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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回 众多传说(第1页)

我对这个故事不认可,是有原因的。

因为但凡帝王们抑或地位高的恐龙,他们为了提高自己的威信会胡乱的编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故事,有的时候,即使他们做错了,也会编成一些壮美的英雄故事来粉饰自己。

因为,我也这样干过,虽然不是现在,我以后成为部落首领后,就编造了很多的故事,非常感人的,以后我再讲给您听。

我认为,上帝和风魔不过就是打着玩的。您想一想,上帝是万能的,他的瞄准能力不会这么差的吧,抠了那么多的泥土,竟然没能够打住风魔,谁能相信?地球上有多少座山,百万座?千万座?难道连百万分之一、千万分之一的胜率也没有吗?就是到证券公司开个户,找专家咨询上几个月,然后非常慎重的买一股a股蓝筹股,胜率也不会这么差吧。

在恐龙部落里,关于上帝造山还有若干个版本,但是有几个版本因为有损上帝的形象,只在极少数的恐龙当中流传,也算是一种机密吧。

我这样说的目的,就是说,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其中一个版本是,上帝小的时候过家家玩泥巴,有的说是玩尿泥,我更倾向于前者,虽然我不知道上帝有无洁癖。他把泥巴捏成了各种形状的,当然锥形的比较多,不想玩了,随手往下一扔,掉到地上就变成了山。

还有一个版本,我是绝对不相信的。你就是给我打赏1万起点币我也不会相信的,要不试一试?开个玩笑,千万别当真。

说上帝有一天拉肚子,不巧的是没带手纸。也不是不巧,毕?n先生还没出世呢,哪来手纸?巧与不巧,其实结果并无二致。

于是上帝就拿起一块石头擦屁屁,擦一块扔一块,因为老是擦不干净,所以地球上就形成了那么多的山头。

据说——这次我声明绝非我亲眼所见。那石头上沾的便便多的形成的山头便树木葱茏,沾的少的自然长势不旺,一点不沾的就寸草不生,最后一块竟然擦出了血,上帝把它扔到了大洋里,成为了一个含铁量很高的大洲。据说,血液里含铁。

有的说,喀斯特地貌的形成也与这块石头有关系,我没有考证过,我着实不敢保证消息的来源是否属实。

还有一种很离谱的说法,说上帝背部有点痒,但自己的手又够不着,本来想在地球上蹭一蹭,无奈地球上太平坦了,不过瘾,于是上帝在地球上拍了几下,就震出了这么多的山。

另外一种说法是上帝经常下来视察,但是因为他的身体太大了,稍不注意,就会伤及地球上的动植物,于是他就在地球上扔了一些石头垫脚,那些山头便是上帝的垫脚石,从此以后,上帝不再担心下到地球上以后会伤及动植物。

红毛恐龙是最富有想象力的动物,像这样的故事数不胜数,可惜我们没有文字来记录,只能口口相传,不然的话,那将是非常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讲了一通故事了,先不讲了,您要想听的话,我以后再慢慢讲给您听,我们红毛恐龙最不缺少的就是故事。如果您开来一辆汽车,我们的故事就能装下一汽车,您开来一架飞机,我们的故事就能够装下一飞机,告诉您,我们的嗓门大,再大的空间也能装得满满的。

让我们继续回到峡谷里吧。

却说这峡谷深处,景物竟与外面大相径庭,不管是山川还是草木都具有神奇的特点,这些都是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

好奇感使我驻足,使我流连。

“金红,怎么不走了?”

一句话把我从思考中唤醒了。

说话的不是别人,是那个小不点绯红,他因为我没有跟上他,所以他走了一段路后,又返回来找我。

于是他在前面引路,我在后面走。

说是走,不如说是飞。

他在前面飞,我也在后面跟着健步如飞,比平时走得快多了,而且几乎一点力气也不用费。

走了很长一段时间路。

这山谷里虽然别有一番天地,但也绝不同于其他地方。因为这里有时候非常宽阔,有时候又非常狭窄,狭窄的甚至只能容纳一个恐龙通过,我很担心会擦伤自己的身体,因此我不得不东躲西闪,好在我没有伤着。

不久,我们来到一个地方,看到一个不大的洞口,也就是只能容纳一个恐龙进出。洞口站着两个恐龙,尾毛鲜红,面部却极为严肃。只见绯红飞到他们耳朵旁边不知说了一些什么。他们点了点头。

这时,突然地从洞口发出一种淡蓝色的光,然后逐渐变深,后来又变成了绿色,也是由淡到深,再后来又由单色突然变成复色,我不清楚那复色里含着多少种色彩。我试着数了一数,但是数不清,您知道,我们恐龙对数字是不敏感的。三以上的数字就很难数的清楚的,也许是四种,也许是四十种或者更多,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数的清,所以很抱歉,我没法告诉您一个准确的数字。

那光束后来逐渐变细,细到像一棵小树那么粗,然后继续变细,细到像鼻窟窿眼那么粗,我开始不知怎么回事,待我向源头看去,才发现那原来是洞口正在缩小。

我不知道那洞口为什么会缩小。

我胡乱的猜测,这里是否是一窝马蜂的巢穴?

我正在胡乱的猜疑,忽然感到自己的身体在缩小,缩小,小到比洞口小一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这个时候我突然感觉到洞口是如此的大,大到令我难以想象。这个时候的绯红却比我略大,大约一头左右,那双翅膀却显得是那么大,而且我第一次看清它的翅膀,那翅膀上竟然长着许许多多像树叶一样的毛,与我们的尾毛那种线形的毛截然不同,为了便于区别,我就临时创造了一个名词,后来这个词在恐龙部落里的神话故事当中却经常使用,尽管他们没见过,但是他们能够想象的出来,我是感到很自豪的,创造嘛,本身就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尤其当你的创造得到别人的认可的时候,那更是一种无上的光荣。

关于这个词,我本来是不想说的。因为这很可能让您感觉到我这个人喜欢卖弄,有了一点成绩就沾沾自喜。如果您不羡慕我的才华,也不会因此而羡慕嫉妒恨,只是想同我分享快乐的话,那我是很愿意告诉您的,不是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吗,与其我在自我陶醉,何不大家共享快乐呢?

我创造的名词是——羽毛。

您很意外吧。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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