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书房的门再次打开,易炀从里面走出来,双手单手插兜,另一只手拿着手机,路过饭桌时,将手机放上去,转身跟去了洗手间。
见于瑶正一副认真洗手,蹙眉想事情时,忍不住在她脸颊上轻啄一口。
&ldo;傻丫头反应挺快。&rdo;
于瑶被他夸得脸色一红,低着头继续认真清洗自己的双手。
葱白色的十指在水流下相互交缠,手指纤细修长。
易炀还是第一次仔细的这丫头的手,竟然也是这么白。
想到自己用这个&ldo;也&rdo;字,不由轻笑出声,对呀,身上更白。
例如,那胸前两团柔软,如同两团馒头一样香甜柔软。
坐上饭桌,葛圆圆没了刚才缠于瑶的那股撒泼劲,安安静静的吃饭。
其实易炀并没有吃多少,他的洁癖病在作祟。
自从葛圆圆来了之后,他就再也没去坐那沙发。
书房那套沙发被葛圆圆摸过之后,当晚他就让阿姨将沙发罩换了,那一套刚买不久沙发套的转手就送给了阿姨。
这是他不喜欢这个人的表现。
想必葛圆圆走后,她所碰过的东西,都会被扔掉吧。
吃过饭,易炀直接拉着于瑶进了书房,根本不给葛圆圆拉住于瑶再次说话的机会。
书房里,易炀继续敲着键盘,于瑶坐在他旁边,双手垫在脸颊之下,伏在桌面,侧着脑袋看他手指飞快的敲打,中间几乎没有停顿。
他是用五笔打的,于瑶看不懂。
其实之前写小说的朋友说过,五笔要比全拼音快很多。
那时候她觉得自己码字慢,就把锅甩给了全拼。
之后她也练过五笔,可她连最基本的字根都背不住,最后一番折腾,还是放弃了。
还是抱紧了全拼这个小妖精,那时候,她时速五百。
觉得时速达到一千的都是大神,后来她时速一千,觉得时速两千的都是码字狂。
现在她时速两千了,觉得易炀这种时速五六千的,简直就是触手怪。
而她现在就这么看着这个触手怪码字。
不知道是不是被她看的有些不好意思,易炀的速度并不快,还总是敲错字。
不知道原来他会不会敲错,反正于瑶趴在这不到五分钟,他已经错了无数次了。
正这么想着,那双修长皙白的双手竟然停止了舞动,双手放在键盘上,转头看向还一眨不眨盯着他手看的丫头。
&ldo;丫头,你这么看着,我很容易卡文。&rdo;
于瑶抿嘴轻笑,得意的挑挑眉:&ldo;不是卡文,是容易敲错字,是不是被我看的心都乱了,忘了那个字怎么敲?&rdo;
易炀没有说话,继续看着他,他的一双大手覆盖在键盘上,几乎将所有字母覆盖。
&ldo;嗯。&rdo;易炀也不反驳,发出单音节,算是默认。
他这模样,逗得于瑶哈哈大笑起来,不过还是起身,坐在了对面台式电脑前。
毕竟他说了今天想要码四万。
登上扣扣,打开网页。
她已经好久没有管理自己的评论区了。
人家不是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吗?
自从来到上海,她就被易炀各种催着码字,忙着存稿,一般都是定了时间就发布。
竟然也学会了易炀不去看评论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