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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进城(第1页)

顾春华找里正办了房契文书,拿了一两银子。

五百文办契约,余下的五百文自然是好处费。

看到顾春华这么懂规矩,里正王满功自然是答应的爽快。

总算是多了一个人口众多的人家。

其中可是明晃晃有两个壮劳力。

还有一个小书生。

一个说不定就能让村里扬名立万。

这可是一本万利的好事。

顾春华这才让闺女带着自己去县城里买粮食。

村里人歉收,买不到粮食。

顾春华和闺女一起走,顺带还有两个媳妇。

出发之前,老三陆延烨缠着顾春华就是要求进城。

死活不想在乡下地方待着。

顾春华就是一个大子儿也不给,断了陆延烨的念想。

其实按照年龄,陆延烨是应该读书的年纪。

可惜陆延烨心思不正,这样孤芳自赏,不食人间烟火,自私自利,不懂的体会家人辛苦的书生,顾春华可没准备养一个白眼狼出来。

举全家之力养一个混蛋?

顾春华又不是疯了。

她准备给孩子们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不是有一个叫做家学的东西。

等顾春华腾出手来,有的是时间教书育人。

保证琴棋书画,天文地理,样样精通。

越是了解历史背景,顾春华越是明白这个时代也不允许一个人来个独立特行。

她一个35岁的小老太太,对,在这个年代,她已经是一个当奶奶的老妇。

像所有穿越前辈一样,穿越过来之后,凭自己天然的经商头脑,利用现代的各种手段和技术做生意,大发财。

然后坐拥万亩良田,万千财富,一个人走上人生巅峰。

不好意思,想多了。

先不说在这个阶级社会市农工商,商人是最底层的。

最让人看不起,鄙视的就是商人。

尤其是男女不平等,男尊女卑的社会背景之下,她一个女人冒冒然去做生意发大财,这不就是现成的一个靶子,一块肥肉。

就算她是特工出身,有自保之力,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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