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国际武器公司……这名头听起来响亮,但老子愣是没半点印象。”强尼银手若有所思,旋即推门走了进去。
叮铃!
门被推开的同时迎客铃响起,正在擦枪的李昂抬眼一看,霎时间目光一凝,卧槽!这不是基努·里维斯吗!
不,准确来说,他叫罗伯特·强尼·林德,只因残缺的左臂移植了义肢,所以他自称是强尼·银手。
李昂很是意外,他才刚盘下这家店铺准备开张,没想到第一个上门的顾客,居然会是武侍乐队的创始人。
没等强尼开口询问,李昂先发制人,一上来就颇具风范的说道:“你好,我叫李昂,是这家枪械店的老板。”
“你就是大名鼎鼎的强尼·银手吧?”
戴着黑色墨镜的强尼一怔,他惊讶的摘下墨镜,反问道:“你,听过我的故事?”
强尼银手自从离开战场,叛逃到夜之城后,基本就是靠着中间人介绍点生意过活,在底层群众里也算是小有名气。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自己居然在华人圈里也有人认识,看来自己真该开个摇滚乐队,在夜之城扬名立万了。
李昂神秘一笑,他没有回答强尼,而是出声询问对方需要些什么样的枪械。
“伱这里都有些什么手枪,把最好的那几件给我拿出来,我可不要从军队里淘换来的破烂玩意儿。”
强尼银手单臂撑在收银台前,目光中既有期待,又带着些挑衅的意味看向李昂。
李昂笑了笑。
中美洲战争里的美利坚军队的枪械,的确是差到了连狗都不要的地步,也就城郊的流浪者能拿来用下。
换做是强尼银手这样性格奔放而张扬的摇滚歌手,只会选择外型华丽,且威力不俗的枪。
旋即,李昂从橱柜里拿出一支普通级技术手枪【m-76e奥马哈】,他向强尼展示道:“这枪怎么样?”
强尼伸手探去,那是一支外型酷似西格绍尔p320,且表皮有一层灰绿色的迷彩,浑身由合金制成的手枪。
质感摸上去倒是很不错,就是体型不太霸气。
他更喜欢西部牛仔那样的大号左轮手枪,最好威力大得能一颗子弹打死一头牛的那种。
在了解完这支枪的性能,射程,和威力后,强尼银手的表情从最初的怀疑,转变为愉悦。
“可以啊朋友,除了在军队里见过那帮怕死的长官装配过这种枪,别的地儿我还真没见过这样的货色。”
“哪来的?”
强尼抬眼看向李昂,好奇的问了一句。
“那得看你想听什么样的说法了,从地下黑市抢来的,从流浪营地里捡来的,或者是和某个军工大厂合作拿来的新品,喜欢哪个就挑哪个说。”
“哪个说法是真的?”强尼银手紧追不舍的问。
“当然是能把买卖谈成的那个!哈哈,话说回来,这枪你要几把?”
李昂才懒得和强尼银手一直在这里闲聊,反正他是肯定不会说实话的。
“一把就行,不过……”
“你得给我透个底,要不然我可不敢轻易拿走这枪。”在夜之城混迹了几年的强尼,早已养成了不惹麻烦事的好习惯。
这倒不是他胆小怕事,而是很多事根本没必要去碰,把自己的小命给稀里糊涂的弄没了,那不是和中美洲战场上的那帮傻子一个下场嘛。
“嗨,做生意的得口风紧,别管东西是从哪淘换来的,市面上找不到的,还没研发出来的武器,我全都卖。”
李昂自信的向强尼银手打包票道:“只要你从我这里买了枪,我包你杀得痛快,屠得过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