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工匠,李承乾还是有些想法的。
他想要在吐谷浑立足,工匠是不可或缺的。
不过,他也知道急不得,虽然说以势压人是个不错的法子,但他还真不习惯,对他而言,以势压人终究不如以利诱人。
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后他会选择什么,那就不好说了。
暂时没再管那些工匠的事儿,回到书房的时候,春花几人居然已经做好了一双手套。
还别说,虽然是第一次做,但模样倒是不错,至少看上去,不比后世的差就是。
只能说,这个年代的绣工,那的确不是后世可以比拟的。
也许,一个时代,总归是有一个时代的特色。
“公子,长乐小姐的手套已经做好了。”见李承乾牵着长乐走了进来,春花当即就拿着手套递了过来。
李承乾笑了笑,看见长乐近乎两眼放光地盯着手套,心里也是高兴。
自从离开长安以后,长乐就没怎么笑过,这让李承乾很是担心。
不过,他从来没有后悔过将长乐带出来,在他看来,长乐越是这般,就越是不应该留在皇宫里,你看看,好好的一个大姑娘,愣是被皇宫里那一套给教成了什么样子?
“喜欢么?”李承乾接过手套,故意调侃了长乐一句。
长乐娇羞地笑了笑,声音低不可闻地说道:“喜欢。”
她是真的喜欢,雪白的手套毛茸茸的,加上上面还有两个毛茸茸的小球,哪怕她出生皇家,可也从没见过这东西。
小孩子就是这样,对一切新奇的东西,都充满了好奇,哪怕是公主也不例外。
李承乾见她笑得开怀,也就不打算逗弄她,蹲下身子,一只一只的将两只手套都给她戴在手上。
“以后出去的时候,就戴着。”
“不要。”长乐摇了摇头,说道,“我要一直戴着。”
“傻孩子。”李承乾起身揉了揉长乐的头,也不纠正她。
任何新奇的事物,新鲜劲总是有一阵的。
长乐也不搭理她,挥舞着两个小拳头,把两个毛茸茸的小球一甩一甩的,别提多可爱了。
如果人生的每一天都如此刻一般,李承乾倒是觉得这样也行。
但生活终究不会如他的意。
就在他回到书房没多久,赵岩走了进来。
“都打听清楚了?”见赵岩进来,李承乾问了一句。
“弄清楚了。”赵岩说道,“我们有个兄弟就是泾阳人,打听起来倒是没费什么工夫。”
李承乾点了点头,他不在乎过程怎么样,他要的是结果。
“泾阳原本最大的商人名叫杨林,其曾祖父时期,就是泾阳有名的商贾,经过几代人的发展,生意也是越做越大。
不过自从崔明远来当这泾阳县令开始,别说泾阳了,就是整个关中都是天灾连年,这才让崔家借着崔明远的便利,在这泾阳站稳了脚跟。
不过听说崔家下手挺狠的,杨家以前把持的生意,几乎都被崔家抢了过去,这两年,杨家的日子也不好过,家里现在也就剩几个铺子勉强支撑着。”
李承乾习惯性的拿手捏了捏嘴唇,这是他穿越前养成的习惯,只要一开始动脑筋,就会下意识的这样做。
对于杨家的境遇,他倒是不奇怪。
自古以来,外来势力和本土势力发生冲突都快成惯例了,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真正让他奇怪的是,一个泾阳商贾,居然能抗住崔家这样一个庞然大物的打击。
要知道,他一开始,都以为泾阳的商贾现如今的日子就算不是水深火热,但也绝不是赵岩所说的仅仅只是日子不好过而已。
“还有其他的商户么?”李承乾问了一句。
赵岩说道:“倒是有几家,但那几家的日子可就差太远了,听说商铺都已经被崔家收了去,现在就靠着家里的田地过活。”
这就对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