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不知道,林丝丝重生了。上辈子她怎么都不肯接受拜森,最终和方巍走到一起。但没想到,方巍是个死渣男,和她在一起收心了一段时间后又故态复萌,成日流连在别的女人身上。直到林丝丝出了车祸,重回到才刚要认识拜森的时期,她才恍觉,拜森是个多么好的选择!而且他是血族的亲王,和他在一起,说不定还能推动人类和血族的和平相处……可现在,拜森竟然先看上了一个不知名的青年!林丝丝惊慌了,那她怎么办?上辈子她明明一出现就被拜森领走了!死死咬着嘴唇,一计上了心头,林丝丝手中掐着自己的血包,这是她原本准备进去后再打开的,现在顾不上那么多了,她悄悄揭开了血袋口。霎时间,大厅里弥散出淡淡的血腥味。大厅里留下守卫的吸血鬼们慢慢骚动起来,眼瞳变细,尖牙蠢蠢欲动地探出,神色都浮上一抹迷醉,好甜香的味道。女主的血果然与众不同,短短一会儿,已经引得血族们出了骚乱。一个男血族蝠翅展开,激动的血色眼眸疯狂寻找着血味的来源:“谁!这是谁的血?!”其他理智尚存的血族们面容严肃,一个个去排查人类。有个面容苍老的血族急匆匆飞过来,毕恭毕敬辩解:“亲王殿下,此次的事不过意外,我们定会调查清楚……”拜森微微皱了下眉,没有回答,但一股冷漠的冰雪气息忽而漫彻大厅里,血族们像被掐了脖子的鸡,一下子都清醒过来。他不作停顿,长腿轻抬,不紧不慢地走到了林丝丝面前。林丝丝猛然抬起头,眼里绽放出巨大的希望光芒。她就快被找到了,但拜森来了!这证明什么?他一定被她的血吸引了!然后带走她,就和上辈子一样!没想到,拜森居高临下漠然地看着她,灰色眼眸没有任何笑意,深处像是还按捺着一丝不耐。“擅自拆开血样,取消资格。”话一落下,林丝丝面色猛然灰颓。随宁很没良心地唇角一弯,露出了点笑。但血族们已经清醒,训练有素地去把她强制“请”出了大厅。临走前,她的目光从拜森流转到随宁身上,眼眸恶毒,不明显的恨意旋踵即逝。拜森突然扯了扯领带,声线不稳,对随宁低声道:“过来。”随宁一愣,男人好像直接等得不耐烦了,把他抬起来一抱,转瞬出现在一个房间里。灰色眼眸里些许情绪起伏,拜森尖牙抵在纤弱的脖颈,利芒一闪而过。血液从身体里逐渐流逝的感觉并不好受,随宁蹙紧了眉,一丝病态的红晕浮上脸庞。如果有其他血族在场,肯定会大吃一惊,因为谁人不知亲王殿下从不亲自吸血,这么多年,都只靠新鲜的冷冻血包生活。不知道过去了多久,这老男人终于吸完了。随宁不受控制地急促喘息着,眼前发昏发黑,有种濒死感。【叮!本次任务对象:拜森。患有病症:血瘾症。】血瘾症?随宁暗自按了下脖颈处的伤口,有些惊讶,他还没听过血瘾症这玩意。【血瘾症即代表对鲜血有远超凡人的渴望,但拜森十分厌恶被血瘾症控制的感觉,所以目前还没人发现过。】从系统那得到答案后,随宁若有所思:【谢了。】“在想什么?”血族优雅若大提琴的声音突然响起,眼眸里浮上丝几不可见的血色,他按了按随宁才被尖牙咬出来的伤口,似是愉悦道,“别用药,留着。”血瘾症亲王反派(2)冰冷的鼻息喷洒在脖颈处,随宁被冷得一哆嗦。吸血鬼们常年不见阳光,竟然连呼吸都没有半点儿热气。随宁:“……嗯呢。”他这回的人设就是个外软内浪小白花,原主来参加血奴选举也是来试探有没有真被血族选上的可能,不过讲真,和随宁本身的性格也挺像的,扮演起来没有任何压力。温驯地应了,随后就见到拜森被血染得淡红的嘴唇勾出一抹浅淡笑意,不知是不是在夸他:“很乖。”当然乖啦,因为都是装给你看的嘛。这话随宁当然不会说出口,白净俊秀的脸上只是腼腆地笑了下,两腮浮上淡粉的红晕。拜森垂首,安静地又将尖牙刺入伤口。随宁脖颈肌肉不受控制地微动,起伏间带着鲜活的生命气息,简直让血族胃口大开。浑身无害的青年低低地诉说对血族的依赖,嗓音满是迷茫:“您,您之后会一直让我待在身边吗?”血族不予回应,太阳西沉,房间里愈发黑暗,青年被漫长的时间折磨得有点受不住,低低地又重复了几遍问题。直到这次吸血结束,血族才按了按他的伤口,颇为好心情地勾了下唇角:“会的。”失血过多的随宁这才放心地晕了过去。再次醒来,已经是在酒店里,床头柜旁斜放着一束花,隐隐散出清新的香气。他扭扭脖子,思考起任务该怎么做。酿造成拜森如此悲惨结局的人肯定有女主了。这个世界里血族和人类的界限很微妙,但无疑在个体实力上来说血族是强大的,但后来人类科技水平又急追而上,所以血族和人类的高层拟定了一份协议,两个族群之间就这样维持了奇妙的平衡。但千百年时光下来,血族里出现了败类。不断有血族恶意对人类进行血拥,低劣的任意受高级血族驱使的低等吸血鬼也越发加多,随之而来的是人类和血族之间矛盾愈演愈烈。而在世界进程中,本来血族就在和人类共同揪出背后的操盘手,没成想男女主直接联手让血族灭族,无数无辜的血族也在这场浩劫里死去,仔细地想一想,男主也难辞其咎。离开酒店的时候,随宁收到了花,是束粉色玫瑰。“寓意感谢。”服务生这样对他笑道。随宁表现出惊喜无比的模样,讷讷地收下了花,“是拜森大人送来的吗?”服务生对他暧昧地眨眨眼,“是的噢。”随宁脸更红了,然而刚出酒店门就冷下了脸色,不虞地蹙起眉毛,找个垃圾桶丢花。系统细细的呆萌机械音:【……不是,宿主,你装一装,你干嘛这么着急把它丢掉呀!】【不知道,】随宁道,【就是很讨厌玫瑰花。】他对于现实世界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只记得自己最后是出了车祸,之后为了活命就成了快穿任务者,这还是他第一个世界。但身体上多少还留存了些习惯。例如讨厌香菜讨厌辛辣讨厌吃药……而这诸多的讨厌里,最甚的就是玫瑰。找到最近距离的垃圾桶,随宁舒出一口恶气。“你叫随宁吗?”这声音半熟不熟,随宁转身挡住手里的花,下意识露出一个甜笑,发现来者是昨天那个骗走了他手链的男人。这男人长得挺高大,大概是落选了,看向随宁的脸色有艳羡还有分不屑,“你跟我说说呗,你是怎么被血族选上的?噢,该不会是用……”他一双眼睛上下扫着随宁身体,眉眼充满了“果不其然”的意思,随宁装不懂:“啊?你在说什么?”“其实我也不太明白,”随宁面色升起苦恼,“总之他们拆开我的血样闻了一下,然后当场就让我留下来了。”闻言,男人神色一滞,恼羞成怒。这什么意思,不就代表他血没有任何吸引力,活该被踢出去呗。男人冷嗤:“别装了!就是靠身体上位的吧,说实话,你靠这张脸爬上过多少人的床了……”他越说越气愤,还想过来,对随宁动手动脚。随宁一躲,本来就让玫瑰惹得不太开心的心情,一下子更压抑了,他脑海里对系统冷笑:【系统,揍这人一顿,算ooc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