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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页(第1页)

但纵使这是个这样罪恶的城市,也有很多善良平凡的人在这座城市生存。众人结束了自己的一天和工作,以最真实的面容回到了自己的城堡,和家人爱人,一起享受着温馨的天伦之乐。母亲在哄孩子睡觉。老人正带着老花镜,看着电视,狗儿卧在主人的脚边睡着了。他所守护的一切,无非是这种最寻常世俗的平静。他觉得所要做的,也只是以己微薄的绵力来为真理和正义服务。然而天空愁云满布,黑云压城这预示着,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吉姆戈登探长,已经在他身后站了片刻,一根烟的时间,随后沉重说道,“这五天共逮捕犯罪“小丑”156个。但都不是真的小丑,只是他的那些疯狂信徒。涂满油彩穿鞋小丑服去做案,小丑逃出阿卡姆岛之后有一些人又沸腾了,以致敬小丑的名义,去做恶…烧杀抢掠这些事…然而真正的joker好像失踪了。”蝙蝠侠回他说:“并没有,他一直在哥谭,我大概知道了joker的位置,哥谭市的地下世界,他总得收服失地,虽然法庭却不能将他如何,但这些帐我会一一给他记下……”“那就拜托你了蝙蝠侠”戈登的话还没说完,蝙蝠侠早已经飞下高楼,飞向夜空,消失在深沉的夜幕里。他一向如此,是一个喜欢独来独往的孤独英雄。――酒店是三十年代的怀旧风格。爵士乐如羽毛一般扫过耳朵,落地窗帘掩盖的密不透风,即使是白天,也只有一点靡暗的光线照进来。格瑞丝坐蹲在一张软椅上,头戴着一顶偌大黑檐的帽子,吞云吐雾的抽着烟。扔掉没熄灭的烟头,落在地毯上,冒出一串火星,烧伤出一股刺鼻的味道。她自己也觉得,如此颓废,如此焦虑的自己,此刻像个傻逼一样。那又如何?作为一个通缉犯,她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要怎么逃脱joker的魔掌。遭受初恋和至亲的被判,只能如今这个鬼样子。她清楚的记得,今天是她和joker待在一起的第五天了。她身份十分尴尬,是被他绑架的人,有死还得充当他的临时助理。小丑说如果逃出了疯人院,只在家里看电视的话,会变成一个可笑的正常人的。所以他得自己出去找点乐子。他通常以一身紫色衣服为主题,再戴上点花花绿绿的搭配,硫酸花。配上他那招牌的笑声,恐怖扭曲的面容。那是joker的标志。却是所有人的噩梦小丑的攥权之路,血腥又暴力,斩首、笑素毒、杀枪、扑克牌杀,他的手法随风而变,他视人命为蝼蚁,甚至可以不眨眼间杀掉一个手下。纵使如此丧心病狂,仍然有许多人愿意被他所用,心甘情愿的被其驱使,成为他的忠实奴仆。这就是小丑帮为何一直壮大的原因。那些小丑追逐者,或许因为追逐名利,或许就是为了心中对于自由解释,和反社会情绪的精神信仰。joker就像一个移动的精神传染源,无形的影响着周围的人,为之疯狂。哈莉奎茵如此,加吉沃兹如此,强尼弗罗斯特亦是如此。不过哈莉和加吉,在上一次的绑架案当中被蝙蝠侠又送回了疯人院。现在他忠实的信徒,就是强尼和另外一群叫不上名字来的爱化妆恶棍。小丑一党购买了大量的枪,支弹药,各类兵工杀伤力极强的武器,无论喜欢或喜欢,新式武器,旧式武器,他全都要。小丑制造完那场绑架案后,就没再理会艾伦,也暂时没计划如何处置她。或许这一切又在他的计划之中呢?她无从可知。joker并没有急于下一步针对蝙蝠侠的行动,而是去了瓜分他以前势力范围的手下处,将他们一一处决。他要重新获取哥谭的控制权。他的行动不分昼夜,没有任何时间限制,也不忌讳任何人任何组织。第一天,joker在一个光线迷离的脱衣舞酒吧,干掉了他一个旧的手下洛安。那是一个身高接近两米,身材魁梧的大力士形健壮的爱尔兰籍男人,正搂着几个美臀小妞,忘乎所以的抽着水烟袋。身临其境的格瑞丝,仍然清楚的记得,洛安再见到小丑时那个恐惧的眼神,那是来自灵魂的颤抖与恐惧。他直接精神崩溃的扑到在地,对小丑乞求说,“我可是您忠实的信徒boos,请宽恕我!让我继续再为您效力boos!”但小丑不容被判,哪怕只有一次,他不喜欢任何人的被判。小丑惨白的脸在暗淡的光线下,泛着冷光,他笑起来,咧开鲜血一样红的嘴角,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他恶魔一般的俯瞰着洛安,看似温柔的说,“是么,那就让我给你签个名!eon!小洛安,让我来给你留个爱你的印记,和我一样迷人的笑脸怎么样”!随后joker拿着枪对着洛安的嘴就是两枪,“嘭!嘭”枪响过后,洛安的嘴已经被崩烂,脸皮组织烧毁烧焦,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和裸露的面部肌肉,还有一没眼皮,瞪的很大死不瞑目的双眼。第二天,joker抢了莫克森家族所属的金库,还顺便抢了附近的一家糖果店,只为找richardcadbury的一种夹心巧克力。抢来的金条分给了小丑帮的人,剩下的被用麻袋拖回了一个码头旧仓库,因为码头仓库的门太窄,直接被joker嫌弃如丢垃圾一般丟到了海里。随后蝙蝠侠追来后和小丑狠狠干了一架,小丑又在计划中成功逃走。第三天第四天joker都在酒店里,和她泡在一起,他并没有对她有任何侵犯举动,没有捆绑也没有拿胶带封住她的嘴。他们个自心里都清楚,他的小爪牙们环势在四周,grace白根本逃出出去。他甚至还神经兮兮的做东西给她吃,土司培根,甚至还有水果塔,心形和星星形态的煎蛋。虽然很暖心,但是格瑞丝觉得joker对于他的宽容,就是另有目的在收买人心。有哪个人不会对“永生力量”为之动容为之疯狂?包括joker肯定也是如此。只是她的心情。她几乎没做什么有建设性的事,无非就是抽烟喝水吃饭洗澡,但她不给任何人任何话。她既然无法摆脱这个偏执的神经病患者,只能以不和他说话的方式,来表示抗拒。他还喜欢讲故事给她听,并不在乎她回答不回答。故事有关于各种他的童年阴影的版本,和短但颇有深意的故事。这个故事她印象最深刻。小丑:“an!想听点有趣的事吗?我遇到过一个人,他想环游世界,就杀掉一些过路人再把他们的尸体放到自己车上烧掉。随后他会加满油,等着日出,以便再次尝试环游世界,虽然很多次都失败了。但这不是关键点,他的脑子里从来没想过,他认为自己可以做到的事情,其实是不可能的,他从不考虑结果,只在享受过程!!”小丑:“白小姐你知道吗!我很欣赏这点!”小丑:“真心欣赏!”格瑞丝试着了解过他,他应该是一个纯粹的虚无主义者,不受现实中任何事和人的束缚。但他到底是真疯还是装疯,无从考究,可能连阿卡姆医生也研究不透他。他偏执神经,经常说话语无伦次毫无中心点,行为怪异也毫无常规。但在他那疯狂的外表下,智商却是早已超脱常人,甩了正常人几条街。他在阿卡姆逃出后,无论是逃出路线还是接引人的交汇点,都计划的滴水不漏,策划绑架,杀人抢劫,每一次都是运筹帷幄步步为营。他们成功的避开哥谭所有警方的监控区,即使是蝙蝠侠的出现对他进行制约,他的每个环节也没有一点失误,全局皆在掌控之中。到底真疯还是假疯,她真的不知道,也不想再猜了,过度分析小丑,估计会变的和他一个样子的,她还觉得和这样一个疯狂的人在一起,她快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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