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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页(第1页)

她救了她自己,白盈盈步下楼去:“我房间里还有点没带走的东西,你要喜欢,都拿去吧。”

然而这天的最后,阿嫂也没有走出去。

屋里之所以没人,是因为我们都赶去了铁门外边,我领头站在最前方,我的身后是鬼头七和几个兄弟,再远一点,还有受了惊吓的丫头。

“同我让来!”烈哥不在,谁镇得住鬼头七。

「粤:给我让开!」

我一边小心地偷瞥来人帽檐上警徽反光的逼近,一边挡住鬼头七,用旁人听不到的声音在他耳边小声说:“佢哋唔系街上嘅巡警,系真真正正的洋差佬来嘅!!你冇咁冲动!冇累烈哥啊!”

「粤:他们不是街上的巡警,是真正的英国警察!!你不要冲动,小心连累烈哥!」

一个高高瘦瘦的洋人警官站出来,他一定是他们中老广话讲得最好的,即使发音有一点拗口,仍叫我们都听得懂,只是他口气实在太臭,表情也充满不耐烦的鄙夷,仿佛我们这些站在他面前唯唯诺诺的黄种面孔,是一出生就烙着罪犯编号的。

“我哋,系湾仔警署的警官,今日来,系调查一单洋装店伙记被杀嘅case,任何人,喺取证搜查结束之前,都唔准擅自离开呢栋楼。Doyouunderstand?!!”

「粤:我们是湾仔警署的警官,今天来,是调查一件洋装店店员被杀的报案,任何人等,在取证搜查结束之前,都不许擅自离开这栋房子,听明白了吗?!!」

①一仙:旧时香港的货币单位,面值相当一分钱。

第53章

洪爷一脚踹在丁烈的下腹上:“你讲吖,嗰啲枪究竟去边度啦?”

「粤:你说啊,那把枪到底到哪里去了?」

他年轻也是个练家子,拳脚打天下,出手没有轻重,丁烈跪在地上缓了好半天,喘着气爬起来,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丁,咬死之前的说法:“唔见咗。”

「粤:丢了。」

“唔见咗?!”洪爷在他跟前踱了几两步,又是狠狠一脚,“你到而家仲呃我!”

「粤:不见了?!你到现在还在骗我!」

他像头暴狮,愤怒的邪神,眉毛眼睛到处是毁天灭地的火,撩了裤管半蹲在丁烈面前,抓一把稻草那样揪起他的头,血水混着汗水滑落裂开的眉弓,鲜血淋漓的一张面孔。

“你知唔知要唔系我一早收到消息,你而家冇准已经喺英国人嘅大牢度啦你!仲对我讲大话,你真系……死牛一边颈啊你!”

「粤:你知不知道要不是我一早收到消息,你现在没准已经在英国人的大牢里了你!还跟我说谎话,你真是……死不悔改啊你!」

丁烈用手肘蹭掉混进眼睛里的血水,晃晃悠悠抬起头:“点解会噉?”

「粤:怎么会这样?」

“点解?”洪爷冷哼一声,那声音远的像雷公落在别处的一声锤,砸出的火星子却溅痛丁烈的耳蜗,“你自己睇!”

「粤:怎么会?……你自己看吧!」

报纸是先扔到他脸上,然后散开在地上,丁烈慢慢往上挪,他认得字少,半边眼睛又红肿不堪,只能趴在上面,艰涩地逐字辨认出:洋装店、枪、杀……

撑在报纸上的两肘,肌肉的线条边缘鼓胀,啪嗒,啪嗒,他的汗滴到报纸上,把他为数不多认得的几个字也一并洇得看不清了,丁烈抬起头看向洪爷,起伏的脊背,是一头雾水,是一知半解,是茫然着预备好了愿意为一个答案,再多挨上几脚。

洪爷胸口钝痛,丁烈这副衰仔样,佛见了都有火,但他不再劳心伤神打骂,向后倒了两步,扶着湘竹榻坐下:“听过莉莉裙好店冇?”

「粤:听说过莉莉洋装店吗?」

丁烈摇头,洪爷又哼一声,面容十分疲倦,再开口,连嗓音都是哑的:“佢个伙记畀人杀咗,一枪打著咗个头。前两日阴天涨潮,佢尸畀打鱼嘅捞咗上嚟,枪虽然冇揾到,但……”

「粤:他们的一个店员被人杀了,子弹打穿了他的头。前两天阴天涨潮,他的尸体被打鱼的捞上了岸,枪虽然没找到,但……」

讲到这里,洪爷故意停下,他睨眼看了看丁烈,这小子确实不知情,这么一想,更怒他不争:“有个叫卡洛斯嘅啲西班牙鬼佬去湾仔警署报案,话有人要杀佢,仲指名道姓讲嗰个行凶嘅人叫丁烈,讲佢手上有枪,差啲一枪刮咗佢个脑啊!”

「粤:有个叫卡洛斯的西班牙人去湾仔警署报案,说有人要杀他,还指名道姓讲那个行凶的人叫丁烈,说他手上有枪呢,差点一枪崩了他的脑袋!」

丁烈怎么可能忘记,他曾经那样不顾一切地把一支黑洞洞的手枪别在后裤腰上,穿过有许多巡警巡逻的区域,去一栋洋人的公寓,为他的爱情鸣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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