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的那个就是辛小苔了,她可是个传奇般的人物。”——
“传奇般的人物?”
白茉茉追问着,因为即使【初时代】的每个人都算是个传奇,可白杏雪却唯独把这个词用在了辛小苔的身上。她仰着头,深吸了一口气,回忆着:
“唉……她是个数一数二的美女,当时我们这9个人里头可有不少人都暗恋她。”
“她聪慧、端庄,在保有那个年纪该有的机灵劲下,又有着超乎同龄人的稳重。就连我也少不了偷偷多看她几眼。”
“年轻的时候谁不喜欢美人呢?特别是她那样样貌、家世都数一数二的美人,所以据我观察来说,我们当中就有4个人都表示过对她的倾慕。而她呢?像是只抓不到的蝴蝶一样,不愿意与任何一位处成男女朋友关系,就那么在明白这么多份感情的前提下,仍然大大咧咧地拿人当同事使唤。”
“使唤?”
白茉茉以为自己听错了。
“嗯,她有些小毛病,觉得麻烦的事情就甩给那些上赶着的家伙们,不过这一点可能对喜欢她的人来说,是个吸引人的地方也说不定。她不会跟任何走得太亲近,却是一副与谁都格外相熟的模样,她像是拥有什么特殊体质一样,只要她肯笑一笑,男人们就会排着队来奉上殷勤。”
她感慨着:
“不过这样的她后来也爱上了一个人,初大哥……我是说初衡,他们是互相喜欢,很郎才女貌的一对,但后面辛女士却嫁给了一个哑巴。那群没什么看人眼光的男人们都传她是随便找个平庸的男人嫁了,但我知道,像她那样聪明又活得剔透的人,是不会随随便便毁掉自己的下半生的。她一定对那个男人产生了感情,在我们谁都不知道的时候。”
“那个男人也是【初时代】的成员吗?”
白杏雪摇摇头:
“不,那是我们几个出去聚餐时捡到的流浪汉。”
白茉茉震惊地喊了出来:
“流浪汉?!”
白杏雪咧着嘴笑了笑:
“你们这代人不懂,我们年轻的时候,街道上总能见到不少无家可归的人,别看他们现在席地而睡,其实上一秒可能还是个混得风生水起的小老板呢。”
“那个年代做什么都不容易,一次失败,就意味着重新开始,可能是大环境里无业游民太多了,所以当流浪汉的比选择自杀的人要多。从我们的视角看倒是觉得流浪汉要比街上那些不上班、却从你身边擦肩而过的人要安全得多呢。”
“我们叫他阿平,也是对辛女士一见钟情,一直跟着我们到园区才肯离开。一开始有人怀疑过安全问题,但慢慢习惯以后,发现他只是在等辛女士下班,并远远护送她回家而已。”
她无奈地笑了笑:
“谁曾想这么多男性竞争,最后却让一个他们都瞧不起的流浪汉把人抢走了。”
聊得轻松了许多,她的态度也缓和了不少,主动问白茉茉身后的侦探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