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件重要事情要做,就是我们商定的和谈腹案和国防部的意见,必须向蒋委员长汇报。这样的大事情,必须委员长点头才行。请你
和我一道再到奉化去一趟。&rdo;于是在3月29日,张治中与屈武二次飞往溪口,在飞机里张治中对屈武说:&ldo;你同蒋经国的关系很好,
你们是什么话都可以谈的。到奉化后,我同蒋委员长谈,你就同蒋经国去谈,他对他的老子还是有影响有作用的。&rdo;
到溪口以
后,我就感觉到这空气和上次颇有不同。到那里的人不少,有些露了面,有些没露面。当我把和谈研究的大概情形告了蒋,并把上述
&ldo;腹案&rdo;给他看。他只说&ldo;我没有什么意见&rdo;,&ldo;你这次负担的是一件最艰苦的任务,一切要当心!&rdo;此外,就广泛地谈,没有具体
的意见。(张治中回忆)
蒋经国在3月29日的日记中也记述了这件事:当蒋收到张要来溪口的电报时,蒋说,&ldo;他来不来无所谓
&rdo;。张来溪口后,蒋对他的态度非常冷淡,只邀他游览溪口附近的风景。
蒋氏父子为何&ldo;冷淡&rdo;?因为他们认为张等到北平,
实质上是投降。
这到底是不是向中共投降?毛泽东是这样写道:我们的方针是不拒绝谈判,要求对方完全承认八条,不许讨价
还价。其交换条件是不打桂系和其他国民党主和派;一年左右也不去改编他们的军队;南京政府中的一部分人员允许其加入政治协商
会议和联合政府;对上海和南方资产阶级的某些利益允许给以保护。
【4月17日】
共匪对政府代表所提修正条件二十四条款,真是无条件的投降处分之条件。其前文叙述战争责任问题数条,更不
堪言状矣。黄绍竑、邵力子等居然接受转达,是诚无耻之极者之所为,可痛。
国共和谈在北京进行近半月,双方军事力量相差
明显,这种谈判不可能是&ldo;马拉松&rdo;式的。4月15日,周恩来宣布了中共拟定的八条二十四款的《国内和平协定》,要求南京政府必
须在4月20日以前表明态度。
国民党代表团对这个《协定》作了研究之后,认为中共已接受了他们所提半数以上的意见,特别
是关于战犯问题,作了很大让步&ldo;所以代表团一致的意见,认为尽管条件过高些,如果能了然于&lso;败战求和&rso;、&lso;天下为公&rso;的道理
,不囿于一派一系的私利,以国家元气,人民生命财产为重,那么,就只有毅然接受,以诚心承认错误,以勇气接受失败,则对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