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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第1页)

病好后的一周内,母子俩都没再看见霍明望,好像之前的相处只是一次意外。

要说最近有什么新鲜事,那便是甜品店的楼上,也就是三楼,新搬来了一户人家。

是前几个星期在霍明望车里见到的那对母女。

作者有话要说:真相大概还有几天,别急哦(▽)循序渐进

第65章挺有天赋

搬家来的那天是余唯重新开业的第三天,光是母女两个人自然是不好搬的。

果不其然,余唯看见陈亮来了,还有另外两个男人一起合伙着帮她把家具行李之类的搬上楼去了。

但奇怪的是,从头到尾都没有看见过霍明望这男人,也不知道是忙工作去了还是怎么的,等到家都搬好了,还是没见到人。

余唯悄咪咪在心里猜测两人的关系,不过只是上回在同一辆车里见过罢了,谁知道是什么关系呢,说不定只是认识,然后顺路把他们母女送回家。

算了懒得管,反正与她无关。

新来的三楼邻居女人长相温和,人畜无害的模样,穿着打扮也比较偏向优雅风。年纪瞧着比较大,怕是三十不止了,没想到女儿还挺小,听说才五岁半,只比余辉大一两岁。

新邻居会做人,搬来的第一天就给上上下下的邻居送了价值不菲的礼品,是食品厂的腊肉礼盒,余唯收到的时候还没反应过来,直到那女人笑着跟她握手,说以后就是邻居了,要多多关照呀。

余唯看着她笑靥如花的模样,莫名就想起自己刚来长青路搬新家的时候,也是早起给邻居们做了小饼干送去,算是在新环境里迈出去的第一步。

刘雪华是个很爱笑的女人,每次见到余唯笑着跟她打招呼,没事的时候喜欢下楼照顾她的生意,还挺喜欢吃她做的甜品。

刘雪华的女儿叫孙爱英,长得挺乖巧,小嘴儿很甜,皮肤有点偏小麦色,瞧着应该是喜欢户外活动的人。

周围跟她同龄的小孩不多,所以没事的时候她喜欢跑下楼找余辉玩儿。

她说很喜欢余唯阿姨家的辉辉弟弟,说他长得太好看了,比电视机里的童星还要漂亮!还说他的声音很好听,跟鸟笼里的那两只珍珠鸟一样好听。

母女俩看着应该不是差钱的,下楼经过她家甜品店的时候经常会来店里光顾,且她家里还有安装电视机,虽然是黑白的,但这年头能买得起电视机的还是极少数。

孙爱英最得意的事便是家里的那台小型黑白电视机,每回下楼的时候她总看见余辉一个人趴在桌上写写画画。

小家伙做事的时候极其认真,不论发生了什么,只要不是关于余唯的,他便不会轻易分出心来。

孙爱英这小孩还真就喜欢余辉这一股子认真的劲儿,有时候来找余辉玩还会邀请他跟她一起上楼看电视。

余辉没看过电视也不知道电视机是什么东西,只知道那是一种很好看的东西,因为孙爱英小朋友总是在他耳边念叨。

“余辉弟弟你就跟我一起上去看电视吧,我保证,真的很好看!绝对很好看,比你的书还好看!”

余辉不被她的话锁吸引,大概也是因为没接触过,想象不出来有多好看,他还是一门心思放在他的画画“大业”上,对于孙爱英的话充耳不闻。

只有当他停下笔休息的时候,才会坐在一边跟她聊聊天。

或许是因为从小的生活环境以及家庭条件,孙爱英见识过的东西比余辉多了许多,单是从她小嘴儿里说出的事物就足以让余辉感到好奇。

但是他们现在才认识两天呢,他不想跟不太熟悉的小朋友一起出去玩,还是喜欢跟盖盖哥哥他们玩,不过今天是周六,周六的时候盖盖哥哥要去他奶奶家里玩,等明天就会来找他玩了。

孙爱英见余辉对她的话不为所动,也不生气不尴尬,坐在一边看着他画了会儿画,见时候不早了,便回家吃午饭去了。

又到了学生们最讨厌了周一,靠近博学路的街道放眼望去,大街上每走两步就能看见小学生,像余辉这么小的孩子一般都会是家长带着去上学。

余辉好奇地看着小朋友们结伴而行,小学生脖子上还系着红领巾,鲜红的一条带子吸引了他的眼球。

“妈妈,那个是他们的围巾吗?”但是为什么那些哥哥姐姐脖子上戴着都是一样的围巾呀,好奇怪。

他低头往自己的脖子上一瞧,是妈妈跟江奶奶学来的蹩脚手艺,给他织了一根蓝色围巾。

虽然针线不太密集,被宋阿姨嘲笑过是“捕小鱼”的网兜,但余辉很喜欢,自从入了深冬之后,这围巾便天天能在他脖子上瞧见。

十二月中下旬天气正是寒冷地不行,即使路上把小火炉余辉抱着,她仍旧冷得打寒颤。

主要是脚冷,这年头又没有“小太阳”之类的暖火神器,余唯就是想花钱买也没有法子。

她听见儿子好奇的问话,扭头一看:“哦,那是红领巾,等你读小学了就能戴了。”

“红领巾…”余辉不解,“那我不读小学可以戴吗?”

感觉还蛮好看的,而且颜色很显眼,莫名有种威风的感觉。

“不可以哦。”余唯好笑地搓弄儿子的短发,给他搓地乱糟糟才放开来,“红领巾不是随便谁都能戴的,那个是要学校老师发给乖孩子,发给社会主义好学生的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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