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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4章 女兵(第1页)

信阳城下,战鼓声隆隆,吼杀声震天,双方的将士在浴血奋战。

太守府内,明珠正在自已的卧房里看私信,显得特别的悠闲,她连战甲都没有披挂,穿的只是一般的素色衣裙,仿佛城头上的激烈撕杀与她全无半点关系。

这就是明珠的行事风格,安排妥当之后,就把指挥权交给摩下将士,任由他们自由发挥,颇有当甩掌柜之嫌。

就算她真的偷懒当甩手掌柜,手下不仅没有意见,相反,一个个都擦拳磨脚的,斗志昂扬,明帅这是给他们展现个人才华与立功的机会,谁都不想错过,他们心中除了感激就是无比的钦佩。

当然了,明珠也不是随随便便的撒手不管,战前可是把方方面面考虑进去了,之前的大战,信阳郡城的城墙已被金军的霹雳战车轰得伤痕累累,有些城墙段还没轰塌了,不过,经过后勤辅兵用水泥抢修加固之后,不仅完好如初,甚至更加坚固结实。

凤凰军团除了分出一支攻击黄州郡城外,留守城池的仍有五万精锐将士,这可是五万经受过血与火锤炼出来的精锐士兵,完全可以拉到城外与一向以野战著称的金军交战,何况只是据坚城防守而已。

再一个,秦军在武器装备上占有一定的优势,且占有天时、地利、人和,就算多不都大汗拥有百万大军,也休想攻克信阳坚城,明珠自然乐得偷闲。

在士兵眼中,明珠是战无胜的女战神,受士兵的敬仰膜拜,在一众姐妹心中,她有着与众不同的魅力,亲切随和,那种无形的感染力让你在不知不觉中都听从于她,总之,按一众姐妹的评价,完美无缺。

其实,是人都有弱点,或者说是某些个不为人知的嗜好,即便是完美的明珠也不例外,明珠就是喜欢看某人肉麻得直起鸡皮的情信,只不过除相公之外,没人知道而已。

明珠也不知道自已几时有这个让她脸红心跳,但又欲罢不能的不良嗜好,或许是在恋爱期间习惯了某人一月二封的肉麻情书,或许是长年统军在外,思念强烈的缘故?虽然有些羞于启齿,但仅限于两人之间的秘密,所以,她也不打算改掉这个不良嗜好。

城中的百姓同样显得很悠闲,一些年迈的或三三两两聚在一块喝茶,谈论着今后的生计,也有不少青壮自发组织起来,帮着守军搬抬箭矢、石弹等守城武器,搬运伤员和阵亡将士的遗体,妇人在家中忙碌针线活儿,洗衣做饭,孩童仍象平时一样嘻戏玩耍,丝毫没有因为战争而生出半点的恐惧与不安,因为明帅就坐镇城里,她就是百姓们心中无人可以战胜的战神,至于秦军晋军什么军都好,谁对他们好,他们就听从谁的。

城中的百姓看到几名女兵沿街购物,指手划脚的指挥着七八个牛高马大的军爷,全都瞪大了眼睛,秦军里竟然有女兵,他们没眼花吧?

那几名女兵披挂量身订制的女式皮质轻甲,腰悬佩剑,足蹬长筒小皮鞋,右臂佩带红色十字的白色臂章,妩媚中带着几分飒爽英气。

女兵的制式军服自然是出自卫大太子之手,他是仿制现代的女兵制服,上身是裁剪得很合身的蓝色军服,下身是黑色齐膝短裙,长筒皮鞋,怎么看怎么养眼。

可是,三纲五常在人们的脑子里早已根深蒂固,露胳膊露大腿的都是不正经的坏女人,要被千夫所指,浸猪笼的,卫大太子再有能耐,也不敢轻易去推翻这个n千年传承下来的旧观念,因此,女兵的里边还穿了一条同质色的长裤,把一双白晰修长的美腿包得严严实实的,半点儿气都不透。

在卫大太子看来,这简直就是画蛇添足,但女兵们喜欢得不得了,他也很无奈。当然了,他偶尔也会让一众妻妾试穿一下用贡丝特制的军服,享受一下制服控的爽歪歪。

有人按耐不住内心的强烈好奇,上前询问一名挑着担子,走在最后边的年青士兵。

那名年青士兵边走边咧着嘴,笑呵呵的回答。

其实吧,秦军编制中有女兵早就不是什么秘密,还一度被各帝国当成茶余饭后的笑话。

秦军的女兵编制目前仅限于医护兵和文秘官,医护兵分为医师和护士,各分有好几个等级,官衔是按秦军编制的统一官衔任命,但在平时,一般都统称某某医官。

文秘官即记录、掌管文案的录事参军,要求的可不仅仅只是识字这么简单,还要懂得用最简练的文字来总结归纳各种文件等等。女人当兵本来就少得可怜,符合文秘条件的女兵更属珍稀级的国宝,整个大秦帝国,女文秘官令三人而已。因此,女文秘官的官衔都是卫尉级起步,和女医官一样,待遇好得让人眼红。

所有跟随在一旁的百姓听得耳朵直颤动,眼睛瞪得老大,三纲五常是根深蒂固,女人抛头露面是失德,有钱的大户人家就算了,但穷苦老百姓就不一样了,家中子女多,女儿就相当于是帮人家养的媳妇儿,嫁出去就等于是泼出去的水,与其让她每天辛辛苦苦的替有钱人家洗衣服什么,或去大户人家的家里当丫环下人,一年到头挣到的那点小钱还不如当女兵一个月的军饷多,这还不算专门为女兵所设的专门福利,好象很有赚头的嘛。

不过,心动归心动,真正敢让女儿去当兵的老百姓仍然不多,仅百来户特穷的穷苦人家而已。即便有很多大姑娘家心动,但死古板的老爹不点头,她们只能羡慕无比的看着平时的好姐妹在家中长辈的牵拉下,既兴奋又惴惴不安的前往秦军的军营投军。

一下涌来百多名年青的小娘子要求入伍参军,自然惊动了躲在卧房里看情书的明珠。

看着面前百多年青小娘子,明珠满意的点头,她们都是穷苦人家的女儿,勤劳肯干,吃得苦,有些还显得比较机灵,教她们读书识字之后,说不准还能培训练成初级医师呢。

别看秦军编制里早有女医护兵,而且常年征召,但旧观念根深蒂固,前来应征的女性少得可怜,整个大秦帝国的女医护兵也仅五百来人,缺口非常大,这百来名年青的小娘子来投军,明珠自然全都收下。

军服皮鞋得让裁缝师先量身之后才能缝制,红十字臂章倒是有现成,先戴上以示识别,因女兵在军中稀少,属国宝级,一入伍,每人即领到二吊大钱。

明珠知道这些穷苦姑娘家的质朴淳厚,即便打零工赚到少得可怜的一点点钱,也仅自已留下那么十来二十枚左右的铜板当日后的嫁妆,其余的全部交给长辈,因此亲自作主,交给她们的长辈一吊半的大钱,剩下的半吊大钱由姑娘家自已收藏,让这些年青的小娘子们激动得直呼明帅万岁。

他们的长辈更是乐得大嘴巴都合不拢,才当兵就能拿到这么多军饷,都顶他们好几个月辛辛苦苦才挣到的工钱了,而且一家人都成了军属,还能享受军属的各种待遇,原来生女儿除了生孩子,还有这么大的用处啊。

老百姓的这种心思,明珠早听自家相公说过,她除了苦笑,心中对相公更是膜拜得不得了。

不少刚入伍的年青小娘子正围着她身边的几名女侍卫叽叽喳喳的说着话儿,伸手摸着她们的军服,满脸羡慕的表情。

明珠的脑海中突然闪过相公专门为她们所有姐妹量身订制的那种丝制军服,光洁俏面不禁飞红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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