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不曾在这么晚的时间来到校园。这里的感觉收敛、低调得令人惊讶‐‐没有任何你以为夜间走过这些地方会有的疯狂作乐,只有这里那里几个学生在宿舍之间匆匆来去。我的研究室所在的那栋楼一片黑暗,只有沉寂的走廊上留了几盏光线微弱的夜灯。我走向106室,莫名其妙有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尽管我完全有权来这里。只有在整栋建筑里只剩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我才会注意到那建筑的某些地方‐‐它独特的静止与沉默,它的墙壁从发生在其中的人生所吸收的特性。我在这里感觉到的是一种冰冷的疏远,接近敌意,仿佛它对我在这个不合宜的时间出现不以为然。我打开研究室的门,开灯。房间仿佛眨了个眼,几乎像是吓了一跳,仿佛某些偷偷摸摸的活动进行到一半被打断。但房里的一切毕竟依然维持原状,就像我几小时前离开时那样‐‐档案柜和架子,毫无出奇之处的杂物。就在那里,在窗边那两张大书桌之一的上头,罩着银灰色套子,看来毫不起眼,仿佛悄悄试着不让人注意到它那小小容量中可能包含的财宝(仿佛它希望你以为它是空的,或者只是一整块塑料)‐‐就是我先前提到的&ldo;门户&rdo;,那台台式电脑。我取下防尘套,插上插头。
一如我很不会说谎,我也很讨厌任何形式的窥探或偷偷摸摸。但我感觉此刻自己的行动是有正当理由的调查:毕竟这间研究室可能遭人入侵。何况,以自行调查的方式,我相信这样到头来说不定能够保护我的秘密室友(如果他真的是),使他不必接受想来更不愉快的正式调查‐‐如果他继续非法占用这个房间,一定难逃这个结果。
我按下开机键,一阵短短音乐,显示屏亮起,展露出内容任我检视。东西不多,有意思的更少。我使用电脑已经相当熟练,很快就判断出只有一个文档值得一读。那是一份未完成的冗长叙事,主角是个叫卡米罗斯的男人,来自某个姑隐其名的偏僻国家。卡米罗斯来到纽约,迷上了他所谓的这个城市的&ldo;壮丽冷漠&rdo;,决定不计一切代价留下,为取得绿卡而结婚,然后展开犬儒登徒子的生活,在曼哈顿的街头和酒吧四处游荡找女人。
在我看来,这很明显是自传小说,卡米罗斯就是楚米齐克本人。字里行间有种令人生厌的自吹自擂大男人腔调,完全符合我对楚米齐克已经形成的印象;此外,他(或者说他的化身卡米罗斯)也是为了钱在一所非常像亚瑟克雷的学院任教,而他看待该校女学生的态度活像苏丹看待自己的后宫妻妾。这篇小说读来没什么建设性,到头来对作者如今何在也未提供什么线索。唯一有点意思的地方(就连这一点也只是纯粹巧合)在于,卡米罗斯楚米齐克在纽约的生活跟我有一两处偶然交集。有一段时间他住在西村的肉品包装工厂区,卡萝和我搬到城的这一端之前也住在那里。读着他生硬但鲜活奇特的英文,我觉得自己仿佛又回到了何瑞修街,那里每天早上都有挂着肉钩的牛体像血淋淋洋装一般运下卡车,血水在铺设卵石的水沟里结冻。我心头一暖,回想起看见派对刚散场的人们脸色苍白地在&ldo;弗罗伦&rdo;吃早餐,格林尼治大道上的韩国杂货店外有玻利维亚花匠修剪染色的康乃馨……
读到大概一半的地方,有一段很长的场景是在联邦广场的移民归化局大楼,作者跟我一样在那里耗过许多个小时,排队等待,填写申请签证所需的大量繁复表格。
这一段让我读得格外投入。此刻回想起来,我仿佛看见当时的自己在106室,趴在显示屏前,被那一切陌生又熟悉的感觉催眠。现在我试着回忆那个场景:尽管大楼要再过两小时才开门,早上八点已经有移民大排长龙。拉丁美洲人身材矮壮,深色发肤,以坚忍的态度承受贫穷;东欧人特别喜欢穿拉拉链的连帽厚夹克,一副不耐烦的表情,觉得自己的贫穷是不公平的。这里有个卖酸涩咖啡的小摊子,你买下一杯,边排队边喝‐‐摆摊子的是笑容可掬的夫妇俩,看来仿佛刚刚才从你正要进去的那个官僚机构跌跌撞撞跑出来。这里是入口的金属检测器,守在旁边的警卫用戴橡胶手套的手搜身。看到卡米罗斯描述这些穿耳洞、留着夜总会发型的年轻男子穿起警卫制服毫无说服力,我不禁会心微笑。过了安检这一关,我们每三十人一批被赶进一间门会自动关闭的大房间,然后才发现,唷,这房间原来是电梯,缓缓升到高层某楼;出了电梯,我们发现自己置身在一处辽阔草原似的房间,这里有一排又一排固定的橘色座椅,四周是小小的玻璃隔间,每一间都有一名移民局官员,就像蛋里的胚胎。等到终于轮到我们的号码闪动出现,我们便进入其中一间,签名。卡米罗斯回想自己当时兴奋得手发抖,因此他的正式签名笔迹有点颤动不稳。当时我的手也曾经发抖!他描述自己伸出右手食指沾了沾按指纹用的墨水,然后按在表格上那个空格,很高兴地想到这个他之存在无可模仿的细节已经进入联邦政府的认知。他记得那官员接着递给他一个标示着&ldo;氯化苯二甲羟铵&rdo;的小包,什么也没解释。他大惑不解地打开,发现里面装着一小片湿巾,才醒悟这是用来擦手指的;官方程序里竟有如此美妙用心的小地方,令他一时简直欣喜得热泪盈眶,尽管那湿巾连墨水都擦不干净,只把墨水染得满手都是,但连这一点也变成了额外的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