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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页(第1页)

沈默走了,他一口末动的绿茶放在桌面上,让人误以为他去去就回,可是我们都知道,这世上有一种人,你错过了一次,便错过了一世。恰巧沈默就是这种人。沈默飞离城市的时候,我去送他,那个时候已经是十月份,天气忽冷忽热,送他的那一天,刚好下过一场大雨,所以天气很凉。沈默穿了一件长袖t恤,理了一个小平头,很适合沈默这种脸不太大的人,看上去多了几份帅气,也活泼了不少。「对不起!」沈默要入关的时候,我终於鼓足勇气说了这麽一句。虽然我是想为沈默好,但是背叛朋友总是事实。「不用说对不起!德龙,我不是嘉维,我已经惩罚过你,所以不会生你的气,因此我们还是朋友。」说完沈默拎着他的行礼消失在登机通道上。永远给人留有余地的就是沈默,令人以为永远也不会与他走入绝境的就是沈默,然而有一天,他会突然转身离去,在这之前完全没有任何预兆,不会来一条简讯,上面说:「您的账户已经为零,请记得充值。」亵渎彩虹 紫色 & 後记 end紫色我要说冯德龙就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扫把星。他整天为李嘉维嚎丧,现在还多弄了一个赵存远专门半夜三更打电话来嚎丧。再有就是简清,我对他的神出鬼没佩服到了极点。一天里的二十四个小时,他有可能出现在每一个点锺,有时是清纯的高中生,出现在早上八点,有时是优雅的年轻贵公子,出现在晚上八点。但最奇妙的是,他还会扮迷路的失去记忆的,误入狼窝的美少年出现在午夜十二点。当然了狼通常由我来扮演。我要说简清实在喜欢玩被人强奸的把戏。我永远也猜不透简清下一个性爱角色是什麽,我唯一敢肯定的是做起来一定非常的high。他们搞得我最近晚上频频失眠,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打开冰箱,里面又是空空如也。自从上次去便利店巧遇简清(我一直不认为他是专程去等我的),我还没有去过便利店。我套上鞋子决定去便利店买点什麽回来,啤酒,烟,又或者是避孕套。我还没到便利店,就看见冯德龙撞上了李嘉维!你妈的,便利店果然是情节密集触发点之一。李嘉维似乎喝醉了,冯德龙小心地扶着他,一脸猥琐地盯着人家帅气的脸孔。我要说李嘉维确实很性感,蜜色光滑的肌肤,他的唇不算薄,是那种富有轮廓的丰润型,让人一见便有一种想要与他kiss的感觉。他的身材很棒,不算高大,但也不纤弱,是办公室白领那种修长挺拔型,尤其是他挺翘的臀部,令人有一种立刻要脱掉他裤子的冲动。如果我是简维,我也不会错失机会。我跟着他们回了家,冯德龙又是递水,又是递毛巾,一副狗腿的嘴脸。李嘉维估计是醉得一塌糊涂,他躺在我们的沙发上,任冯德龙又是喂水,又是擦脸的。我替他们调暗了灯光,这样比较容易下手。「我……爱你,嘉维。」大半夜之後,天快亮之前,冯德龙终於鼓足勇气打开了性爱的序幕。「我知道……我知道……简维。」「……」我张了张嘴,真遗憾啊,我感觉自己的眼圈有一点湿湿的,於是就回房睡了。黎明即将来临,男人的晨勃总是如期到来。我摸着挺起的阴茎,想着今天操谁好呢,这麽一想不由又想起了简清。我干过那麽多人当中,当然要数简清长相最为标致,他的皮肤很白,乳尖一刺激就变成鲜红色,像两朵急不可耐的禁果。最关键的是简清非常享受性爱,怎麽高潮怎麽玩,叫起来又大声又发浪,一点也不像是一个贵公子,比谁都放得开。不过在我最近的一个月,我每天早上假想的性爱对象都是简清,什麽花样都被我想遍了,再想已经很难有那种神醉迷离的效果。我想来想去,不如操冯德龙吧。冯德龙,一个三十出头的老男人,其貌不扬,喜爱戴黑色眼镜,终日昼伏夜出,长年穿平脚底裤睡觉。他爱说黄色笑话,除了在sn上打字,极少与人聊天,有一套八十万商贷的期房,神情猥琐,胆小怕事。我打开大门,将外面窥视李嘉维的冯德龙拖了进来。「你要干什麽?」冯德龙的眼镜挂到了鼻尖上,他压低了声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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