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春时节万物萌生,随顺自然就会有欢畅的情绪,自然美景尽收眼底,自然界是那样的均衡和谐、合理,使人们各得其所,各愉其意,实在很奇妙。第二首诗的第一、二章仍是寄景抒情,第三章是说参加宴集的名人高士都把玄理作为精神寄托,所谓前人的远见卓识都是违背&ot;自然&ot;原则的,清心无欲是我们的追求,这次宴游好似得道者交往,忘却了荣辱得失,超越了自我,摆脱了世俗观念而飘入了仙境。
第四章是说要真正做到除去&ot;尘垢&ot;、&ot;鄙吝&ot;是不容易的,除非醉酒以后才会解除杂念的桎梏--这种上天的惩罚。只有在这时候内心的庸俗杂念才不会停留,矜持自浮之心才能平息。兰亭虽无音乐,但大家饮酒赋诗,抒发情怀,超世脱俗,一朝取乐,犹如度过千载一样没有区别。
第五章是全诗的最后一章,主要是析理,用道家思想解释自然和人生。人生的生死聚散、寿命长短是自然界运动变化的规律,按照道家的观点,生命是无所谓始,无所谓终的,生和死是一种形态变为另一种形态而已。兰亭诗词藻并不华美,很少追求诗的意境,诗中阐述的是老庄的玄学哲理,故被后人称之为玄言诗。诗人在政治上碰壁以后思想困惑苦闷,只好借玄理来排遣,他感叹生命短促,他明知&ot;一死生&ot;、&ot;齐彭殇&ot;是&ot;虚诞&ot;、&ot;妄作&ot;,但也不得不在玄理中寻求精神寄托。
兰亭诗是山水诗的雏形,它表明当时的山水审美意识已经有了发展。为以后的山水诗,山水画构架奠定了基础。兰亭诗虽然比较粗糙,但它语言平和,反映了王羲之真实的思想感情。与至亲好友雅集、相会是件其乐无穷的事,在王羲之的信函中常可看到与友人相约会见的内容:未秋初冬,必思与诸君一佳集。云卿当来居此,喜迟不可言,想必果,言若有期耳,亦度卿当不居京。此既僻,又节气佳,是以欣卿来也。
王羲之植根现实社会和大自然中进行文学创作,他的作品对后世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关于生卒年
王羲之的生卒年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问题。《晋书&iddot;王羲之传》只是说他&ot;年五十九卒&ot;,没有生于何年也没有注明他卒于何年,由于史料记述寂寥,给研究工作带来许多困难。依据资料来源的不同,对于王羲之的生卒年主要有四种说法。
(一)公元321年-379年。持这一说的最初是清代人钱大听(见《疑年录》),他没有说明资料的来源。后来余嘉锡经过考证认为这一说是钱大听根据《太平广记》卷二百七羊欣《笔阵图》中的一句&ot;三十三,书《兰亭序》&ot;推算出来的。
人们普遍认为这一说不能成立,驳斥的论点有三条:1历史记载周于322年被王敦所杀,王羲之十三岁见周,那该是333年,那时周已被杀十一年,那真是活见鬼了。&ot;王廙为右军之师&ot;1。但他也于322年就谢世了,那时王羲之仅两岁怎能学习书画?
2,根据《世说新语》、《书断》、《东观余论》所说,推断王献之生于公元344年,父子相差二十一岁,这本来无可非议,但王献之是王羲之的第七个儿子,就算十年中生七个孩子,那未王羲之十一、二岁就结婚并有生育能力,这是与生理科学不相符合的,也是违背事实的。3根据王羲之在《十七帖》所说,周抚七十岁时王羲之是&ot;年垂耳顺&ot;之年,该是五十九岁,周抚卒于公元365年,如果王羲之321年生,他五十九岁为公元379年,那时周抚已死去十四年了。
(二)公元305年-363年。有人依据明张傅辑《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中王羲之《题卫夫人笔阵图后》所云&ot;时年五十有三&ot;,文后又记&ot;永和十四年四月十三日书&ot;往下推六年即王羲之(五十九岁)卒年,即晋哀帝兴宁二年(公元364年),逆推为305年生。
东晋穆帝年号只用了十二年,永和十四年成了无稽之谈。鲁一同说:&ot;考永和尽于十二年,不当有十四年,决为伪托,不足据证。&ot;经过查考,《说1[唐]张彦远辑,《法书要录》卷一○《右军书记》。
2王羲之:《十六帖》,湖南美术出版社1980年第1版(墨迹本)。
1[南朝&iddot;梁]庚肩吾:《书品论》。
郛》和严可均《全晋文》、张彦远《法书要录》所载的《题卫夫人《笔阵图)后》均没有&ot;永和十四年&ot;字样。这一确错无疑年号是学识浅薄之人妄加的。&ot;时年五十有三&ot;,哪一年&ot;五十有三&ot;不得而知,怎能算出王羲之的生卒年呢?故这一说也很少被采用。
(三)公元307年-365年。这一说是由清代人鲁一同提出的。郭沫若在兰亭论辩中沿用此说。王汝涛针对鲁一同的论据,曾多次发表文章批驳1。鲁一同用&ot;桓温自江州还台&ot;证明王羲之至少活到365年,推翻了361年卒的论点。原文&ot;桓公以江州还台选每事胜也不可当在谁耳&ot;。应断句为&ot;桓公以江州还、台选、每事胜也。不可,当在谁耳。&ot;而鲁一同错断为:&ot;桓公自江州还台,选每事胜也&ot;,以致文理不通,更重要的是人错、地错、事错、时错。同时玉汝涛通过论证指出鲁一同用《贺登极表》否定王羲之死于361年不能成立。鲁一同在《王羲之年谱》中这样写道:相传十七帖乃逸少与周益州,历代鉴别,殆无异论,中一帖云,足下今年政七十那,吾年垂耳顺。推之人理,得尔以为厚幸,益州名抚,镇蜀二十年。(按史称三十年,考永和三年人蜀,下至兴宁三年。得二十年,则三十年未审)卒于兴宁三年六月,据此则年垂耳顺,正五十九岁。逸少之卒,又不得至兴宁三年之后矣。故援证诸帖,推寻纪传,断以永嘉元年,为公生之岁。2周抚七十岁时,王羲之五十九岁,周抚死于公元365年,推论王羲之卒不得迟于兴宁三年(365年)以后,这都是有根据的,其推论也是对的。然而没有任何材料可证明公元365年正是周抚七十岁。所以以《十六帖》证实王羲之卒于365年证据不足,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证实。
鲁一同试图排除王羲之卒于361年之说,用了不少笔墨,但仍出了很多漏洞。&ot;卒于365年&ot;之说本身与学术界公认的有价值的史料并无多大的矛盾,如鲁一同或其他人确有证据说明,周抚七十岁卒,别人就难以否定王羲之&ot;卒于365年&ot;这一说了。
今人潘岳用十二生肖推断王羲之的生年颇有意义。&ot;羲之伯叔、兄弟当中,凡小字沿用生肖者,如阿黑、阿龙、阿兔、阿犊、阿莬等,皆符合其生辰,准确而无一误。&ot;王羲之小字阿菟,&ot;菟&ot;通兔,推测王羲之属兔。从而查出一系列年份,最后范围压缩到307年和319年。因319年多与史实有矛盾,得出生于307年的结论并认为&ot;当无差大&ot;。1不过潘岳无直接的确凿依据说明王羲之属兔,故人们不敢苟同此说。
(四)公元303年-361年。张怀瓘在《书断》中持这一说,宋《东观余论》、《兰亭序》也这样认为。其实在张怀瓘前,梁&iddot;陶弘景就有《真诰&iddot;注》:&ot;(王羲之)升平五年亡,年五十九岁&ot;的著录。陶弘景根据什么便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