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这周末你会回来吗?温伊甜甜的声音传来。
那一声哥哥消除了他心里的烦躁,像一泉清水消融干裂的土地,抚平那伤痕累累。
温修看了看日历,今天周四了,明天下午四点就没课了,两个小时,外加一点其他时间消磨,他七点就能到家,跟她一起吃晚饭。
嗯,我会回来。需要哥哥给你带什么吗?温修把烟塞了回去,打火机也放回口袋里。
温伊跳着跪在柔软的床上:玫瑰!我要玫瑰!
又要玫瑰?为什么你那么喜欢玫瑰?温修笑着问,语气温柔。
她不要蓝色妖姬,也不要香槟玫瑰,她只要火红的,热烈的玫瑰。
哥哥你看过小王子和他的玫瑰的故事吗?温伊说。
嗯,看过。
就是这篇故事我喜欢上了玫瑰。虽然这种情绪很莫名,对于别人来说这也许是一朵玫瑰花而已,可是对于小王子来说,这朵玫瑰花是他付出心血的照顾的。我想对于不同的人而言,一件东西一件事一个人都是代表了不同的意义。
温修默默地听着,一时间默然无语。
当然是有不同的意义的,玫瑰花怎么能乱送呢?他每一次送她玫瑰,心里都在默默想着,她是接受了自己肮脏的爱意和想法。
里面楚知书的声音传来:没有一个女人对你而言是特别的吗?
王逸之满不在意地说:没有,能有什么特别的,女人不都一个样吗?
一样吗?
温修想。
这个世界上的女人都一样吗?
这个漂亮,可那个会更漂亮,这个温柔,那个泼辣,下一个小鸟依人,可是对于王逸之来说都是一样的。
可是温伊不一样,她是他带大的玫瑰花,是他倾注了心血浇灌而成的,她会笑会闹会撒娇,会吵着他不让他睡觉,也会张开双臂问他要抱抱。
她是鲜活的,动人的。
这个世界上或许有成千上万朵玫瑰花,但只有她是他时时刻刻牵挂的那一朵,是他的情之所钟,心之所属。
亲爱的日记,我回来了,刚刚跟哥哥通完电话,他说会给我带玫瑰花回来,还叫我小玫瑰,说我是他的小玫瑰。
小玫瑰,我喜欢这个称呼。
哥哥说生日那天会给我一个惊喜,我跟他说罗马广场翻新了很久,我们也很久没去许愿池了,我总问他什么是爱情,哥哥给我的答案都不一样,希望这一次我问他的时候能再有个不一样的答案。
哥哥总会说很多次爱我,我也爱哥哥,他就像我的小王子一样,不过我不喜欢故事里的狐狸,我希望他只属于我,不要去驯服什么别的狐狸。
很晚了,听一会儿詹姆斯·拉斯特的《孤独的牧羊人》吧,他吹的排箫让我想哭,太好听了,也许这就是大师吧。
晚安,我的日记。
晚安,我的哥哥。
2010年3月18日温伊记。
标有【故梦】的都是温修温伊的回忆章,温氏兄妹的跟一些细节也要跟上节奏才行。不过应该不会写太多,根据剧情需要间断插播的那种。
因为是临时脑洞,大纲当时想的也很粗糙,细纲更是没有磨,所以剧情方面我可能会想的更多一点,肉肉当然是多的啦,基本上都是圆满夫妻的肉。温修和叶枚我是不会写他们两个的肉的,我有点情感洁癖,写温修跟她结婚亲个额头我心里都挺膈应我自己的。
如果剧情上有bug那就是我没有磨细纲的后果,以前是喜欢大纲细纲一起弄好的,后来就不喜欢了,写文就像是脱缰的野马,只会在手机里备忘录里记录一下突如其来的灵感,所以我是写的就是没头没脑的,不必深究剧情,一切只为肉跟兄妹感情服务!
话说有没有宝宝们喜欢看古风的,我寻思我要是改不掉老是起古风名,我可以开古风的骨科坑,并且已经有两个脑洞了,善哉善哉。脑洞往后推,先把这三个坑填完,只是咨询你们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