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
越是这样的人,星期一二三四五六日的午晚两顿饭都不同女伴,无论他条件多么优越,倩志都没有兴趣去客串十四分之一的角色。
只听得他沉吟一下,「星期六怎么样?」
倩志莞尔,没把她安排在星期一,算是重视她的了。
但这还是不够。
如果这样随便的约会都去,倩志怕她会吃撑。
对方见她不好相与,也随机应变,「我们吃完中饭去坐船如何?」
唷,一整天都牺牲了。
倩志不忍逼人太甚,到底有安素做保人,此君底子不会太差,她便说:「吃中饭好了,天热,不想出海。」
她最不喜欢坐船,因在小小空间中,惨过上班。
「好,我来接你。」
「不用了,约好地方不就行了。」
「我坚持。」
倩志诧异,咦,这个人,有点意思。
许久许久都没有人管接管送了。倩志的表姐说,在六十年代,男生统共不敢叫女生到指定的地方去等,一定要上门来过伯母那一关。
呵真是流金岁月。
他们携带花束糖果,先喝一杯茶,聊几句闲话,才一起出门,都开看女孩子喜欢的小跑车……
「好,」倩志终于说:「星期六,中午十二点。」
「我会准时,谢谢你。」
「谢?」
「谢你赏光。」
倩志笑了。
放下电话,她才想起,本来要见德宜。这样吧,约他星期天好了,反正天天有空。
倩志打开衣柜,星期六,中午,穿什么好?
她又自嘲,还是少女第一次约会乎,硬是想在别人心目中留一个好印象。
别太暴露才好,还有,长裤不适合,这样吧,套件棉织长松身裙,半跟凉鞋,不穿丝袜。
考虑好几天,十分困惑,又讶异还有这样的兴致,活脱似水浒传中那打不死的李逵。可见她低估了自己的生命力。
星期六,客人来,手中捧著一只花盆,盆里开著好几朵雪白的兰花,芬芳扑鼻。
他的笑容比上次更开朗。
倩志有点感动,请他坐,让他听唱片,斟出冰冻啤酒,连杯子都是冷藏过的。
看得出,双方都很满意。
他打量四周:「打算搬家?」
「是,下星期。」
「要不要帮手?」
「不用客气。」
他问:「饭后有什麽打算?」
倩志意外,「你没有别的节目?」「节目?我已经五个月没有约会,搜索枯肠,也不外是看场电影逛半日街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