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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水丹青(第3页)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孟樱醒来时天已大亮,霍云松坐在窗边读书,一室阳光。

她翻了个身,虽然只是细微的声响,但霍云松很快就注意到了,他走到她身边,俯身在她脸颊上吻了一下:“醒了吗?”

孟樱点点头,但没有起身。

霍云松用指尖描绘着她的眉眼:“七夕快乐。”

“七夕已经过了。”孟樱开口,声音沙哑而慵懒。

霍云松微笑:“不,我的意思是,我还想再过一次。”

孟樱抱紧了被子,昨夜的一切想起来就让她脸红:“我好累。”

“疼吗?”霍云松把手伸到被子里去,孟樱躲开了,拍开他的手:“走开呀。”

霍云松抽回手,解开浴衣的系带:“我起得太早,有点困了。”

昨天后面是拉了灯的,孟樱没有那么害羞,这样青天白日乍一见,她吓得赶紧把头扭过去不看,霍云松看准机会,掀起被子睡了进去,把孟樱一把抱进怀里。

孟樱对他幼稚的行为哭笑不得:“都天亮了,该起床了,你不要闹。”

“不。”他咬着她的锁骨,“我要你。”

孟樱抱住了他,抚摸着他的后颈:“就算不这样,我也不会离开你的。”她说,“就好像如果那一次,”说到这里,她好像难以启齿一样顿了片刻,才继续说,“我也不会和晨旭在一起的。”

“阿樱,你这样我真的,”霍云松把她用力搂进怀中,“真的会想把你带进深山里,就你、我、狸奴,永远不见外人。”

“啊,那你不仅要会做饭,还必须会种田,会电工,会打猎……”孟樱数着数着自己先笑了,“我才不要与世隔绝,何况,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你这样不行的呀。”

霍云松亲吻她的手指:“我以为你很喜欢家乡。”

“家里这边呢,安静,节奏也慢,但你也看到了,大家都太熟悉了,随便谁都可以叫出我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名字,人人都知道我是谁,我其实不喜欢这样。”

孟樱说,“我本来不想回来的,省城也挺好的,没有人认识我,我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大家不会随便对别人的生活指手画脚,我本来都找好租的房子了,虽然离市中心有点远,但有个小院子,可以种花。”

霍云松心中一动:“那如果有个院子可以养养花,没有人会插手你的生活,去北京也可以吗?”

“那北京太干了,空气也不好,”孟樱就当是闲话家常,“不过有故宫,有机会的话我想去那边看看。”

作者有话要说:  接正文:

“所以,在哪里生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想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对吗?”

“不。”孟樱摇摇头,很认真地说,“还要和你在一起。”

霍云松顿时失去了言语,她这样的话,不是告白胜似告白,他除了深深亲吻她,竟然没有任何语言能够描述自己的心情。

他何其有幸,才能得到神女如此青睐。

平生足矣。

***

水丹青又叫茶百戏、分茶、汤茶,是相当牛逼的一个技能,宋代的时候非常流行,但一度失传,最近才有人复原出来,所以咖啡拉花什么的其实是古人玩剩下的~

图片贴失败了,大家自己百度一下就能看到,非常厉害,非常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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