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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第1页)

他和耿定向的辩论,促成和巩固了他要求个人自由的信念。多年之后,他仍把这次辩论视为生命中一个重要的转拆点。

1580年,李蛰在姚安辞官离任后,就搬到湖广黄安,在耿家充当门客而兼教师。这时耿定向的父亲去世不久,兄弟4个都在家里丁优守制。这4个人中,李蛰和二兄耿定理的交往特别密切。有人误以为他们两人在思想上比较一致,其实不然。他们之间的差异,较之李蛰和长兄耿定向之间的差异还要大得多。耿定理天资聪颖,同时也是一个诚实的人。如果他发现&ot;四书&ot;&ot;五经&ot;中的理论和他自己的思想有所冲突,他就不能轻易放过,人云亦云。这种矛盾带给他苦恼,也促使他思索,有时候会独自一人在深山穷谷之中徘徊。最后,他终于&ot;豁然贯通&ot;,确认儒家的仁就是无我主义,一个人成为圣人,则是把自我之有化而为无,进入了寂灭的境界,以致&ot;无声无臭&ot;。这种高悬在空中的理想主义,只能深藏于内心,不能应用于现实,并发展而成为伦理和道德的标准。所以在实际生活中,耿定理从来没有应考,也从来没有做官。然而李蛰则认为&ot;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ot;,这无疑和耿定理的思想判若水火。他们之所以能和睦相处,不在于耿定理学术理论上的弹性,而在于他性格的柔和轻松。他经常以排宗式的机锋,避开辩论中的正面冲突,而以表面上毫不相关的语言,来表示自己的意见,使辩论的对手在思索之后被迫折服。因为他认为自己所掌握的真理,基于识见渊博;如果坚持片面的执拗,就等于放弃了宽阔的胸襟。因此,当耿定理在世之日,总是能够用他特有的方式调解他长兄和李蛰之间的冲突。

在思想史上,长兄耿定向最易为历史学家所误解。他的朋友和论敌李蛰,把他说成一个伪君子;而黄宗费的《明儒学案》人也指出他思想上前后不符。然则很少有人能看到,这位哲学家同样是在竭力地探求一种既有形而上的根据,又能融合于日常生活的真理。他接受佛家和道家的哲理,认为至善至美属于虚无,但另一方面,却又认为任何信条如果不能在愚夫愚妇面前宣讲明白,则不成其为信条。经过多方考虑,他提出,人的理智有深有线,有粗有细,有的集中,有的分散;在社会生活中,政治与农业不同,农业又与商业不同。基于这样的分析,他已经开始指出了伦理道德的理,应当与物理、地理的理有所区别,因此施政的标准也应当与哲学思想有所区别。这种理论,为当时持一元论的宇宙观者所不能接受。他和李蛰的冲突也无可避免,因为两个人都准备把自己的理论体现于行动之中。于是李蛰指斥耿定向为不诚实,言行不一;耿定向则指斥李蛰以立异为标榜,立异的目的还是立异,所谓放浪形骸,无非是为了博取超凡脱俗的美名。

耿定理在1584年去世。同年耿定向被召回北京任左金都御史。他在信里提出李蛰迷误耿氏子弟,这种指责促使李蛰迁居麻城。多年以后,他还认为这是耿定向有意识地给他以个人侮辱。

李蛰好强善辩,不肯在言辞上为人所授,在做官的时候也经常与上司对抗。和耿定向闹翻之后,他更为重视自己的独立不羁。按本朝的习惯,退休的官员被称为&ot;乡富&ot;,也就是意味着他仍然具有官员的身分,要受地方官的节制。地方官可以邀请他协助处理有关的事务,也可以邀请他参与重要的典礼。这种权利和义务,在别人或许会引以为荣,而在李蛰则是精神上的压力。他说:&ot;弃官回家,即属本府本县公祖父母管矣。来而迎,去而送;出分金,摆酒席;出轴金,贺寿旦。一毫不谨,失其欢心,则祸患立至。&ot;剃发为僧,除了避免亲旅的纠缠以外,摆脱这些牵制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李蛰虽然身入空门,却没有受戒,也不参加僧众的学经祈祷。他喜爱清洁成为癖好,衣服一尘不染,经常扫地,以至&ot;数人缚帚不给&ot;。在很多方面,李蛰保持着官僚学者的生活方式。例如,即使是短距离的外出,他仍然乘轿;对于书本不愿亲自阅读,而是让助手朗诵以省目力。

退休以后的十几年,李蛰主要的工作是著述。他的著作大部分都在生前刊刻印行,芝佛院中有一间屋子专门堆放书板。著作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儒家经典的阐释、历史资料的观察、文学作品的评论以及伦理哲学的发挥,形式则有论文、杂税、诗歌、书信等等。但是涉及面虽然广泛,却并不等于具有多方面的精深造诣。他写作的历史,对史实没有精确的考辨,也没有自成体系的征象。大段文章照史书抄录,所不同的只是按照自己的意见改换章节,编排次序,再加进若干评论。在接触小说的时候,他所着眼的不是作品的艺术价值和创作方法,也就是说,他不去注意作品的主题意义以及故事结构、人物描写、铺陈穿插等等技巧。他离开了文学创作的特点,而专门研究小说中的人物道德是否高尚,行事是否恰当,如同评论真人实事。再则,即使是阐述哲学理论,也往往只从片段下手,写成类似小品文,而缺乏有系统的推敲,作为结构谨严的长篇大论。惟其如此,当日的士人,对于&ot;李氏《藏柳》、《焚抑人》一册,以为奇货,就大多感到难于理解。

要正确认识此中关系,务需探求李蛰的写作目的。他的各式各样的著作,无非异途同归,其着眼在把读书人的私人利益与公众的道德相融合。从这点出发,他的写作,有如使用各种乐器演奏同一支交响曲。公私冲突之中能否设法调和?如果他还没有做出恰当的答案,至少已经提出了这个问题。这是一个迫切的问题,对读书人来说,足以影响他们良心与理智的完整性。李蛰自身的经历,使他对问题的认识更为深刻,表达更为有力。所以,他的著作仍能获得读者的欣赏。其中衷曲,在一封写给耿定向的信里发挥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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