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着我,咕哝了两句。
「只有我们三个吗?」他说,「李奇,你这家伙真是生性谨慎。」
「我他妈能不谨慎吗?芬雷。」我说,「一堆人被干掉,其中一个还是我唯一的哥哥。」
我们从人行道的凳子站起来,对街克林纳家的小子把引擎关掉,从车子里出来,慢慢走向我们。芬雷用双手摩擦他的脸,好像在干洗脸部似的。
「那现在我们该怎么办?」他说。
「你要开始干活了。」我说,「你必须私底下向萝丝可透露这些细节,好吗?要她当心一点。然后你得打几通电话到华盛顿,找出乔伊目前的身分是什么。」
「好的。」芬雷说,「那你呢?」
我对着克林纳家的小子点点头。
「我必须跟这家伙谈一谈,」我说,「他一直盯着我看。」
克林纳家的小子走过来的时候,发生了两件事。第一是芬雷急急忙忙地离开了,他没再说一句话就迈开大步离开了。第二是我听到我身后发廊里的百叶窗被放了下来。我环顾四周,好像这星球只剩下我跟这小子还活着似的。
仔细端详这小子之后,我觉得实在很有趣。他不是那种弱不禁风的人,可能有六英尺两英寸高,体重或许有一百九十磅,看来浑身都散发出无穷的精力。看他的眼睛,觉得他是个聪明人,但是眼神里又透露出一股诡异的气息。看那眼睛就知道他大概会是我这辈子遇到的人中最不讲理的一个角色。他靠过来,站在我面前,一双眼睛直直瞪着我。
「你越线了。」他说。
「越线?这人行道是你家的吗?」我说。
「当然是。」这小子说,「这里一草一木都是拜我老爹的基金会所赐,你脚下每块砖头也都是。但我说的事跟人行道无关,我说的是萝丝可小姐。她是我的人,从我第一眼看到她,她就属于我了。只是她一直在等我。五年来一直在等着我,等待时机成熟。」
我也用目光回敬他。
「你是听不懂人话吗?」我说。
这小子浑身紧绷了起来,好像随时会暴跳如雷似的。
「我是个讲理的人。」我说,「只要萝丝可小姐跟我说一句她要你,而不要我,我就走人。她还没说之前,你给我闪一边凉快去。懂吗?」
这小子就快要发作了。但是他突然镇定下来,好像被人用遥控器切换到另一个频道似的,整个人放松,耸声肩并且对我露出男孩一般的开怀微笑。
「好的。」他说,「不伤感情吧?」
他要跟我握手,我几乎中了他的计。我在最后一秒稍稍把手缩回来,用力握住他的指关节,而不是掌心。这是部队里玩的老把戏了,装成好像要跟别人握手似的,但其实是要把他们的手给捏碎。这是一种男子汉之间的角力,唯一的诀窍是做好准备,把手缩回一点,用力捏下去,而且要捏关节的部分,不是掌心,这样就可以化解对方的攻势。如果掌握的时机恰到好处,是不会输的。
他开始用力捏我,但想赢我却是连门儿都没有。他本来预期我会被他握住,这样一来他可以趁我急着要抽手的时候狠狠地瞪我,但是我让他没能越雷池一步,他的指关节被我握出劈里啪啦的声音,我用力握了一次、两次,又稍微多施点力,接着就把他的手给甩开,转身离去。当我听到卡车的引擎发动声时,我人已经在六十几码以外了,卡车隆隆地往南驶去,引擎的噪音最后消失在热天的嗡鸣之中。
【注释】
?依据美国法律,美国公民必须向政府登记才能成为合格选民;但是在二次大战以前,对黑人的选民登记权有诸多限制,到一九四○年代末期才逐渐解除。
第14章
回到警局后,看到出口正对面停了一辆白色的凯迪拉克大轿车。一辆骚包的全新轿车,车身到处充满了臭屁的黑色皮革以及仿木装饰,就好像把查莉的宾利轿车套上核桃木车尾和老旧的兽皮,怎么看都像一间拉斯韦加斯妓院。它的车身有多长?在走到警局门口之前,我居然跨了五步才绕过它。
在凉爽的警局办公室里,有个一头银发的高个儿老头正把大家指挥得团团转。他身上穿着一袭老式西装,脖子上套着牛仔专用的领结,领结尾端还套着银扣,一看就知道是货真价实的浑球,百分之百的政客架式,凯迪拉克是他开来的。他一定有七十五岁了,一跛一跛地在办公室里四处漫步,手里拄的拐杖很粗,还有银色手把。我猜这就是帝尔镇长了。
萝丝可正从后面那间大办公室走出来,她从摩里森家回来后就一副惊魂未定的模样,虽然现在看起来还是不太好,但她还是向我挥挥手,勉强挤出一丝微笑,示意我过去,跟她一起进办公室。我又很快瞥了帝尔镇长一眼,向她走过去。
「妳还好吧?」我说。
「今天真的很糟糕。」她说。
「妳已经跟上我们的进度了吗?」我问她,「芬雷有没有向妳透露案情?」
她点点头。
「芬雷都跟我说了。」她说。
我们走进紫檀木大办公室,芬雷就坐在老时钟下方的桌子后,时钟正指着三点四十五分,萝丝可把门关上,我看看她,又看看芬雷。
「结果谁要来接手?」我说,「新局长是谁?」
芬雷直接抬头看我,摇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