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大学生活,虽然每年只有两个月,但我非常高兴。说真的,如果人生可以自由选择,我肯定选择当一个大学教授,或者讲师,或者助教也行。我甚至幻想永远在大学里读书,做一个一直不毕业的学生,真的。总之,我非常喜欢大学生活。所谓大学生,我理解就是没有任何人管你,学习全靠自觉,想读什么书就读什么书,想怎样恋爱就怎样恋爱。说实话,那时候喜欢我的漂亮女生不是一个两个。当然,考试你得过,否则就混不下去。考试,一向是我的强项,我工作是考取的,大专是考取的,本科还是考取的。事实胜于雄辩,我考试确实很厉害。与读大专时一样,我在校园里最常出现的地方自然也是图书馆。老师的课我也听,但真正喜欢的只有一、两位,所以很多时候我并没有在课堂上,而是在图书馆里,我觉得此地的老师更厉害。这种时候,我也要抄别人的笔记。因为考试内容很多在笔记里,不抄不行。而且三表哥还要抄我的笔记,实际上我是为他抄。那时我在图书馆里,遇到了弗洛伊德先生,他的精神分析学说,本我自我超我、自我实现需求之类理论,对我影响甚巨。这些影响甚至持续几十年,具体的讲,我现在就处于自我实现需求状态。如你所知,我的职业生涯已经基本结束,就社会责任来看,我已经基本完成。但我离自然生命的消失还有一个巨大空间,我得用点东西来把这个空间填满,不然就会活得很空虚,我认为,这个东西就是自我实现需求。考虑到并非每位读者都是心理学家,我再说具体一点,我想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就是我的自我实现需求。当然,我也可以说我的自我实现需求是登陆月球和火星,但这些事情相比获得诺奖而言,实在太难。所以两难相权取其轻,先拿下诺贝尔文学奖再说。这个牛我也不是今天第一次吹,我在另外两本书里早就把自己逼上了梁山。我说过,我这人比较容易出现厌倦心理,所以先自绝后路。要获得诺奖,除了写,不停地写,还能有什么方法?你说嘛。
回到图书馆。我说过,我选修了哲学,所以我在学校图书馆里读了不少哲学书籍或者相关简介,比如柏拉图的《理想国》、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笛卡尔的《方法论》、尼采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福柯的《疯癫与文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忏悔录》、马克思的《资本论》等等。笔记都记了几大本,比上课还认真。我是这样想的,无论哪种哲学,我首先要读懂其核心思想,然后才能批判地继承。书都没读过就评价,是白痴的行为。所以,如果考哲学的话,我估计教授都要高看我三分。但我是选修,不用考试。当然也不是白学无用,读哲学书本身也是一种享受,抽象思维可以抬高人类自己,至少在心理上有这个作用。除了人,还有哪种动物会抽象思维呢?我不知道。一想到这一点,我就不禁洋洋自得。说实话,我之所以敢自称作家,正是因为读了不少优秀的哲学书,它们给了我很大力量。读过这些哲学书,我感觉自己在精神方面直接上升了一个维度,变成了一种更高级的生物。当然,这也是一种自我膨胀的表现。除了上述人物的作品之外,象苏格拉底、托马斯霍布斯、老子、孔子、庄子、佛祖、禅宗的书籍、言论我也读了不少,谈哲学,这些人是无法避开的。避开这些人,哲学就显得很苍白。当时我是这样想的,我在校的时间比较短,应该集中时间和精力专攻一处,努力使自己达到一般专家的水平。也就是说,我当时有点想当哲学专家。年轻人嘛,有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在所难免。至少比什么想法也没有要好一点,我认为。当然我最后没有成为哲学家,但上述人物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我的思想境界,甚至改变了我的思维程序。从此以后,我就有点孤芳自赏的意思,抬头看云,经常瞧不起别人。我的口头禅是:“我读过的书,你都背不起。”这本来是句大实话,我读过的书,我自己也背不起。但这样对别人说出来,或者表现出来,就很不好。我觉得这是我人缘一直不太好的重要原因,爱说实话。而且相当自以为是。老虎很厉害,对吧?老虎快绝种了,对吧?现在我明白,不读哲学书,但比我厉害的人多了去了,简直如过江之鲫。话又说回来,你强归你强,我不过江,就行了。人家项羽就不过江,照样千古留名。虽然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当然,我除了去图书馆和游泳之外,也与同学们有些交往。我是一个喜欢孤独的人,但总是孤独也不好,毕竟人是社会动物,长期孤独容易产生心理问题。现实中我接触过几位同学,相当有趣。排名第一的是一位警官,有一个学期他和我同寝室,我记忆最深的是他给我讲的一个真实故事,亲身经历。那是一个仲夏之夜,我俩坐在寝室里闲谈,我谈的当然主要是哲学,他也喜欢,我们相谈甚欢。此人身体相当强健,这是我们一起去浴室洗澡时我发现的,不是很粗壮,但确实很强健,浑身健子肉,一看就是长期保持训练的人。那天我们开始谈了一会儿哲学,然后谈到了枪械,他带着手枪,我对枪械素来有很大兴趣,自然就谈及。他说,他开枪打死过人,在抓捕罪犯时。事情是这样的,当时他们正要对一个罪犯实施抓捕,但对方反应很快,以超快的速度飞奔而去。他立即朝天鸣枪警告,但完全没用,犯罪嫌疑人仍然拚命逃窜,很快就要跑进对面的树林里。说时迟,那时快,他见警告无效,开始举枪瞄准,犯人离树林已经只有几步之遥,离他大概有五、六十米,他扣动了板机。一枪,就是一枪,犯人应声而倒。他说,他也完全没有把握能打中,只是冷静瞄准、无意击发。他们冲过去一看,犯罪嫌疑人已经当场死亡。说实话,这个故事对我的影响很大,让我吃惊加震惊。我打过手枪,也用手枪打过靶,固定靶。以我的体会来讲,手枪是最难打准的。这个故事让我想起另一件事,有一天我正在窗边看书,一只尖嘴蚊叮了我一个包后正向窗外拚命逃窜,窗口装了纱窗,它飞不出去,我轻轻一挥手,就把它搓死在纱窗上。对于这只尖嘴蚊来讲,一秒钟前还是一个存在,一秒钟后就变成了虚无。萨特有一本书,就叫《存在与虚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