居就是专门吹这个的。
但是一个太过哀伤,一个太过尖锐。
最关键的还是这两样乐器还和红白喜事联系在一起。
他倒是不在意,甚至还有些兴趣,就好似小时候的孟子一样,但是父母肯定是不愿意看到他学习的。
所以,后来他选择了笛子。
恰好这东西,他们镇上的两元店就有卖。
因此,他就买来学习了。
可惜,没有老师指点,连吹出声都费了很大的劲儿,气也不足,最后自然是不了了之了。
倒是毛笔,因为有字帖可以拓印,倒是勉勉强强还学了个皮毛,至少知道轻重缓急,看起来有模有样。
不过,也仅此而已,根本拿不出手。
以前倒是无所谓,但是现在就不一样了。
自己既然修炼文道。毛笔作为琴棋书画之一,同时也是人的脸面,都说字如其人。
虽然有些夸张,但是一笔好字可比一张好脸更重要。
因此,欧歌决定重拾毛笔。
他以前没有将毛笔练好,除了没有人指点,其实也和三分钟热度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