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材料的时候薄欢明显不会,她伸着脖子跟小学时候抄作业般,见小叔叔写什么,她就些什么……足足浪费了四份,终于在景盛握着她右爪的情况下填完。
并非薄欢字写的不好看,相反,她的字是很清秀的小楷,工工整整的就跟小学生刚写字似的一笔一划。景盛是害怕她填错地方,才握着她爪。
景盛提前找人摸得清清楚楚,甚至还借着工作的原因去民政局的某处逛了逛,暗搓搓地熟悉流程。这会儿带着薄欢轻车熟路地去拍登记照。
女人直夸小叔叔厉害,不停追问是不是和人来好多次了?
景盛抽了抽嘴角没出声,带着她转身进了间办公室。
喜庆的正红背景下,薄欢鼻尖抽了抽,就在拍照的瞬间,面带微笑的她没忍住——
“阿嚏。”
照片里男人斯文隽秀,眼里卷着温柔。旁边的女人低着头,一张脸皱成一团,闭眼张大口。
薄欢只看了眼,照片一美一丑的赤。裸。裸对比,令她羞红脸,扯着男人的袖子小声开口,“小叔叔,重照吧,照片上那人不是我!”
不禁景盛笑了,连拍照的人员也笑了。
有人听见女人软糯话音里猫腻,便开起玩笑来:“来结婚怎么喊小叔叔?”
薄欢望向问话的人。男人脸上有道疤,从眉毛斜到嘴角,宽到眉毛处有近一厘米没长眉毛。
她害怕地躲到景盛身后,嚅了嚅唇回答,“就是小叔叔。”
景盛知道她是害怕,拍了拍她的爪背。
再一张,薄欢因为尴尬所以脸上特别红润,却因为上一张的尴尬和那个刀疤脸怪蜀黍,她笑得很……憋屈。
哭笑不得的景盛只好寻了个理由让刀疤男‘因故’离开,他个人对第三张照片很是满意。
从民政局出来,薄欢左爪中指的戒指移到了无名指,景盛的亦是一样。
他兜里少了九元钱,她爪里多了两个红本本。
景盛清俊的脸上泛着笑,他揽着薄欢的腰身朝外走。
“我们结婚了?”薄欢看了好几遍才懂。
“嗯啊。”男人应了声,伸爪就将那两个小本本抽到自己爪中,然后放进大衣的口袋里,“以后记得喊我老公。”
“为什么要喊老公?”薄欢被他带走了想问的话题,对了对小爪指,“小叔叔不也挺好的吗?”
花了九元钱的男人现在可不爱小叔叔这个称呼了,都知道薄欢一副未成年气质,指不定还真以为她是他的大侄女呢!
“阿欢,你听过我喊你侄女吗?”
薄欢仔细想了想,用爪捏了捏给风吹冷的脸蛋,“没有诶。”
“我们现在结婚了,按照正常人的规矩来,你该喊我老公,我该喊你,”景盛话音一顿,扳着她的脸面朝自己,四目相对,“老婆。”
薄欢并没觉得老婆是个很美好的词,因为薄云志早死了老婆,薄少承没娶老婆,薄情没嫁给人当老婆。
是以她摸着男人的爪憋屈道,“小叔叔,你还是喊我阿欢吧,阿欢好听。”
老婆老婆老婆婆?她还年轻呢。
景盛这事上格外固执,眉心拧得厉害,“老婆,喊老公。”
薄欢被他折腾地无奈,瞅着对面的男人,她眨了眨清澈的眸子,“小叔叔,老公不好听。”
“……!”景盛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我们结婚了,你要再喊我小叔叔别人会笑话的。”
“哦,”薄欢一边跟着男人的步伐,一边后知后觉地疑惑,“小叔叔,你为什么要和我结婚啊?”