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云在这些人当中快速地穿梭了一个来回,其中不断地有惨叫声响起,然后她回到陆明的身边。
这些人全部倒在地上叫喊挣扎,几秒钟后,地上满是殷红的鲜血。
因为寒云挑了他们的手脚筋!
肥膘大妈不知道什么事时候醒过来了,她抓爬到柜台上打电话报警,说杀人了,受伤出血,然后她又看了一眼一地的血,再次晕了过去。
十五分钟后,警察和救护车来了,看到这一地的血,都吓坏了,带队警察有配枪,看来级别不低,要把陆明和寒云抓回去。
不过,当警察看清楚地面上还在慢慢流血的混混的时候,大骂:“胡彪,原来你在这里,总算让我逮到你了,昨天在南桥下有人被砍伤了,是不是你干的,哼,你别狡辩,那里有几个摄像头。”
“我说你能不那么嚣张吗?明知道那里有摄像头,还在那里作案,你这是在藐视我们!”
带队警察一下说了很多,并没有让护士把他们抬走。
他一来就认出了陆明,不过,那个漂亮的拿刀的女人,他不认识,但是她身上的那一股强悍的气息,当了好多年警察的他,能感觉到那股妖孽与正义相融合奇怪感觉,也就是说,凭直觉,这个女人不是坏人,而且她是与陆明在一起的。
“把他们抬走!”带队警察冷冷地哼道。
彪子躺在地上不说话,他神情恍惚,全身软软的没有一点力气,刚才那个漂亮娘们太恐怖了,直接就挑人的筋,手法还如此犀利,血流得不多,短时间内不会死人,却是让人害怕地要命。
带队警察自然是能看出这一点了。
然后他有对陆明和寒云说:“两位,请你们跟我回去做做笔录,不会耽搁太长时间。”
陆明走上来:“宋警官,我们又见面了,上次还是和胡队长一起哩,我们等一下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做笔录的事情,这里有一个摄像头,还有电信话语录音,你看着就好了。”
带队警察叫宋杰,三十多岁,跟在胡汉峰后面。
“等一下!”宋杰转个身打电话。
他是给他的上峰胡汉峰打的电话。
“队长,那个陆明又惹事了,他带着一个诡异的异常漂亮的女孩,那女人手上拿着一把军刀,把江城大学附近猖獗的彪子一伙儿办了。”
“什么?又是陆明?带着一个拿军刀的女孩?那帮混子还活着吗?”
“还活着,就是一地的血!他们说有重要事情,不跟我回去做笔录。”
“好了,他们笔录笔录就不用做了,你收队吧!”
挂掉电话后,宋杰松了一口气,还好刚才激灵打电话问头儿了,要不然就闯大祸了。
“收队!”宋杰喊一声,不再理会陆明两人。
说着,他扫视一眼店内,把已经昏过去的肥膘大妈喊起来,但是肥膘大妈就是不醒,宋杰又喊道:“来两人,把她打醒,再丢车里。”
于是,上来两名警察,气势汹汹,这可把正在昏迷中的肥膘大妈吓坏了,赶紧挣扎着起来,大呼:“别打,别打,我跟你们回去。”
宋杰的笑道:“带走,叫工商局的人来查查这家店,我怀疑是黑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