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自发地很尊敬方征。
这算得上后世“礼法诉讼”的雏形了。
方征扫过那四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其中一个怀孕的女人脸上泪痕还没有干,她的小腹隆起,是有月份了。旁边藤茅露出一脸不屑之色。
方征也很干脆,对那个男的责道:“人家怀着你的孩子,你不去陪,像话吗?不守规矩。就给你吃药变傻,然后关起来。”
此言一出,并非所有人的认同。
首先是那男子一愣:“我的孩子?明明是你们的孩子。”
方征气笑了:“就算公社集体养育,难道不是你的孩子?”
男人被捡进来之后,最直观感觉到就是部落的社会属性。除了一个超然的方征外,这里男人地位是最低的,稍微反抗就被毒傻,想逃跑就关起来,和几个女人结婚也不是自己决定的。于是就毫无“孩子是自己的”意识。直到被方征这么一说,才似有些恍悟。
藤茅反对道:“怀着孩子又不能做,等生完孩子再去有什么不可以。”
怀孕女人抽噎了一声,想反驳却组织不了语言,眼泪断线似的淌。
方征又和藤茅怼了起来,“大姐,对偶婚又不是只为了做做做。怀孕了身体和情绪都比较脆弱,需要人帮忙和安慰,否则干嘛成亲?”,
藤茅对方征怀着又感激又讨厌的心态,不敢惹他,但一有机会奚落也嘴损几句:“你这么了解,那你去安慰呀?”
方征冷笑道:“藤茅,你脑袋又傻了。我要是喜欢女人,这村里还能有男人被捡进来的机会?当初你们对偶婚的安排,是自己商量出来的,既然决定了就不要改。”
“反悔了不行吗?”藤茅挽住那个巴甸男子,她生出一股独占欲嫉妒心,“我不想让他碰其他女人了不行么。”
方征似笑非笑问那个巴甸男人:“你不想碰其他女人了?”
巴甸男子迟疑地瞥着他四个老婆,犹豫着没说话。
“啪”,藤茅扇了他一巴掌,哭叱道:“骗子!你明明说——”
行了,现在让他们自个儿去吵就行了,方征功成身退。
方征心中想的是,看来这对偶婚的规矩,也该定义更明确些,到底能和多少个人,分配时间、履行责任,违背的相应惩处,都要配套,不可或缺……
找时间和两位长老商量一下,这小小的部落,也该“立规矩”了。
仓禀实而知礼节。把人的肚子填饱后,就要解决其他问题。
其实能走到这个阶段,对方征来说,已经很不可思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