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
黄粱穿着一身棉布睡衣、趿拉着一双卡通鲨鱼头拖鞋走到了屋外的人行道上。王建仁正靠在他那辆破吉普的车头,悠闲的吞云吐雾。
“说吧,找我什么事?”
把烟头丢在地上,用鞋跟碾了碾,王建仁说:“今儿下午我碰上一个老头。”
“老头?”
“嗯,和王凯丽家是一栋楼,算是邻居吧。”
“算是邻居?”
“老头家和王凯丽家隔着十层楼,所以只能说‘勉强’算邻居。”
黄粱点点头。
“我是在楼梯间抽烟的时候偶然碰到他的。”王建仁说,“高级公寓楼就是不一样,梁子,楼梯间里还有供人休息的沙发呢,就放在楼梯拐角的空地上。”
“是吗?”
“那个老头说自己平时都走楼梯,而不是乘电梯。”王建仁说,“说是为了锻炼身体。我觉得他单纯就是害怕坐电梯。”
黄粱皱眉说道:“说重点。”刺骨的晚风拂过脸颊,他开始后悔没有听张芷晴的建议,披上一件大衣再出门。
“案发当天,他爬楼梯的时候碰上王凯丽了。”
黄粱一愣:“你确定?”
“和老头闲聊的时候,我突发奇想,给他看了眼王凯丽的照片。”王建仁说,“我原本只是想向住同一栋楼的老头、老太太打听一下王凯丽和许如烟的感情情况——毕竟捕风捉影是他们退休后的主要休闲方式——没成想有了意外收获。”
“为什么之前警方没有在走访调查的过程中找到这位老人?”
王建仁回答道:“那是因为嫌疑人的身份几乎立刻就被确定是司马真,警方随即把工作的重心放在了追查司马真的下落上。有明确嫌疑人了,还走访调查个屁啊?”
“原来如此。。。”
“哥哥我运气好,碰巧和这颗‘失落的遗珠’打上照面了。”王建仁说,“我已经和那个老头约好了,明天去他家详细聊。哥哥我今天一下午把那栋楼里的几十位老头、老太太聊了个遍,实在是累屁了。。。”
“怪不得你比猪还能吃。”
“那咋办嘛。”王建仁苦笑着说道,“去都已经去了,我总不能啥收获都没有就转头离开吧。哥哥我是‘贼不走空’的性格——诶,怎么感觉这话像是在骂我自己?”
“你可以换个说法:出门不捡钱就是亏了。”
王建仁点点头:“文雅多了。”
“文雅你妹啊!”黄粱转身走回事务所。
“梁子,明儿见。”
回应王建仁的是黄粱竖起的中指。
王建仁口中的老头是一位独居的老人。
老人家姓陈,年过七旬,但是身体硬朗,思维也很快。他脸上褶皱的皮肤和老年斑在时刻提醒着他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除此之外,老人的言谈举止像极了黄粱儿时记忆中的胡同串子:能说会道,热情洒脱。
据他自己所言,现在住的这套一百多平的房子是在国外打拼的儿子给他和已过世的老伴买的。自从三年前老伴因病去世后,他就独自一人住在这里。由于平时没事情做,老人家经常在楼道里转悠,爬爬楼梯什么的。
当王建仁问起他为啥不去小区的广场上和同年龄的老人们打打牌、聊聊天的时候,陈老的回答直接把黄粱和王建仁雷的外焦里嫩。
“我都多大岁数了,没那闲心搞破鞋。”
据陈老所说,由于抢老伴的事情,小区里已经打死过两个老头和一个老太太了,这还没算上因为抢地盘引发的血案。。。
黄粱听到这里只能感慨有些人压抑了一辈子的天性,临了都释放在退休后的夕阳红中了。。。。。。
闲聊了一阵,黄粱和王建仁对视了一眼,决定切入正题。
“陈老啊,您能详细说说你在距今三个月前和王凯丽碰上的事情吗?”王建仁追问了一句,“您确定是案发当天?不是您记错了日子?”
“小黑胖子,你以为我岁数大了就成了老糊涂了?”陈老冷哼了一声,“发生了入室杀人这么大的事情,我就算想记错都难!没错,就是那天。几个小时后楼里就冲进来一大群你们的人。”
‘小黑胖子’王建仁讪讪的说道:“您见谅,只是确认一下。”
黄粱问:“您和王凯丽在楼梯上碰到的时候,具体时间您还记得吗?”
“大概是下午两点半吧。”陈老回忆道,“我记得我当时看了下表,分针将将转过数字‘6’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