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呀!”伴随着一声惊叫,林半全身冒出细小的电光,然后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仅仅是一瞬间,林半的衣服就被烧得焦黑,胸口也被电出了一团碗大的黑印。
“卑鄙的凡人,你竟敢偷袭我,还敢亵渎我?”牧云咬牙切齿地冷喝道。
虽然已经电了林半一记,但牧云似乎仍不解恨,她的右手继续高高扬起,手指间蓝紫相间的电光依然在四处流窜着。
“喂,这不算偷袭,是你默许我攻击你的!”林半浑身酸麻,半晌才说得出话来。
牧云愣了愣,又咬着嘴唇说道:“那你为什么碰我?”
“我也没想到你真会不躲开啊!”林半叫起屈来,“我还以为你在装傻逗我玩呢。”
牧云沉默了半晌,脸上的红霞终于慢慢地散去,她恨恨地收回手,冷哼道:“别装死了!把衣服换了,继续上课!”
“我的阿迪达斯……”林半站起身来,悲伤地呻吟了一声,然后奔回自己的房间。
若是常人受了这种电火的烧灼伤,非得住院和植皮不可。好在林半体内有仙灵之力,连当日被哥斯达打断的骨头都能轻易恢复,这点小伤自然难不倒他。
等林半从浴室里出来,烧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但林半随即想起了一件事,牧云刚才用出的“电光霹雳”法术,是要动用一部分仙灵之力的。而所需要的仙灵之力,大致相当于一颗3克拉的钻石中蕴含的灵气。
林半记得,在平方珠宝店里,一颗3克拉的“旋转舞台”钻石售价为31万元……
“几十万就这么没了,这代价也太昂贵了!”一想到这一点,林半就十分肉痛。
有了这次教训,之后的课堂纪律就好多了。
林半认认真真地听着课,不时地点着头,并按照牧云的解说实践起来。
当再次学会一种运用精神力的新方法时,林半兴奋地笑了笑:“牧云,这招我也学会了,你接着说下面的吧。”
牧云的表情忽然有些古怪,半晌才讷讷道:“已经教完了。”
“全部教完了?”林半睁大了眼睛。
“嗯。”牧云不耐烦地点了点头。
“你不是说至少要教我三天的吗?可这才半天啊!”林半惊讶地问道。
牧云默然无语,脸上的表情似乎有点难为情。
林半忽然想明白了,不禁有些沾沾自喜起来:“哈哈,原来我提前学完了!我师父一直说我骨骼清奇,根骨上佳,看来他说得没错,我确实是个修道的天才啊!”
牧云静静地看着林半,脸上的表情十分平静。她的眼睛也忽然没有了焦距,虽然在看着林半,眼神却似乎已洞穿了他,看向他身后无尽的虚空。
“喂,你怎么了?”林半被牧云的眼神给吓到了。
“凡人终究是凡人,一点小小的成功就会得意忘形。”牧云回过神来,眼神重新有了焦距,她淡淡地说道,“凡人,我实话告诉你,你师父的话是错误的。什么根骨上佳?你根本就没有根骨!”
“真的?不可能吧?”林半惊讶道。
“我以仙子的名义起誓,事实就是这样!”牧云斩钉截铁地说道。
林半被这句话打击坏了,原本极度膨胀的自信心顿时萎缩下去。他愣了半晌,才讪讪地离开牧云的房间,回自己房间打坐练功去了。
哥斯达一直趴在床上,颇为好奇地看着这一幕。直到林半离开几分钟后,它才忍不住问道:“牧云仙子,林半的悟性……”
“不管他在不在场,你都应该叫他主人!”牧云冷冷地说道,“别忘了,你们是签了主仆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