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不哭,撅着屁股爬起来,拍拍手上的灰,继续屁颠儿跑来。
程安好无奈地蹲下,抱他满怀,弯腰给他拍了膝盖上的灰,不自觉笑弯了眼。
“跑什么,看,摔了吧,疼不疼?”
他马上摇头,眼神依旧亮晶晶地看着她。
她已经三天没有回家,她知道,孩子是太想她。她叹口气,瘦弱的身子熟练地把他抱起,亲了下他像果冻一样柔嫩的小脸。
他叫程知眠,三岁零五个月。
是她跟许箴言的儿子。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来了!
大家的评论我都有看,我想说,请给每个人物成长的空间吧,这本文毕竟还没完结。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都角度观点不同,不强求。
最后,谢谢大家的支持,看文愉快!
第二十二章
当年,她只身来到杨城,单纯地想躲开大城市的繁华,一个人静心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忘记从前的不愉快。
以她的学历和工作经验,在这座小城找到不错的工作,过上安稳的生活并不难。但是,所有用人单位在看到她简历后满意地点头,又在听说她已经怀孕后瞬间没了消息。
她面试了三个月,没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孩子快五个月的时候,她大着肚子站在一群面试生里,格外惹眼。
面试官看到她的第一眼,就把她out了。
从她来这里开始,街坊邻居对她的议论颇多。
一个长相气质都不差的女人,大着肚子躲在这里,难道不是某个大老板的情人被逼来这偷偷养胎的?她们表面上不说,但私底下没少议论,不然,程安好不会连租一个稳定的住处都找不到。
最开始那段时间,她只能住在小旅馆。虽然花最多的钱住的标间,但小旅馆一楼和地下全是廉租房,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
经常她回来的时候,在旅馆附近的工地做工的几个单身汉就坐在沙发上盯着她,脸上的笑容很膈应,还故意调笑着问她名字。
她只好尽量不出门,花钱给房门多安了一个锁,但依旧过得战战兢兢。
程安好知道,一切的源头多少是因为这个孩子,有他,她以后当单亲妈妈的生活也不会容易。
她去过医院三趟,每一次即将手术时,她的手覆上隆起的小腹,心里钻心一样疼。
母子连心,她能感觉他的心跳,像在可怜地控诉她的抛弃。
第三次从医院出来,她碰到了魏姐,她在杨城遇到的第一个贵人。
魏姐那年四十五岁,在医院门口卖高价盒饭为生。她经历过三次婚姻,每次离婚,或多或少都因为她不能生育,所以她很喜欢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