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先办我交代你的事。”“好的。”莱维默默退出办公室,此时夜幕已深,在他关上门的瞬间,他看到柯克兰先生又忍不住打开手机,露出了压抑着极度痛苦的表情。这谁能想到呢,莱维暗中叹了口气,虽然他跟在柯克兰先生身边时间不算长,但凭借出色的察言观色的能力,他看得出先生喜欢那个叫王耀的小职员。从主动献吻那天夜里亚瑟从公司出来,没有回家,而是开着车去了一趟市区公园。夜幕星辰之下,人烟渐渐稀少,湖面的几只天鹅也不知道游到哪里去了。围着湖边漫无目的地游荡着,亚瑟两只手插在衣兜里,前一夜下了场细雨,今天水汽未及蒸干,空气里飘荡着一股勾人又熟悉的气息,令一个夏季复苏。他顿住了脚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不,它并不属于英国,而属于遥远的中国——他抬头仰望漆黑的夜色,即使时间可以摧毁往事,唯独气息虽说脆弱却更有生机与活力,唤醒了他身体里的另一个世界。同样是一个潮湿的夜晚,身后的树杈上响着聒噪的蝉鸣,水汽黏在脸上,裸露在空气中的肌肤瘙痒着——“这就是你的寝室,”系里的老师特地来带他认自己的寝室,“他们是你的舍友。”他又抬手指了指寝室里纷纷诧异回头,望着自己的三个男孩。现在回想起来,亚瑟已经不记得当初第一次见王耀的画面是什么样的。这倒是一件怪事。他清楚地记得当时带他进寝室的老师,特地用英文挨个介绍了一遍寝室里的三个男孩,但他却对王耀没有一点印象——或者说,除了那个坐在镜子前酷爱化妆打扮,所以格外显眼的男生之外,寝室里的其他人他都没有上心地多看一眼。在被姑父从英国接到中国之前的那段时间,可以说得上是他人生中的至暗时刻。那些灰色的,挥之不去的阴影,死亡的,压抑的伦敦白雾,像一条长长的裹尸布,经年累月地裹挟着他;喧嚣的白日,孤寂的夜晚,他很久没笑过了,他被剥夺了正常人“笑”的权利,一度失去这项情绪功能,有时就连张嘴说话,都会觉得嘴唇肌肉紧绷,所以他经常冷着脸不讲话,即便讲话也不超过一句,正常人“表达”的权利也正从他身上一点点被剥夺——如果不是他的姑父好心把他送到中国来,恐怕这样的状态只会恶化,持续一辈子——所以,当他初次见到寝室里其他几个男生时,心里就打定主意,要和他们保持距离。他们只不过是和自己恰巧住在一起的过客,就算不是和他们住在一起,也是会和别人,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命运喜欢嘲笑人的短视与自大。他那时怎么也想不到,这短短半年时间不仅彻底改变了他,也成为了他一生刻骨铭心的记忆。当时和他同寝的三个人,一个爱好美妆和穿搭,听说正在某视频网站当签约主播,艺名“gigo”,但大家都戏称为“狗哥”;一个爱好体育运动,是学院里的篮球队主力,因为平时没课的时候,常常在篮球场上打球,所以皮肤晒得黝黑,寝室里的人都直接叫他“黑皮”;而作为寝室长的王耀则显得平平无奇得多,除了每天准时出勤上课之外,其余时间要么在宿舍里刷手机,要么在图书馆泡着,如果一定要说他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大概就是某一次亚瑟无意间从他身后路过时,发现他聚精会神地对着手机里的美食视频做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