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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西北第一快手(第1页)

第六十一章:西北第一快手

按照“贼王”的指示,他们的目的地是河州。

从l州到河州大概一百多公里,走高速公路两个小时即到,但坐到了客车上,申帅才知道,高速公路有一个路段塌方,他们坐的这班车将改道走山路,路程需四个小时。

客车离开了都市,西北的荒凉顿时呈现在眼前,公路两边的山上光秃秃的,平地上的植物也少见,满目皆是灰色,色调单一,人迹罕见,让人的心里感到了一丝乏味和寂寥。

刚开始,慕容甚是活跃,对什么都感到新鲜,一会看看窗外,一会听听音乐,但四周实在没什么看的,随着客车的颠簸,他竟歪在座椅上睡着了。

时间还早,“贼王”就给申帅讲起了他的故事。

“贼王”的真名叫李寻风,老家在十三朝古都xa,但人却居无定所,飘忽不定。

很多人都把贼称为盗贼,其实在江湖中,盗和贼是两种不同概念的行为表现,盗的行为是“劫”、“掠”、“抢”、“强”,不仅动武伤人,甚至还要人命,小者三五成伙打家劫舍,大者呼啸山林攻城掠地。而贼的行为则是“偷”、“窃”、“扒”、“盗”,不动武,不伤人,不害命。

大家以为“偷”、“窃”、“扒”、“盗”不是一个意思吗?其实不然,在过去,偷叫“吃顺钱”,窃叫“吃屋钱”,扒叫“吃洋火钱”,盗叫“摸黑钱”,还有抢夺的叫“跑顶宫”和在交通工具上作案的叫“跑轮子”等。

《天下无贼》中的黎叔曾说过:“最烦你们这些打劫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言外之意,“贼”是一种技术工种。

练好技术靠的是努力和天赋,而学好技术靠的是老师。李寻风就是个有天赋的人,他的老师是他的爷爷,这就必须要提到他爷爷的本事,尽管他没有见过爷爷。

李寻风的爷爷是做过贼,也在贼窝里长大,但他却是国家的功臣,他就是当年赫赫有名的“锁王”——李继业。

据说,李继业原籍在穗城,祖上在穗城也是高门大户,从名字上可以看出家族对他的祈望。但不幸的是他五岁那年遭到匪徒绑票,正在双方约定交付赎金的时候,珠江上游的堤围突然崩决,刹那间,屋倒房塌,人群逃散,李继业也被洪水席卷到了一个屋顶,万幸的是被人救起,那人带着他一路往西,最后在xa将小李卖给了别人。

这个别人没有名字,江湖人都称呼他叫猴爷,是xa本地帮的一个贼帮头目。

在旧社会,贼的行当有很多种,所谓“贼有贼伴,盗有盗伙”,贼也有自己的组织,而且分工明确,分帮分行,各有一套,各行其事。除了分帮分行,又分地段,不能随便侵入别人的地区去“抢生意”。如果不听警告,轻则挨一顿打,重则有遭到砍去手脚等处罚的,绝对的市场细化,定位明确,而且各自有各自的核心竞争力,比现代贼的模糊化目标和无序竞争规范多了。

猴爷的行当是吃洋火钱,也就是当扒手,他的团伙主要以孩童为主,利用小孩去偷窃财物,陕西话叫小孩称做猴娃娃,所以这类的扒手组织在当地叫做猴子门。

扒手组织里的等级森严,猴子门也不例外,像李继业这样刚进组织的学徒叫猴崽,出师后叫猢狲,待做出一定成绩后可升职为猴哥、猴姐,师傅叫猴爸,老大叫猴爷,如果有人犯上,则要受到严厉惩罚。

帮有帮规,盗亦有道,猴子门的规矩是,第一不杀人;第二不动武。偷东西被发现,挨打时不得还手,只能跪或躲;第三兔子不吃窝边草,对左邻右舍不但不偷盗,而且在他们困难时还予以救济。这是有道理的。不杀人、不动武可以保命,大多数人见是孩子也不会太过于为难。而邻居们如果对他好,起码他不会领着人找你的麻烦,甚至还设法保护你。

当然,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扒手,训练是非常有必要的,一个技艺娴熟的扒手,能够不断为组织带来丰厚利益,所以,猴爷和猴爸在训练上是非常严格和残酷的,一个猴崽最快也要三年才能出师。

令李继业感到意外的是,负责训练他们的猴爸竟然是个残废,但从猴哥、猴姐甚至猴爷对猴爸的态度看,似乎都对这个废人非常尊重。

猴爸的外号叫气死鬼,人称西北第一快手,据说他能瞬间空手取人身上的任何物件,包括内衣和体毛,而且被盗的人毫无觉察,这是形容他的快。

只所以叫他气死鬼,是他喜欢打抱不平,专门捉弄那些达官贵人,不但偷了你的东西,还变着花样整蛊你,气死人不偿命。

有一次,一个浓妆艳抹的官太太去舞厅,快走到门口时,一个小乞丐不小心碰了一下她的旗袍角,这一下,官太太大发雷霆,指示随从将小乞丐打个半死。这一幕正好被气死鬼看到,他给了小乞丐一些钱让他去买药,随即跟进了舞厅。

气死鬼的名字不好听,但人却长得玉树临风,仪表堂堂。到了舞厅坐下,他非常有派头地叫了一杯洋酒,边品边观察着四周的环境。

一曲华尔兹响起,灯光暗下,气死鬼走到官太太面前,彬彬有礼地做了个邀舞的手势,随着音乐带着对方翩翩起舞,他们的舞感很好,配合得丝丝入扣,一无瑕疵,舞步错落有致,飘逸灵动。官太太感觉很好,神情中带着微笑,舞动中透着兴奋,正跳得投入,在舞曲快结束时,舞伴却推说有急事,抱歉地走了。

官太太意犹未尽,一个人陶醉地跳着独舞。

那时的交际舞是有间隔休息时间的,一曲音落,灯光亮起,官太太突然发现,舞厅所有人的目光突然集中在自己身上,她不免沾沾自喜,随地转了两圈,滑着舞步向座位走去。

突然,她的屁股感到一阵凉风,随手一摸,大吃一惊,屁股怎么光溜溜地露在了外面。这时,舞厅里的人“轰”地大笑起来,笑得前仰后翻,乐不可吱。官太太这才知道自己出了丑,赶紧捂着屁股仓皇而逃。

回到家,官太太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贴着屁股的旗袍和内裤被人割了两个大洞,更让她无地自容的是,她的光屁股上竟写了两个大字——乞丐。

从此,公共场合中再也没有见到过这位官太太。

老话讲,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做贼也一样,很少有不失手的,但气死鬼从未失过手,但最终还是残废了。

因为,他偷了不该偷的人。

扒手中的高手都有一个基本功,那就是察言观色,而气死鬼能从一个人说话的动静和笑声中判断这人的身上是否有货。有权有势的人笑声通常旁若无人,无所顾忌,而腰包瘪得人即使穿的人五人六,笑得很大声,声音中却少了分那种夺人的气势。

有一次,气死鬼从xa有名的同胜祥饭庄下楼,正好有一群人上楼,为首的那人笑的就很嚣张,一副傲视天下,舍我其谁的气势。

本来气死鬼没打算作案,但那人的笑声让他不爽,于是,在擦肩而过时,把那人的怀表给取走了。

旧时的怀表是用链条扣在衣扣上的,眨眼间就被气死鬼偷去,而且对方还无察觉,笑声未断地就上了楼,也真够匪夷所思的。

但是,被偷的这个人可不是一般人,这是个跺跺脚,民国的大地都要颤三颤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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