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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页(第1页)

他看着盖尤斯说:“盖尤斯,我要回到我的国家去了。”闻言,盖尤斯看起来有些微的惊讶,毕竟在过去这么长的时间里,他从来没有见过施世朗的任何一个亲人来找他,还以为这个年轻人已经无家可归了。盖尤斯脱口道:“那你还会回来吗?”他很快又解释:“我的意思是,采尼,你在这里也很好,现在的你可不是当初那个默默无名的潦倒画家了。”“这里是很好。”施世朗点点头,“但你知道,在我的国家,有一句话,叫做落叶归根。”说着,他转过脸去,看着远方明净的天空,用一种悠长而平静的声调说:“这里再好,对我来说也只是他乡。而我,终究是要回到我的故土的。”盖尤斯盯着施世朗明确的神色看了一阵后,放在施世朗的肩上用了轻许力气。“虽然我很舍不得你,”他按着施世朗的肩说,“但我真心为你感到高兴,孩子。”盖尤斯说的是真话,他喜欢这个年轻人,这个聪明的,有着卓越艺术天赋的年轻人。这座小镇不乏才华横溢的艺术家,但像施世朗这么独特的,仅此一个。他虽然不是什么慈善家,一开始帮助施世朗也是看在他作品还不错的份上。但在后来的相处中,他慢慢发现了这个年轻人身上的过人之处,甚至把施世朗看待成自己的孩子,不遗余力地帮助他的事业。现在他可以回到他自己的家去,盖尤斯由衷地替他感到开心。“谢谢你,盖尤斯。”施世朗转向他,笑着说:“如果不是你,我现在可能还在摆地摊卖画呢。”“别说傻话了,”盖尤斯拍着他的肩说,“我只是为你提供了一片施展才华的窄小空间,别的什么也没做。你真要感谢的话,就感谢那位让你一画成名的华人买主吧。”闻言,施世朗无声扬了扬唇。一年多以前,那是施世朗最为潦倒的时期。虽说是潜逃,但他心里总是不当一回事,满心以为风头一过,施泊文很快就会派人来接他了。因此,到了巴黎以后,虽说是隐姓埋名,但他依旧过着有钱人的生活,日子过得是有滋有味。就这样,短短不过一年,施泊文给他的那一笔钱就被挥霍完了。在他离开之前,施泊文千叮咛万嘱咐过,就算是天塌下来,也绝对不可以主动联系他,一旦被杜家的人发现他藏身的地方,下场就是死路一条。他没有办法,只能从高级酒店里面搬了出来,租了一间很廉价的小公寓,熬着日子等施泊文来找他。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他没把施泊文盼来,反而是等来了忍无可忍的房东,当夜将拖欠了好几个月房租的他扫地出门。那时是半夜,他找不到去处,被迫在公园的长椅上睡了一晚。第二天,他用身上仅剩的那一点存款租了一间地下室,这也是他唯一租得起的地方了。地下室里不通风,闻起来又霉又潮;空间很小,施世朗个子高,得弯着脖子走——这还不是最难受的。这是一个没有窗户的地方,白天暗无天日,漫漫长夜对施世朗来说更加是噩梦。到了夜里,他像具尸体一样,躺在这个好像墓穴一样令人窒息的地下室里,一次次强迫自己闭上眼睛睡觉,可他根本就做不到。一是因为他精神焦虑,白天里总是酗咖啡——这个地方咖啡比酒水便宜;二是因为这个鬼地方暗到一点光都透不进来,到了天黑不开灯的话,伸手根本见不到五指。除此以外,黑暗中总是有着各种各样不知从何而来的声音,冷不防钻进他的耳朵里,把他吓得出了一身又一身的冷汗。他不是没想过要开灯睡,只是这个地方的隔断太过糟糕,住他隔壁的是个体格健壮,精神却很衰弱的法国佬,睡觉时容不得一丝光亮。第一次晚上,凌晨一点钟,他亮了不到五分钟的灯,那法国佬就来敲他的门了——如果那块轻薄的木板算门的话。施世朗意识到,再这样下去,他不是因为怕黑在夜里被自己吓死,就是被他那邻居的拳头给砸死。这两样他都不想。为此,他每天只吃一顿,有时一整天都可以不吃。终于,在半个月以后,他用省下来的钱买了一盏亮度很低的小夜灯,足以给这个可怕的地方带来些些光亮,也不至于打扰到他那位邻居的孱弱睡眠。他因为平日里吃得过少,导致营养不良,整个人看起来消瘦得可怕。盖尤斯告诉他,他们第一次在地摊上碰见的时候,盖尤斯就觉得他看起来就很苍白,瘦得好像风一吹就会倒。在碰见盖尤斯之前,他如同所有不得志的艺术家,已经在街头摆了好几个月的地摊,运气好的时候碰上一两位主妇买他的画回去裱在餐厅的墙上,或者碰上心情好想要画肖像的游客;运气不好的时候,一天下来一个顾客都没有,还会被一些自以为是的人嘲笑他只会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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