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按:为庆祝拿到了最快进步奖,这章就长一些吧。希望大家继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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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瘸子,原来是这个意思!”叶幽宁在半场结束的时候才看出端倪。
宋旭光在上半场的后半段陷入了泥潭,面对一班的包夹防守,他的进攻成功率急剧下降,而且他没有杨林那种将球快速转移到空当的能力,确切地说,他在陷入包夹时,连无防守的队友都找不到。很多盲目的传球被一班直接断掉,有些则是传到了受到严密盯防的队友手中。相反,杨林面对包夹却是游刃有余,不论上来包夹的是谁,他都能及时地将球传给被漏掉的那个队友,在他的穿针引线下,一班的上场队员陆续都有了得分进账。
“你看明白了?”陆森怀疑地问。
“当然,你说的瘸子是宋旭光,对吧?”叶幽宁得意地吐了吐舌头。
“他哪里瘸呢?”陆森继续问。
“哦?不是他瘸吗?现在输的是他们,那你说的瘸子一定是他咯,虽然我看他两条腿都挺正常的。”叶幽宁在追问下露了馅。
“他瘸的不是这两条腿。”陆森提示道。
“这么说,他有三条腿?瘸的是第三条腿?他是外星人?我在书上看过有三条腿的外星人。”叶幽宁语出惊人。
周围,一班的主力球员们正在休息,有几位仰着头喝水,听到这话,咳嗽声响成一片。场地的另一边,无辜被诅咒瘸了第三条腿的宋同学打了个喷嚏。
众人用玩味的目光看着叶幽宁让杨林有些不快,解围道:“他是说,宋旭光不会传球。”
“原来是这样啊,陆森说话总是绕来绕去的……”叶幽宁抱怨道。
“如果要报道篮球,那你必须要懂篮球,像现在的程度是远远不够的。”陆森说。
“人家一直在学嘛。”叶幽宁略带委屈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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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打独斗时,两个人势均力敌;但真正的比赛开始以后,宋旭光在杨林面前笨拙得像个初学篮球的菜鸟。”关梦月伸出手指,在伊兰红月的掌心轻挠。
“你希望他们两个谁赢?杨林可是赢过你哎。”伊兰红月笑着缩回手。
“谁赢都无所谓,篮球比赛本就是一场游戏。”关梦月毫不在意地说。
比赛已经进入尾声,宋旭光做出了他所能做的最正确的判断,完全放弃了自己并不擅长的传球,以一己之力硬撼对方五人,一班的每个队员都竭力阻止他得分,每个人都与杨林共同包夹防守过他,他却越打越坚决,虽然没能把分差缩小到一位数,仍然让观众大呼过瘾。
陆森看了看表,知道这场比赛结局已定,站起身望向另一片场地,那是九班与五班的战场。场边的课桌上摆着一个计分牌,超过20分的分差让决赛的双方变得清晰起来。
“决赛我们又要跟九班比么?我们能赢吗?”叶幽宁虽然在事后听说了上次比赛故意放水的事情,但仍然对比赛的前景不甚乐观。
“以我们的实力,能赢这所学校里的任何一支球队。”陆森大言不惭地说,“电视台的人倒是会挑时间,现在赶来刚好能给决赛作预告。”
艺术节晚会上担任过主持人的那个女生出现在场边,陆森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不想知道,她正手拿话筒,面向旁边扛摄像机的同学,不知在讲些什么。陆森可以猜到不外乎是介绍两场半决赛的结果,向观众预告决赛之类。他兴味索然地打了个呵欠,抄起身边的篮球,离开了球场,在他身后,响起了比赛结束的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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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从林立的楼宇间缓缓沉下,将阴影像泼水一样洒向每幢建筑,残存的橙色光芒退潮一般被黑色取代,点点灯火陆续亮起,一小时后,这座城市的太阳将完全被灯光取代。
城郊却已经被黑暗吞没,老旧的围墙上白漆已经斑驳褪色,墙头上一排锋利的碎玻璃如同野兽张开的血盆大口。围墙外孤零零立着的杨树光秃秃的树梢上,一只漆黑的乌鸦用喙梳理着羽毛。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座废弃的厂房,紧闭的铁门锈迹斑斑,写着厂名的木牌碎成数片散落在一旁。院内突然传来的德国黑背的叫声,提醒人们这处所在并非无人看管。来访者是一个中等身材的男人,穿着黑色的休闲装,头上戴着兜帽,面孔隐藏在阴影中,他伸出颤抖的手,有节奏地在门上敲了几下,沉重的铁门敞开一道缝,来访者身形一闪,消失在门内。
狗叫声更急促了,院子只传来一声喝骂,狗叫声倏然而止,只剩下在砂土地面行走的脚步声。
来访者绕过一道低矮的围墙和高高矗立的灯柱,他如果抬起头会发现灯柱顶端的摄像头跟着转动了半圈。围墙后,是一间灯火通明的车间,其中看不到任何机器设备,也没有工人。来访者轻咳了一声,声音在车间里久久回荡,几个保安打扮的人分散地站在各个角落里,却对他视而不见。他穿过一条钢铁型材码成的长廊,每次经过这条长廊,他都会感觉两侧的黑影中有几支黑洞洞的枪口在对着自己,但却又看不到。
长廊之后是一道钢制的安全门,来访者走到门前时,门自动滑向两侧,门内是另一番景象——半个篮球场大的房间,墙壁上挂满了刀枪剑戟,只是看不出真伪,红黑相间的天鹅绒地毯,雕刻着龙形镂空花纹的胡桃木圆桌和躺椅,躺椅的靠背顶端,盘着一条目露凶光的眼镜王蛇,扁平的脑袋从主人的肩膀上方探出。
蛇的主人个头矮小,脑门光秃锃亮,一双眼睛大小不一,目光比蛇还凶残狠厉,塌鼻梁,嘴总是向左侧歪着,身着蓝色唐装,安逸地躺在躺椅上,两个妙龄美少女一左一右地为他轻捶着肩膀。
来访者用战战兢兢的手摘掉兜帽,露出一张苍白的面孔,那张脸上有一个醒目的鹰钩鼻子,但现在它的鼻梁断掉了,一道深可见骨的恐怖伤痕斜贯其上,皮肉外翻,边缘处似乎结痂不久。如果陆森在这里,一定能认出这位就是几天前在金碧辉煌夜总会里被银铃雪妖一鞭抽晕的“开碑手”钱钧利。
钱钧利原本是平川市金鹰帮的人,金鹰帮一统平川市的时候,黑色闪电还没有成立,云海市群雄割据,局势混乱,金鹰帮的老大有意把势力拓展到云海市,钱钧利便被派到黑虎帮,成为卧底。当日他接到金鹰帮的命令,要他杀死银铃雪妖,却被打得昏死过去,醒来后怕被人看破卧底身份,趁乱逃离了云海市。金鹰帮的老大对这种完不成任务的手下惩罚极严,动辄砍手剁脚,钱钧利一度动了逃走的念头,但金鹰帮实力雄厚,一旦被抓到,难逃一死,所以他最终还是选择回平川市覆命。
“鹰哥,对不起,行动没成功。”事到临头,伸头是一刀,缩头是两刀,钱钧利反而突然镇定了下来,单膝跪地,汇报道。
“好一个‘开碑手’!”被称为鹰哥的矮秃子阴阳怪气地说,“叫你去收拾个小丫头片子,你居然跑回来跟老子说没成功,你说你还能办成点什么事?!”
“鹰哥,那个小丫头片子功夫太厉害了,我好容易找到机会,跟黑色闪电的三个高手一起围攻她,用毒手偷袭,还是没得手。求求鹰哥您手下留情,容小的戴罪立功。”钱钧利告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