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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玄武候多时(第1页)

远在千里之外的东部海洋鲸潮海,一座可移动的宫殿——水云殿,世人传说的血魂圣殿。

大殿上灯火辉煌,清夜主君微笑着擦拭手上沾染的血迹,黑色的长袍在海灯鱼的照耀下,显得异常的狂傲。

“死士每月只送一个,其他的以后你自行解决掉。”

“是!主君。”四大暗使之首主使高斯言听计从,并向一旁的殿前护法使眼色将三具尸体拖走,“你先退下。”他朝被挑选下来的唯一佩弓箭的死士示意。

这位弓箭死士名唤龙欢,在经历了十年的训练之后,在今日的一场普通死士比试中拔得头筹,就是这一次普通的比试,让他在第一次见到清夜主君之后得以存活。

他眼看着昔日的好友倒在血泊中,竟然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呼吸平稳。就像每一次射出去的箭,越平稳才可能越狠。

跪拜行礼,他便遵命转身退下。

清夜主君盯着龙欢每一个细微的动作,缓缓坐在了水云石座,似乎在思索着什么,思索着、思索着,身体一斜靠在了石座,手肘支撑于扶手处,笑道:

“话多的,不如话少的;话少的,不如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的,这叫龙欢的比上次那个好。让他好好等着,快到他出场了。”他懒洋洋说着,都没看高斯,拿过了一壶罗浮春,仰头朝口中倾倒。

“主君,玄武已经做好了准备,穆小晚已经去过了唤日圣殿,并未发现什么。她似乎也在寻找自己的来历。”

“烨云迟带着去的?”

“是。但奇怪的是,烨云迟并没有给她元神的情况下,她却可以触碰烨云迟的灵兽逾轮。就连烨云迟都没料到,后来趁穆小晚昏迷的时候,我再次确认了她并没有法力。”

“这不奇怪。若不是这样,那才奇怪。”清夜主君掀起黑袍,起身放下了酒壶,有几分兴奋。

“唤日圣殿,他们一无所获,并没有查出来历。但烨云迟返回的时候,发现了我。我猜测,他对穆小晚有疑心。”

“时机还未到。你们行事需更加小心,不易暴露遨游族。玄武可以现身了,告诉他什么可以说,什么不可以说。等几个老头让她进入唤日阁以后,重要的几个人出现,让占城国和大食国的人搅和进来,本君好确认两件事情。等着两件事情确认了,我就可以会一会她了。”

“是,主君。那玄武就暂且不和龙欢一并”

“我刚才的话是废话吗?高斯!”清夜主君斜眼看着高斯,但高斯根本看不到眼神,因为清夜高高站在宝座前,黑袍的帽子阴影刚好挡住了主君的脸,但这丝毫不影响他那令人心生敬畏的喜怒无常。

“主君恕罪,高斯知晓了!龙欢待命。”

“高斯,吩咐你下面的三使,最近边界小打小闹可以,大的挑衅可以停一阵子。给慕容赤风喘气的时间。”

“是,主君。”

“下去吧。”高斯便行礼退下。

高斯算是遨游族一妖之下万妖之上的人物。但他的真实身份,除了遨游族,人族是不知道的。所有的边界战争,他从不露面。但他是清夜主君最信任的心腹,然后才是修罗、三毒、冥河三使掌管妖冥族兵权。

清夜主君认为,高斯有冷静无畏的智慧,而三使有让敌人心生畏惧的杀气,多年来的磨合,让这样的搭配很是完美。队伍的确不好带,但一旦找到了窍门,他这个主君的位置,更多的是无为而治。

但无为而治渐渐成了过去,自从龙王鲸鲸睛异动,预示着神女的出现,让他有了更大的目标,他要重振遨游族,救活龙王鲸,而不仅仅是要复仇这么一个目标。

一想到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或许因为穆小晚的出现,变成了极大的可能,穆小晚很有可能就是神女。但他知道,这一切都需要耐心的等待,他必须稳稳地静待所有的条件天然促成。

没有目标的时候,他都敢等,现在有了希望,还害怕等吗?

清夜主君心想,等待的时候,可以做很多事情,这看似平静的海面,最具有迷惑性,因为正在酝酿着一场巨大的“海难”,而这“海难”可以帮助他完成遨游族的复仇和复活计划。

自从那日烨云迟带着飞马纵横过后,小晚就连续几天打喷嚏流鼻涕,所幸没发烧,喝了几天苦药好一点儿,就每日都和丫鬟川川一起在街上溜达,还跑到了穆家商铺去看了看,回到家就抱着书,要么就是拽着家人,问些大丛国常识性的问题,她需要快速的了解这个国家,且发现自己愈来愈来之安之。

其中,小晚最喜欢街巷是“灵兽市廛”,从八珍街西段向北的街巷百米,也有不少皇族从皇宫南门朝西八百米来这里消遣,太平日久,绫罗绸缎、竞豪奢。

灵兽的表演令人眼花缭乱,或惊险刺激、或叹为观止,尤其到了夜晚,清风拂面,穆小晚拽着兄长穆之达、丫鬟迫不及待地挤在叫好声浪的人群中,这边展示的九头鸟、英招、当康,和前几家店展示的不太一样,

“哥哥你瞧——”小晚笑着指了指,“这家的灵兽当康要比那家的肥硕好多。是不是吃得多些。”

“灵兽是不吃东西的,不一样是主人法力修行的强弱决定,每一只灵兽需要消耗一灵盾幻化成形,然后由主人注入法力修成。别看都是当康,这世间绝不会有一摸一样的灵兽。”穆之达解释道。

小晚点点头,继续饶有兴致地看灵兽表演。

她自言自语道:“这市廛之海,分明就是灵兽裸眼3d,这才是现代人的最爱啊!再说,运气好有时还会见到古代土豪一掷千金,买下灵兽。”

的确,那场面小晚最喜欢,灵兽的买卖和普通商品的交易有所不同,会看到买家有用金银购买,但大多数是用灵盾购买。因为灵盾方便携带,就那样一挥衣袖,就没了,再挥衣袖灵盾就出现在桌上。在这的土豪,个个都是灵盾玩家。

要知道为什么灵盾契约以后,三国的年号统一成了“通宝”年号,就是这灵盾成了三个国家通用的法宝。在此之前的时间,被统一称作“前通宝时代”。

灵盾之所以比金银还珍贵是因为它可以用作炼化灵兽、法器,每一次施展法术也需要消耗灵盾,所以会发现,许多法术高强的人苦于灵盾缺乏,就会勒紧裤腰带节省的施展法术,许多会法术的人也不会轻易施法。

而那些法术高强的人,被人称赞更多的是“他可真有灵盾啊!”

修炼法术和灵盾的消耗都是双重门槛,这就是为什么很难在大街上看到有人滥施法术。

灵盾看起来像拇指大小的白色珍珠,但即便在白天也可看到它发出的光呈红色,所以和珍珠并不会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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