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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页(第1页)

莫晓玮还不知他无意间阴差阳错地撮合了一对苦命鸳鸯,正沉浸于自己乐善好施的美德中,不曾想被简铭毫不客气地弹了个脑瓜崩儿。

“哎哟喂!为什么打我!简铭哥!”

简铭沉着脸瞪着他,眼中弥漫着沼泽似的黑雾,语气已带着愠怒:“你叫一个人民教师去卖淫?”

莫晓玮叫屈:“我哥肯定不会去的呀,我就开个玩笑!”

站在门外的林向黎,拎着一袋东西,都不知道该不该走进去。

第三十三章

诉苦是继喝奶后,人类的第二大本能,但它终究屈服于人类的第三大本能,施暴。不过对于受过高等教育的简铭来说,及时收手是他对自己学历最仁慈的尊重,否则他一定把躺在病床上半死不活的莫晓玮揍出九霄云外。

尽管莫晓玮百口狂辩,但仍未能彻底平息简铭那股从心底猛蹿上来的怒火。世间奇人异事千万,耳闻不断,却从来没有今夜听闻的这桩来得荒唐。有哪家的表弟撺掇表哥去卖淫的?还是卖给男人。

莫晓玮眼泪汪汪地摆手:“别拧,别拧了,我胳膊都肿了。呜呜呜,简铭哥,我真就开个玩笑,我哥也是读书人,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他肯定懂啊,我自身难保,倒是可怜他想给他找个出路,可惜没路子啊,我爸路子宽,就算我哥没教师证也给弄进小学了,也是够意思了啊。”

印象中,简铭一直是个脾气不错的人,尽管有时看着挺冷淡的,但只要一与他说话,就能发现那些冰渣做的面具不堪一击,底下藏的其实是一颗温柔体贴的心脏。莫晓玮常年在爸妈的棍棒底下存活,少见有人如此无私地善待他,这令他感动不已。岂料今夜,他的好大哥居然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性情大变。

“他……你哥,为什么没考教师证?”简铭坐回床边的凳子,沉着脸问。

莫晓玮抱紧自己的胳膊,悄悄地揉着:“他,好像是没拿到毕业证吧。这么一算,我哥学历还没我高呢。之前他考取Z大,也是风光过的。我妈背地里嫉妒得要命,一提到这件事就拿我来骂,说我不争气……咳,那啥,后来我哥家变成这样,我其实还有点……嗯……”幸灾乐祸,这个词莫晓玮不敢再直率地说出口了,怕再遭暴打。

当年江津镇有几个考上Z大的呀,林向黎也曾是小镇上一时的名人,原本背负无上荣光的头衔,极可能光宗耀祖的人,在三年多后,却成为了小镇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料。一提起镇北公租房弄堂里的林家,手执蒲扇的大爷大妈们就欷歔摇头,说那家当家人不是东西,又说那家女人自作自受,还说那家孩子真真可怜,险些家破人亡……后来,没什么后来了,人们对于悲惨的事物,总是选择忽视,江津镇又有了别的谈资,可怜人的事情没什么可说的,嗨,晦气得很,不谈了。

简铭再次陷入沉默,莫晓玮看他一副阴晴难测的模样,怕怕的,额头上刚缝合的伤口隐隐作痛,他只好转移注意力,没话找话:“那啥,哥,你和那个福满地的少爷怎么样了?”

“嗯?”

“就那个,和你初恋情人长得贼像的那个。”

简铭意味深长地看着他:“你希望我和他有什么发展?”

“当然是稳定的,和谐的,”莫晓玮以为他熄火了,挤眉弄眼道,“长期的性关系啦。福满地的少爷素质都不错的,你也别想那个伤你最深的初恋啦,花点钱,找个乖巧的替代品不是蛮好的么?”

闻言,简铭倏地站起身来,睥睨他一眼:“你管好自己吧。我去看看你哥,都半个小时了。”

医院有小超市,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买个东西花不了半个小时,所以简铭怀疑林向黎遇到了什么事。他又想到找莫晓玮讨债的那群人手脚极快,很怕他们迁怒到其亲眷,心跳不由得也提速了。住院大楼冷清得像停尸房,这年头老百姓腰包鼓了,看病喜欢直接去市区,乡镇的小医院配个感冒药还凑合,因此医院生意愈渐寡淡,三人间病房里时常只有一个病人,走几步就能发现一个完全空置的病房,里头黑黢黢的,不免联想到一些不符合唯物论的事物。

莫晓玮的病房在二楼,简铭也懒得坐电梯,想直接从安全出口的楼梯下去,楼梯正对着走廊尽头的卫生间,当他快步走过时,余光瞥见有个人背对着走廊两手支撑在洗手台上,低垂着脑袋,一副很像刚吐过的样子。

医院是个极会发生古怪事情的地方,要是普通人站在那边,简铭怕是也不想多管闲事,但他这么一瞥,就没办法再往楼下走了。他调头朝那人走去,覆满水渍痕迹变得很模糊的镜子里,倒映出了两个身影。简铭站在那人斜后方,既能看见镜子里的他,也能看见镜子里的自己。

身边多了一道气息,是个人就能感受出来,于是那人慢慢地抬起头来,他从镜子里探看,简铭也截取了他的神情。

满脸水迹,额头的刘海并在了鬓角,垂在了眉梢,下巴尖上还在不住地滴水,神情的狼狈和空洞像是两匹野性厮杀的恶狼在搏斗,将他的失魂落魄撕碎成肉沫,丝毫不剩地摊在面上供人嘲笑。

简铭的喉结滚了滚,他想说些什么,因为他看见还有一袋日用品虚弱地躺在洗手台上。

“我是不是,”那人慢慢地转过头来,钝钝地看着简铭,问道,“是不是,很蠢?”

简铭知道他听见了莫晓玮的话,一句过于真切的玩笑话,令他成为了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天大笑话,天字一号蠢人,傻瓜中的中流砥柱,笨蛋里的佼佼者。

林向黎可能洗了无数把脸,想洗掉一些残酷的经历,在他走投无路的时候,他选择相信他以为有一些血亲关系的人,没想到这一切只不过是他人好玩心过重的戏言,而他却如获至宝,将其当成人生中最后一条生路。

他真的好蠢。

简铭慢慢地靠近他,伸手替他擦去不住滴落的水珠,喉结又是一滚,艰难地发出声音来:“……你不蠢。”

林向黎的眼睛里滑落出一颗液体珠子,他忙背过身去。

最后,莫晓玮在病床上等了又等,他等到快要脱水了,不得已按下呼叫铃。凶巴巴的护士大姐冲了进来:“什么事?”莫晓玮瑟缩一下:“姐姐,麻烦问一下,有看见两个跟我一起来的男人吗?”

“那两个?走了啊,留了一包东西……哦,那包东西是给你的,我都忘了。你给我等等。”护士大姐雷厉风行地出去了。莫晓玮仰天大哭,天要亡我!

此刻已是午夜十二点半,一顿夜宵引发的血案,使得简铭和林向黎二人度过了一个不平之夜。医院在镇南,简铭的车停在镇北,两人只能步行走回去。一路上,谁也没开口。林向黎追着路灯下自己瘦长的影子,回想了这几个月来的日子,他经常提醒自己不要多想,无论曾经多荒唐的开端,他都坚持下来了,既成事实,就莫言后悔。他不是个爱后悔的人,每一个人生转折点,他都不后悔自己的选择。比如他毅然放弃学业,比如他选择执教育人,只要天平的另一端坐着母亲,他都能硬气地说一句:值得!

走到弄堂口时,他停下来,低头说:“就到这里吧,你回去吧,我进去了,晚安。”他刚跨出一步,就被人拉住。

“为什么不看我?”

林向黎一颤,吸了下鼻子,闷声道:“我没脸看。”随即他听见一声重重的叹息声,整个人不设防地被扯进了弄堂的阴影中。高悬的路灯照不进狭窄的弄堂,林向黎被结结实实地压在长满青苔的砖墙上,他只得抬头,却看不清简铭的神情。

“觉得自己卖淫丢人了?”简铭反问他,“早前我看你卖得挺起劲的。”

林向黎张张嘴,似乎想反驳,但忍住了:“不是,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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