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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页(第1页)

有别人在的时候,我还能控制一下,那是我体内的表演人格在作祟,需要保持在别人面前的形象和人设。但是,独自喝酒的我就没有这种顾虑了。虽然我明白一个人喝酒比有别人陪更加危险,按说来应该更加控制自己不要喝多的。我的理智了解这个道理,但身体并不愿意接受。每次独自出去喝酒,我都会喝得酩酊大醉。我思考过,这是不是意味着在我心里,在别人面前失去我的人设面具,是比独自一人出事死亡更加可怖的事情。本科时我偶尔会坐车去罗湖蹦迪,那里离学校很远,不会被熟人认出来。我将自己打扮成看不出是夏知澜的模样,和白石洲路边站街待客的女人们别无二致,那是我对长时间压抑自己所造成的苦闷的发泄,也是对我假造出来完美生活的讽刺。每一次我都会喝得酩酊大醉,然后在附近的小旅馆里睡下。第二天,我在萦绕着烟味、枕头泛黄的破旅店里醒来,吃一顿平时控制饮食不能吃的油腻外卖,在水管极有可能被人拿去灌过肠的生锈淋浴下洗完澡,从包里拿出准备好的米色长裙换上,一副大小姐刚从充满父爱母爱的家中回来的样子走进校园。这个世界很滑稽,我可以在某个阴暗角落里过着截然不同的另一种生活,在我平日的圈子里却还保持着那虚假的完美形象。永远不会有认识我的人能相信,声称自己回家陪父母了的夏知澜,其实是去了土嗨迪厅,在里面酗酒直至失去记忆,甚至在灯球下搂着长相丑陋的陌生男人热吻。我独自喝酒时常常断片,和别人一起时却能把控住自己,唯一的例外便是赵存晖。当时我全心全意地相信他,没有什么事不能告诉他,于是每次和他喝酒都往死里喝。反正不怕说错什么话,求的就是喝到断片后那能彻底忘记我是谁、在我身上都发生过什么的一段空白时间。我爱那种我仿佛已经不存在于世间的感觉,没有什么是需要去搞清楚的,也没有什么将来需要去做打算。和赵存晖分手之后,我彻底地失去了在别人面前放纵的心情和机会——直到和托比那次。回想起和托比第一天相遇便敢喝到失去意识,并不是因为我有多相信他——就算现在我和托比都已经肩并肩在床上看了不下十部电影,我对他其实仍然知之不深。我只掌握着他身上能为我所用的那一部分,至于他是谁、他想要什么、他的美梦里有什么、噩梦里又有什么,我一无所知且毫无兴趣,一如那些男人曾经对待我一样。和托比去地下派对时喝成那样,纯粹是因为当时我陷在可笑的热恋中,懒得在旁的男人身上花任何力气。我尽情地释放着那个最本真的自己,谁知这却恰恰是托比喜欢的。一次我们在圣莫尼卡的一家咖啡厅喝冰榛子拿铁时,他突然笑了起来。我问他在笑什么,他说,你喝多了的样子实在是可爱,其实我们第一晚出去玩的时候我就对你很有好感了。我并不知道我放纵狂欢的样子有什么吸引人的,“他爱上的是本真的我”这件事也并没有让我对托比生出任何感激或感动。说来可笑,近来我的心中好像缺失了大部分美好的情感,温柔、谅解、感恩、幸福……我已经很久没有体会到过了。有天课上,贾克写了一个关于毒瘾者的小短篇,里面的主角爱嗑摇头丸(da)。贾克解释道,摇头丸之所以让人上瘾,是因为它会让人在一小段时间内释放掉脑内所有能让人感到快乐的那种物质——血清素,人会在那段时间里达到极乐。但随之而来的便是强力的坠落和失落,药效过了之后,因为脑内缺乏血清素,人会感到烦躁、抑郁、悲伤、痛苦。我不禁联想到,福宝于我就是一剂强效摇头丸,和他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我将内心所有美好的感情都释放殆尽,于是他离开后我便只能堕入不良情绪的深渊。然而,我的不良情绪里很少有抑郁和悲伤,大多是愤怒和仇恨,它们成为了我生活中一把高效的燃料,驱使着我赶紧回归那早已设定好了,却因福宝的出现而被耽误了的道路上。我很忙,以极高的效率完成了一项又一项任务:在伊维塔那里搞到钱、在莱纳德那里巩固夏知澜的人格、在托比那里寻求移民机会、完成了和冯喻晗的话剧剧本,还几乎写完了莱纳德那节课上直到下学期期末才要交稿的剧本。我每天都如此连轴转着,很少睡觉,独自一人时也懒得吃饭,像一个陀螺般无暇停歇。除了心中无比热烈且没有消退之意的愤怒之火外,便鲜少能体味到什么别的情感。直到现在。魂不守舍地看完剩下的话剧,我以肚子不大舒服为理由推拒了冯喻晗、托比和演员们喊我聚餐的邀约,连车都没开地走路晃到了剧场附近的这个酒吧。酒吧一楼是小酌的地方,二楼是有dj台的夜店。我独自坐在一楼的黑暗角落里,不过一个小时,已经喝到了今天的第三杯尼格罗尼。期间,伊维塔发信息来问我今晚何时去她家,我告诉她和演员们的聚餐估计要到很晚,之后还要整理一下彩排笔记——其实根本没有这个东西,可能没有时间过去了。伊维塔很体谅地让我不用记挂她,明天直接在学校见,放学后她再带我回家。对啊,明天还要上课,而且是本学期的最后一天课。同学们本来响应了阿莱茵的号召,要下课后一起出去聚聚的,因为圣诞节假期快要开始了,大家都要各自回家了。明天本该是一个隆重的日子的。但我实在是没有心情去在乎了。我又猛灌了一口酒,杯子边上的橙皮不小心被吃进嘴里,我麻木地启动牙齿,将它嚼碎,又酸又哭的滋味在嘴里蔓延开来。我倒吸一口气,酒精趁机呛进了气管,引得我一阵咳嗽,眼泪都流了出来。他怎么就要和她结婚了呢?他们才认识不到两个月啊。这段时间以来我一直都在想方设法逃避,而福宝的那条短信让我不得不去再次面对这个事实:我的前男友已经与我的养母双宿双飞,谈恋爱还不够,他们还要结婚。我的人生怎会是这么一出荒唐的闹剧。我喝着酒,脑子里浮现出那天从机场接到李菲菲,她在车上睡着了,到家时福宝温柔地将她抱进屋里的场景。那时我只觉得福宝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中和夏浚译有那么一刹间的重合,却没意识到那是我敏锐的直觉在提醒我:傻瓜,你男朋友爱上你养母了,你还在这儿感慨他对你的“家人”温柔呢。想起那天我从剧场回家准备和托比晚上去地下派对时,进屋后感慨李菲菲竟然铺了床——那床是福宝铺的吧,我就说李菲菲这个大小姐什么时候有了铺床的习惯?不用多想我便知道,福宝铺床本质上是为她铺,而不是为我铺的,纵使那是我的床。以福宝的敏感程度,他肯定知道李菲菲留下一个乱七八糟的床会惹我讨厌,为了不让他心爱的人被别人嫌弃,他为她铺了床。我猛然意识到,从小时候起,福宝就一直比我更加懂得自己要什么,且从不吝惜因此抛弃我。在福利院时,他读书多,早早地懂得了要离开那里就要被领养、要被领养就要乖的道理,于是他毫不心软地抛下每天一起混日子的玩伴,抛下不乖的我,成为了一个勤学上进的好孩子。长大后我们在茫茫人海中重逢,他短暂地被脑子里的浪漫主义宿命论冲昏了头,努力地去爱上我,但在遇见李菲菲之后便清楚地意识到那才是他想要的——一个纯洁天真且跟他一样浪漫文艺的富婆,一个能让他的生命轻松且愉快的人,于是他义无反顾地抛下了“背着太多包袱”且前途不明的我。他从未想过和我同生共死,甚至连一起摸索出命运的轨迹都懒得。他总是能早早地灵光闪现,发现他想要什么,然后没有一丝恋旧之心地将我抛到脑后,甩在一旁。就算长大了,我仍是那个出尽洋相只为博他一笑的小丑,在留不住他了之后望着他的背影咽下苦果。亲生父母抛弃我一次,赵存晖也只抛弃我一次,福宝却能抛弃我两次,比任何人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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