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以上庸、鞀、豐、鼓、竽、熹、■等七种乐器外,甲骨文中至少尚可寻出另十一种乐器名。一曰磬(《掇》1&iddot;453),为打击乐器。二曰玉,辞云:&ldo;奏玉&rdo;(《丙》141)、&ldo;王奏兹玉&rdo;(《合集》6653),为玉制的打击乐器,也可能专指玉磬。三曰■(《安明》854),许进雄先生以为可能与■同字,是一种形制与今之云锣相似的打击乐器1。四曰■(《安明》1678),许释像手鼓形2。五曰■(《宁沪》1&iddot;73),或说是编管乐器,类似汉代人说的萧3。六曰言,许释管乐器之象形4,七曰■,辞云:&ldo;言侑于丁……■九……亚一羊&rdo;(《安明》70),似为弹拨式弦乐器。八曰■,辞云:&ldo;奏■&rdo;(《合集》14311),疑指丝竹琴瑟之类的弦乐器。九曰&ldo;奏■&rdo;(《乙》8311),似属牵拉式弦乐器。十曰&ldo;奏■&rso;(《安明》2426),上有吹口,疑为陶哨、陶埙之类的吹乐器。十一曰■,辞云:&ldo;其奏■(《屯南》417),疑为陶鼓之类的拍击乐器。
商代的乐师,主要是由称作&ldo;万&rdo;的人组成。甲骨文有&ldo;万其奏&rdo;(《合集》30131)、&ldo;万其作庸&rdo;(《合集》31018),可见&ldo;万&rdo;熟悉有关乐器的性能,称得上是商代的出色演奏家。有一片甲骨卜辞云:
万惟美奏。
惟庸奏。
于孟庭奏。
于新室奏。(《安明》1823+《明续》2285)四辞同卜一事,言&ldo;万&rdo;要奏叫作&ldo;美&rdo;的乐曲,是用庸演奏么,是在孟庭还是在新室的宫廷演奏呢。说明&ldo;万&rdo;还通晓各种祭歌或宫廷曲。它辞有云:&ldo;惟万呼舞&rdo;(《合集》30028),是知&ldo;万&rdo;亦明于舞蹈。诚如裘锡圭先生指出的,&ldo;万&rdo;显然是主要从事舞乐工作的一种人,由于&ldo;万&rdo;人很多,故有称&ldo;多万&rdo;(《屯南》4093)1。有一片甲骨文云:&ldo;多万……入教若&rdo;(《英国》1999),大概是商王让多万教习舞乐。
但商代的舞者,财不限为&ldo;万&rdo;人。为舞者,有&ldo;王其舞&rdo;2,有&ldo;多■舞&rdo;3,有&ldo;呼戍舞&rdo;4,有&ldo;呼多老舞&rdo;5,还有专门的&ldo;舞臣&rdo;6。上自商王,下至文武元臣,包括一般官员,在重大祭典或宴飨等场合,均曾成为过&ldo;歌之咏之,手之舞之足之蹈之&rdo;的角色。唯乐器的演奏,大概通常是由&ldo;万&rdo;者承担。
《周礼&iddot;春官&iddot;大司乐》有云:&ldo;以六律、六同、六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悦远人,以作动物。&rdo;古代统治者寓乐于政,不同的乐舞用于不同的场合,要以体现成仪、和谐上下、养尊处优为其本质所在,至少在商代已经如此。甲骨文中出现的众多的乐歌名,不同形式的舞蹈,品类较齐的乐器,以及关于乐师舞臣的设置分工,表明商代统治者对&ldo;乐政&rdo;建设的重视,这相应也促进了乐舞的复杂化和多样化的发展进程。故宫博物院藏商代编磬三件,分别有铭&ldo;永启&rdo;、&ldo;永余&rdo;、&ldo;夭余&rdo;,或释&ldo;永启&rdo;是咏歌初启,&ldo;永余&rdo;是唱声舒缓,&ldo;夭余&rdo;是舞人侧首款摆而舞7。轻歌曼舞,以磬为节,情在其中,聚歌、舞、器奏三方面内容于一场,卓然表明了商代乐舞的发达程度。
以乐侑食,是商代贵族阶层日常生活所尚,也是&ldo;殷人尚声&rdo;的一大方面。最著者要数商末王纣,《殷本纪》言其&ldo;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矩桥之粟。益收狗马奇物,充仞宫室。……大聚乐戏于沙丘,以酒力池,悬肉为林,使男女保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rdo;。《说苑&iddot;反质》谓纣&ldo;宫墙文画,雕琢刻镂,锦绣被堂,金玉珍玮,妇女优倡,钟鼓管弦,流漫不禁&rdo;。纵美食声色,过度的挥霍奢糜,当然是商纣败亡的原因之一,其实商历代统治者何尝不好食嗜乐。一期甲骨文中的&ldo;南凛&rdo;1、&ldo;胰廪&rdo;2、&ldo;廪三&rdo;3,三四期的&ldo;西仓&rdo;4,均是类似于商纣时&ldo;鹿台&rdo;、&ldo;钜桥&rdo;的不同时期仓廪,专供时王受享。除在一些特殊礼仪饮食场合,要由商王或其他权贵象征性地亲自主厨,以扬威仪外,平时他们的进食一般总是由人伺候的;&ldo;以乐侑食&rdo;则有专门的乐师和舞臣掌执;食品则有专门的厨官提供服务,甲骨文中称为&ldo;多食&rdo;5。《论语&iddot;微子》谓古代统治者的进食,有大师、亚饭、三饭、四饭、鼓者、播鼗者、少师、击磐者等一大批人各司其职。从甲骨文的&ldo;多万&rdo;、&ldo;舞臣&rdo;、&ldo;多老&rdo;、&ldo;多食&rdo;等史料看,商代上层贵族的&ldo;以乐侑食&rdo;,正是有大批人为其服务的。
这种&ldo;以乐侑食&rdo;,伴随着阶级压迫的严酷史实。殷墟前15次发掘,在小屯发现一座编号为186号的小墓,长245、宽14、深26米,面积仅34平方米,内埋人架9具,或仰或卧或侧或屈,随葬铜刀3,立式刻刀2,木豆4,又有一张木质刀俎,长约70、宽32、宽50厘米,其中一把铜刀就放在木俎上,据推测,埋的人都是庖厨奴隶6。
70年代殷墟西区发掘的701墓,虽被盗过,仍出不少白陶、瓷陶的高级饮食具,同墓又出石磐一件和铜铃14件,有12人殉葬,其中一人的头部还戴着牛头铜面具1。这位贵族墓主不但生前美食尚乐,死后还要舞者伴葬,乐器相随。可见当时的&ldo;以乐侑食&rdo;、&ldo;以乐寓政&rdo;,是完全建立在少数人对多数人的阶级压迫基础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