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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第1页)

他喜欢就算值了,少不得支持他。

当我习惯支持他的这些爱好后,渐渐也主动攒钱买了些当礼物送他。但他给我的回报,我常常感到很不踏实,几次三番偷偷将他买的贵重物给退了,下次他需要买什么的时候,用的也就是这退回来的钱。他要是没见着我戴那手镯,穿那裙子,疑心问起来时。我就谎称手镯不知什么时候丢了,同事不小心将咖啡洒到裙子上来,没让人重新赔一条。

然后他又补偿几支名牌口红给我,我留了一支,其余退掉,故技重施说,同事喜欢就送人啦。这些谎话倒是把自己塑造得相当大方和包容,我讪讪之余,有时便受着他的礼物。

这时他尚是温和的,即使有那么些摩擦和不同点,大多默不作声揭了过去,求同存异。但从他出了社会,工作以后,脾气浮躁了些,我们之间就少了平静,只在物质上似乎丰富了些。

他有资本带我去更好的地方吃饭,从西餐厅奢华的双开门走至靠窗的卡座,我每一步都走得虚浮,东张西望间,地下的毯子让我的脚有点儿发软,大约它太软绵绵又厚实了。等我拿到菜单的时候,手也开始发软了。我先礼貌的要了一杯没有柠檬的白开水,支开侍应生后,我悄声说话时下意识用菜单遮掩了下半张脸。我拧巴地说,看了一圈没啥胃口,吃不惯这种,还是想吃大排档那种有滋有味儿的。

他说,料定我吃不惯,所以带我来这家店,有些食物经过改良迎合我们的口味,也有正宗的异国风味,两者皆可选。

他如何介绍这家店,我也不为所动,互相鸡同鸭讲,他以优美的词烘托着西餐,我以干巴巴的话说着外头已吃惯了的小食。宋元明先前哄我说这家西餐的价格实惠,我犹犹豫豫间来的。可能这对他来说的确实惠,毕竟我从没吃过西餐,他也许吃过更贵的,因此做了比较。可这能吃掉大半月工资又几口就没的东西……实在让我难以享用。

我们的暗流汹涌冒了点尖儿时,侍应生持盘有条不紊端来了那杯白开水,我相信她的一举一动受过严格的培训。因此,我们在这样充满礼仪的时刻收声了。

当侍应生面带笑容微微弯腰向我们介绍菜品,接着又耐心等待后,我无法再启口离开这家餐厅的借口。

而宋元明再对我说话的时候,也不由放低了声音,他旁击侧敲的要我别搞砸这场约会,他最近在公司忙得有些疲惫,不想为了吃饭这种小问题费心神,又说公司的餐实在不合他胃口,我平常吃得也简单朴素,我们今天都应该好好吃一顿。

其实他说话比较温和,在我听来,不知怎的有一种胁迫感。

面对殷勤的侍应生,以及似乎已习惯西装革履的宋元明,我只好顺着台阶下,点了最便宜的菜品,他看了看不太满意,又一连替我点了好几样。我姥姥以前心疼钱的嘴脸,在我心里活了。这可是他辛辛苦苦赚来的实习工资,虽然比我工资多,但他每个月仍然不够用。

抛开了那些意见不合的口角,我依然由本能照顾他,把我吃到好吃的食物分到他盘子里去,他见我切不好牛排想要帮助时,也被我拒绝了,我让他安心用餐,至于怎么用刀叉,我看着他学就是了。也默默在心里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用餐的时候,我明明要东施效颦的学着礼仪和刀叉使用,却不由自主总看着他出神,他身着正装的模样好不体面,从他嘴里飘出来的话也恍惚了起来。帕子要怎么用怎么放,刀叉要如何摆防止离座后被收走……听起来真是麻烦又啰嗦得不得了,我也无心记住。不过我还是喜欢安静听着他说话,中听的则记住,不中听的左耳进右耳出。

第14章轨道上

后来也陪他吃过几次西餐,但他好像对西餐的兴趣淡了下去。

他就是这样,一时喜欢了,一时又淡了,我的心情有点儿复杂,隐隐希望他喜欢什么都能喜欢得久一些,我似乎也纠结得莫名其妙。大概能让他一直喜欢的是画画了,当他下班以后,完成手头工作再换上休闲装宁静地画画,这是一种恩赐。他是从不肯穿正装画画的,下班回来没有意外的话,首先就是换衣服,怕染脏了那暗沉沉的职业装,休闲服上的五颜六色他从不嫌弃。

我喜欢什么?喜欢省钱。但抑制得久了也会给自己透一丝缝隙,在生日的前一天,我以正当理由去商场为自己买了一条项链,暗暗望了许久的项链。这是我第一次为自己的生日添置礼物,我不喜欢过生日,姥姥也知道,她嘴上不说庆祝的话,却会把那天的饭做得丰盛些。我想念她老人家。

在生日当天我还没有开始带那条项链的时候,宋元明就把那条项链带到了我脖子上,准确点来说,他买了条一模一样的项链,在午夜十二点的时刻悄悄戴到了我的脖子上,并且吻了吻挂坠垂在我锁骨上的那个位置,我被这丝酥痒惊醒后,月光折射在挂坠上的那抹明亮一晃而过。

接着,他在月夜里笑着对我说了那句简简单单的生日快乐。我欣然接受了,在我抚上那条项链并看清它后,有一瞬哭笑不得。他以为我开了窍会露出心思嫌弃项链,想挑选礼物了,就赶紧说喜欢什么还可以退换,不要只是因为是他送我的,就都满意。他以为我还喜欢这条项链。看来他注意到我曾经往玻璃柜里看这条项链的眼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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